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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9日

[台語]102年「環保小尖兵-台語答嘴鼓比賽」活動(201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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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3.06.07


一、活動目的:
【南門市場快車】寶兒細肉鬆4包
【南門市場快車】寶兒細肉鬆4包
(一)透過競賽學習過程,讓小朋友了解政府推動環保的良法美意,充分熟知環保要從我做起,從小養成生活環保的重要性。
(二)為推動台灣傳統鄉土語言文化,藉以培養小朋友鄉土語言的演講才能,以期提昇鄉土語言的表達及展現文化內涵。

二、活動名稱:
「環保小尖兵-台語答嘴鼓比賽」

三、指導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2013年4月21日

[攝影]2013「建廟290週年保生文化節」那一年我們一起迎熱鬧 - 攝影比賽(201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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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3.04.27


一、主旨:
希望藉由比賽,透過鏡頭宣揚「新埤保安宮保生文化節」節慶文化之美。

二、主辦單位:
太保市新埤保安宮管理委員會。
補助單位:
太保市公所。指導單位:嘉義縣政府。
協辦單位:
彥洲企業、小林床業、國華鐵櫃公司。

2012年11月1日

[徵文]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第四屆桃城文學獎」 徵文比賽(20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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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12.10


一、活動主旨: 
嘉義古名「諸羅山」,源自平埔族原住民洪雅族社名之譯音,東方諸山羅列,故以此稱之。嘉義市又名「桃城」,因清代興築之古城形如桃而名,桃城境內史蹟豐燦,孕育在地文學素養及藝文色彩,聞名遐邇。期藉由桃城文學獎之舉辦,進而提昇閱讀、鑑賞及整體文藝風氣,並希望透過參賽者之文學創作,可進一步喚醒大眾讀者對嘉義的在地歷史悠久風華,有更深刻的了解與認識,而得以發掘創作人才,厚植文藝實力,建立書香閱讀,拓展史蹟風
采。請以嘉義地區人、事、物為參賽創作主題發想,透過參賽者之文學寫作表現,發展融合出可突顯嘉義地區多元文化特色及在地主題之參賽作品,並藉以展現出桃城文學美好之繽紛色彩。

2012年2月20日

[攝影]『HOLD』住阿里山~寫真達人作品甄選(20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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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3.31


一、宗旨阿里山地區受地層縱切影響,懸崖、峭壁、瀑布、飛石處處令人讚嘆!海拔高度的變化亦造成雲海、日出、晚霞景緻,四季晨昏的變化十分美麗,如此豐富的自然資源亦造就了生物的多樣性,而依山而居的村與鄒族部落亦展現出多采的人文風情!為將阿里山的美景與人文留下片刻即永恒的印記,特辦理攝影活動比賽,並期透過活動的宣傳,吸引民眾前來阿里山地區真實體驗、感受這裡的魅力風情及豐富人文。

二、辦理單位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協辦單位:台灣攝影學會


三、參賽資格具備中華民國國籍或身分証的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參賽者必須繳交作品光碟。若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簽署美術著作財產轉讓同意書時須成年。

2011年10月23日

[美術]嘉義縣第13屆梅嶺獎全國學生美術比賽(20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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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11.30


◆為推崇吳梅嶺老師推動美術教育之精神,鼓勵學生自由創作,普及美術教育,特舉辦本比賽。

2011年6月30日

2011年2月20日

[攝影]「燈花朴子」全國攝影比賽(2011.02.25)

截止日期:2011.02.25

OSIM uSqueez PRO OS-8008美腿機
OSIM uSqueez PRO OS-8008美腿機

「燈花朴子」全國攝影比賽活動簡章
一、活動緣起
為推廣朴子「燈花原鄉」意象,同時行銷朴子之美,爰結合地方社團、魅力商圈、社團協會等在地資源,布置燈花藝術、辦理燈花節攝影比賽,期以傳統燈花,融入現代藝術新思維、新觀念,一方面將歷史悠久的朴子燈花傳統由起源地配天宮推廣至全國,同時,敬邀各方影像愛好者蒞訪朴子,親感、紀錄本市豐沛的人情、掌故,使燈花意象與朴子之美經由攝影傳播至台灣每個角落。 

