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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8日

[影音]THERMOS-第三屆創意影片競賽(08/09/20)

一、活動說明:
本活動分為MY SPORTS , MY THERMOS「創意影片競賽」及「網路票選活動」; 邀請您飆創意拍出「運動與水瓶」的創意短片,或參一腳選出您最愛,好獎等著您咧!
二、活動行程:
(一) 活動開始:97.07.04
(二) 開放上傳:97.07.11~97.09.20
(三) 網路票選:97.07.11~97.09.30
(四) 決賽評選:97.10.10~96.10.15
(五) 得獎作品分享:97.10.16~97.12.31
(六) 頒獎:另擇時間

三、MY SPORTS , MY THERMOS「創意影片競賽」參賽辦法:
(一)參賽作品創作題材不限,表現手法不拘,只要影片中帶到運動、裝飲用水容器相關者,或者影片出現THERMOS logo,或THERMOS文字,或THERMOS真空保溫(冷)容器產品的影圖或聲音即可。
(二)影片可使用DV攝影機、數位相機、手機等任何影音器材拍攝及後製,或使用2D繪圖、3D動畫等任何多媒體形式創作亦可。
(三)參賽者須在本活動網站投稿區內填寫「參賽同意書」,並具體填妥正確個人資料於「報名表格」。
(四)參賽作品需於規定的時間內,以比賽指定的檔案格式上傳到指定位址。
(五)參賽者不限資格,惟以團隊名義參加者,需附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六)參賽者投交作品的數量沒有限制。
(七)參賽作品需為不曾公開過作品。
四、投件及作品規定
(一)影片長短隨意,影像尺寸大小不拘(以320*240為佳),並製作成影音格式 (限定mpg,或wmv,或swf檔案格式),並多備1式320*240pixs的代表圖像。
(二)作品須為原創性創意影片,影像部分無仿冒、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者。
(三)參加者提供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詆毀等不當的內容,主辦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的參賽權。
(四)主辦單位得進行初步的篩選,剔除不當的情節,登載於活動網站供票選及評審單位評選。
(五)配合相關活動需求,主辦單位保留內容修改之權利。
(六)參賽作品全以網路上傳投件,惟兆因不可抗拒而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七)未入選的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五、優勝競爭方式:競賽分網友票選與評審評選二種方式
(一) 網路票選:
票選純粹以人氣為唯一標準,由一般大眾於活動網站上票選,票數高低決定優勝。
參加網路票選者資格不限、不限參賽件數。
參加票選者可使用人拉人的方式來參與票選。
參加票選者需輸入簡單基本資料 (姓名、手機或電子郵件信箱帳號),以為便中獎時的頒發憑據。
1 人 1 票,重複的手機或電子郵件帳號會被票選系統予以剔除。
票選程式上控制,以鎖定IP與e-Mail方式,每一作品每天僅能夠投一票,以盡量杜止灌票行為。
(二) 評審委員:邀請產、學界具專業素養之人士擔任評選機制的評審委員。
(三) 評選標準:
評選機制事先訂定評選標準,據以公正選出優質作品。
評選標準涵蓋主題性(20%)、創意(40%)、表現技巧(20%)、結構(10%)、流暢(10%)等要素。

(四) 評審方法:
  • 所有參賽作品將由評審各自評分,加總分數後選出佳作獎。
  • 舉辦決賽評審會(時地另定)由評審在佳作獎中依評選標準的權重評分,加總分數後再議決出最優創作獎。評選標準依評選標準主題性、創意、結構、流暢、表現技巧等權重給分。

六、獲勝與獎勵:
  • (一)得獎者的獎勵原則上以獎金及指定的獎品為主,但獎品視請況可以等值的其他獎品替換。
  • (二)得獎者將於活動網站公佈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於限期內領獎。
  • (三)參加活動及參賽者必須填寫活動規定的正確個人資料,以便獲獎的領取憑據。
  • (四)得獎者必須提具得獎通知書所指定的證件資料於規定的時間內領獎。 (五)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13,333者,主辦單位依法代扣該獎項15%稅額。

七、部落格貼紙: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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