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內容:
【影片內容呈現方式】
一、故事性:
在嘉義的旅遊故事,記載著點滴的回憶,不論自己的還是別人的,是感動、悲傷、高興還是值得深思,透過影片敘述,讓您的旅遊故事與世界分享。
二、日 記:
慢遊嘉義的心情,淡淡的風、微醺的陽光、濃稠的人情味,和我無法離開的心,用影片記錄當下心裡最深的感動與記憶。
三、最佳解說員:
將在嘉義旅遊所品嚐到的美味、景點、故事等,用創意、有趣、不老梗的方式,介紹給大家認識,吸引大家前往,最佳解說員換您做做看!
這是一個提供給有創意的自拍族,用影音紀錄的美好回憶,把深度體會嘉義的美、感動與喜悅,用影片的方式,透過網路傳達給更多人,讓看到的人感受在嘉義縣可以尋找到幸福的滋味、心靈的感動,『嘉義開麥拉』活動,讓想一圓導演夢的您,在無名小站秀個夠,讓世界看見您喔!
【影片內容呈現方式】
一、故事性:
在嘉義的旅遊故事,記載著點滴的回憶,不論自己的還是別人的,是感動、悲傷、高興還是值得深思,透過影片敘述,讓您的旅遊故事與世界分享。
二、日 記:
慢遊嘉義的心情,淡淡的風、微醺的陽光、濃稠的人情味,和我無法離開的心,用影片記錄當下心裡最深的感動與記憶。
三、最佳解說員:
將在嘉義旅遊所品嚐到的美味、景點、故事等,用創意、有趣、不老梗的方式,介紹給大家認識,吸引大家前往,最佳解說員換您做做看!
這是一個提供給有創意的自拍族,用影音紀錄的美好回憶,把深度體會嘉義的美、感動與喜悅,用影片的方式,透過網路傳達給更多人,讓看到的人感受在嘉義縣可以尋找到幸福的滋味、心靈的感動,『嘉義開麥拉』活動,讓想一圓導演夢的您,在無名小站秀個夠,讓世界看見您喔!
活動對象:
凡於活動期間內前往嘉義旅遊時所拍攝的影片皆可上傳。
一、上傳影片:將想傳達的內容,透過DV、數位相機或是用隨身手機拍下,“PO”上無名小站,秀自己還可以得大獎。
二、參加票選:上『嘉義開麥拉』無名小站欣賞影片,並將票投給最有創意或最喜愛的影片,參加好康A大獎。
參與方式:
一、上傳影片:
二、參加票選:
三、公布得獎名單公佈:11月25日
四、活動相關規定:
五、作品規格:
票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進行網路票選,第三階段由嘉義縣觀光旅遊局評選。
二、季冠軍:第一階段(5~7月)、第二階段(8~9月),各取得票選最高前3名獲獎。
三、總冠軍:嘉義縣觀光旅遊局從兩階段之作品中選出最具嘉義縣代表的六隻影片,並由觀光局選出冠、亞軍,於11/20公佈中獎名單。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原創版權所有,嚴禁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經查證屬實,主辦 單位得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 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
三、參賽作品公開上傳至活動網頁後,主辦單位將做為觀光宣傳,若選中將由主辦單位與其 連絡,取得公開播放使用權,該影片不會做為商業用途。參加者應確保資料填寫正確, 以利主辦單位連繫。
四、主辦單位選中之作品於接獲通知時,繳交原始影帶或數位檔案光碟。
五、同一影片限參加一次,前三名得獎者不予重複。
六、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主辦單位之事由,而參賽者所上傳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狀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有異議。
七、為維護公平性,禁止網友從事任何外掛程式或影響活動公平之行為,一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不需說明,直接刪除參加或得獎者資格,不另行通知 。
八、主辦單位保留贈品、活動期間的修改及中獎資格審核最終權利。
九、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活動洽詢專線:02-87128301分機 16 李小姐
凡於活動期間內前往嘉義旅遊時所拍攝的影片皆可上傳。
一、上傳影片:將想傳達的內容,透過DV、數位相機或是用隨身手機拍下,“PO”上無名小站,秀自己還可以得大獎。
二、參加票選:上『嘉義開麥拉』無名小站欣賞影片,並將票投給最有創意或最喜愛的影片,參加好康A大獎。
參與方式:
一、上傳影片:
- 時間:
- 第一階段:即日起~7月31日
- 第二階段:8月1日~9月30日
- 參加資格:一般民眾(每人每天限投票一次)
二、參加票選:
- 時間:
- 第一階段:即日起~7月31日
- 第二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
- 參加資格:一般民眾(每人每天限投票一次)
- 為尊重及保護參賽者權益,系統會自動將活動logo打在參賽影片或照片上,以避免被不當竊用。
三、公布得獎名單公佈:11月25日
四、活動相關規定:
- 參賽者上傳影片時請先填寫清楚正確的報名表(真實姓名、連絡電話、E-mail),資料不齊全即表示放棄參賽。
- 本次比賽限定參賽者以影片,唯作品需為本人實地拍攝為限,任何合成而得獎者,若查屬實,則取消得獎權益。
- 為尊重及保護參賽者權益,系統會自動將活動logo打在參賽影片或照片上,以避免被不當竊用。
五、作品規格:
- 數位動態攝影,彩色、黑白不拘,影像需清晰且解析度佳,並以電子檔上傳。若影片以景點照片為主,即不列入票選作品,將另闢欣賞專區供網友點選觀看。
- 參賽影片需具故事性,自行剪輯、上字幕等,上傳後不得修改,嚴禁電腦影像合成。
- 影片:拍攝長度10分鐘以內(檔案不可超過10MB,若上傳超過5MB需耐心等待)。
票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進行網路票選,第三階段由嘉義縣觀光旅遊局評選。
二、季冠軍:第一階段(5~7月)、第二階段(8~9月),各取得票選最高前3名獲獎。
三、總冠軍:嘉義縣觀光旅遊局從兩階段之作品中選出最具嘉義縣代表的六隻影片,並由觀光局選出冠、亞軍,於11/20公佈中獎名單。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原創版權所有,嚴禁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經查證屬實,主辦 單位得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 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
三、參賽作品公開上傳至活動網頁後,主辦單位將做為觀光宣傳,若選中將由主辦單位與其 連絡,取得公開播放使用權,該影片不會做為商業用途。參加者應確保資料填寫正確, 以利主辦單位連繫。
四、主辦單位選中之作品於接獲通知時,繳交原始影帶或數位檔案光碟。
五、同一影片限參加一次,前三名得獎者不予重複。
六、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主辦單位之事由,而參賽者所上傳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狀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有異議。
七、為維護公平性,禁止網友從事任何外掛程式或影響活動公平之行為,一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不需說明,直接刪除參加或得獎者資格,不另行通知 。
八、主辦單位保留贈品、活動期間的修改及中獎資格審核最終權利。
九、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活動洽詢專線:02-87128301分機 16 李小姐
更多資訊:
- via: 嘉義開麥拉,尋找在“嘉義旅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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