2011年1月12日

[繪畫]2011東石鄉藝術季-兒童繪畫創作比賽(201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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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4.30


主旨:
亞洲網壇球王:盧彥勳的堅持
亞洲網壇球王:盧彥勳的堅持
為培育本縣兒童文化創意的思考以及愛護家鄉資源永續的傳承,特別舉辦嘉義縣兒童繪畫創作比賽。敬請特為宣導,鼓勵學童們踴躍參賽。

指導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主辦單位: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2010年12月17日

[攝影]辛卯年新港奉天宮國際媽祖文化節 - 2011 EYE媽祖全國攝影比賽簡章(201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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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4.10

Canon EF 100mm f/2.8L Macro IS USM(公司貨)
Canon EF 100mm f/2.8L Macro IS USM(公司貨)

一、宗旨:
為配合2011新港奉天宮國際媽祖文化節活動,宣導及提昇優質廟會藝術文化,為傳統藝術文化活動留下美好的見證。

二、活動日期:
100年1月1日起至4月10日止。收件截止日期為100年4月10日止

三、活動組織: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省嘉義縣新港奉天宮

2010年9月10日

[攝影]2010環保「嘉」人向前行 - 環保攝影比賽(201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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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9.20


一、目的
Canon EOS 7D完全解析
Canon EOS 7D完全解析
長期以來嘉義縣環保局一直以提高本縣全體縣民的生活品質為宗旨,對各種環境污染案件主動稽查,對民眾陳情事件儘速解決,並擬定短、中、長程環境保護政策,以期許減少環境污染,給縣民一個純淨的生活環境以提倡民眾全方位居家整合服務為己任;本活動以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為主軸,藉由民眾熱情參與環保活動中擴大環保教育成效,提高全民環保意識,達到垃圾源頭減量的最終目的。

本次活動邀請對拍照愛好之人士參與『2010環保「嘉」人向前行-環保攝影比賽』活動,在這個人手一機的時代裡,也能讓自己的數位相機拍出精采的畫面,且可以讓更多民眾共同參與環保工作使其親自走訪並見證嘉義縣長期為環境保護及資源回收默默付出與貢獻之人、事、物,透過拍攝影像創造無限的思想,培養其敏銳的觀察力、豐富之想像力,使未來能夠讓社會大眾在面臨環境保護工作上的推動又向前邁進一大步,並且透過個人的數位相機,將個人想表達的情感,以個人獨一無二的拍攝手法展現在國人面前,藉由影像宣導資源回收的正面以及美好的記憶。讓我們這片土地變成淨土,為愛護地球環境盡一份心。

2010年8月20日

[伴手禮]「2010年阿里山鄉原住民部落產業-伴手禮推廣計畫」活動(20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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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8.25

SONY NEX-3D+18-55+16mm/F2.8雙鏡組(平輸中文
SONY NEX-3D+18-55+16mm/F2.8雙鏡組(平輸中文

一、舉辦宗旨
阿里山鄉位於嘉縣境內,本鄉擁有豐富的鄒族文化及農產品,如鄒族服飾、竹片編織生活工藝、茶業、咖啡、愛玉子、苦茶油等特色農業產品資源,本旨在以公開公平公正之方式,於阿里山八部落中遴選8項較具發展潛力之產品進行微量生產並據點銷售,希冀得以加強其產品之包裝設計與後續產品銷售與推廣之具體效益。

2010年7月29日

[繪畫]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嘉義縣支會-兒童自我保護宣導-「童心愛家園」創意繪畫比賽(20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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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9.10

[氣質達人]飛利浦沙龍溫控電氣石直髮器HP4669-銀色
飛利浦沙龍溫控電氣石直髮器HP4669
一、活動目標:
透過兒童繪畫創作比賽,鼓勵小朋友多留意周圍的人和事,加深對自己家園的愛惜和歸屬感,以小朋友豐富的想像力與創意,在圖畫上填上繽紛的色彩,將自己最愛的家園展現大家眼前!

二、指導單位:
嘉義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嘉義縣支會

Biotherm碧兒泉 超水元素礦能修護精粹首映組
Biotherm碧兒泉 超水元素礦能修護精粹首映組
四、比賽主題:
童心愛家園~我的家庭真美滿

五、參與對象:
凡喜愛繪畫之設籍於嘉義縣國小五、六年級學童

六、活動期間:
請各校協助於99年09月01日至99年09月10日前統一收件至縣政府社教科,將由本會派員收回

七、作品規格:
DR.WU富勒烯七日美白煥膚組
DR.WU富勒烯七日美白煥膚組
8開畫紙(約19.5x26cm)每人限一件,創作限使用素描、粉彩筆、水彩、彩色筆、廣告顏料等材料,不可使用電腦合成、拼貼等作畫方式
畫作背後需貼妥參賽報名表(統一貼於背面右下角),並仔細填寫資料,如資料填寫不清或報名表遺失,則自動喪失參賽資格。

八、評選作業:
由主辦單位聘請具有美術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共同評選。

九、評分標準:
【臺萬味】佛跳牆燉湯
【臺萬味】佛跳牆燉湯
色彩40%、技巧30%、創意30%

十、獎勵內容:
  • 第一名:1名,獎狀乙紙、圖書禮劵1,000元。
  • 第二名:1名,獎狀乙紙、圖書禮劵600元。
  • 第三名:1名,獎狀乙紙、圖書禮劵300元。
  • 佳作獎:10名,獎狀乙紙、圖書禮劵200元。
  • 入圍獎:10名,獎狀乙紙、圖書禮劵100元。

【雪人部屋】小熊 迷你單門置物櫃(黃色)
【雪人部屋】小熊 迷你單門置物櫃(黃色)
十一、得獎公佈:
得獎名單將於99年9月20日(一)公佈於紅十字會嘉義縣支會助學圓夢計畫部落格(http:// chiayi -rc. blogspot. com/)。

十二、頒獎典禮:
暫定99年9月25日(六),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十三、注意事項:
  1. 本活動簡章及報名表電子檔請至本會助學圓夢計畫部落格(http:// chiayi- rc. blogspot. com/)下載。
  2. 捕蚊達人 第二代捕蚊達人光觸媒捕蚊器!!
    捕蚊達人 第二代捕蚊達人光觸媒捕蚊器!!
    得獎者請於當日頒獎典禮配合完成各項獎項領取,逾期者予以取消。
  3. 本活動所有參選畫作不再寄還參賽者,參賽者及其代理人同意參加參選畫作之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將畫作使用於網站、刊物、海報、廣告製作物及其他用途,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絶無異議。
  4.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更多資訊:

2010年6月19日

[LOGO]嘉義縣衛生局局徽徵選活動(20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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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6.30

★設計的法則★當代設計演化論★設計大師談設計
★設計的法則★當代設計演化論★設計大師談設計
一、活動目的
為表達嘉義縣衛生局整體願景並行銷組織功能,藉此活動集思廣益,期望透過公開方式廣徵各界創作意象簡單明暸且兼具美感的局徽,具體呈現本局精神意涵。特辦理公開局徽(Logo)徵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
嘉義縣衛生局

三、 活動期程
(一)收件期:
即日起至99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評選期:
99年6月30日起至7月30日止
鐵三角 強勁重低音密閉型耳塞耳機 ATH-CKS70
鐵三角 強勁重低音密閉型耳塞耳機 ATH-CKS70
(三)決選公佈日期:
99年7月30日

四、活動辦法
(一)參加資格:
凡有興趣之國內外團體或個人不限年齡、職業及性別皆可報名參加,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
(二)主題:須符合下列意涵
  1. 以樂活、健康、幸福為精神象徵
  2. 以家庭(二大人一小孩)、本縣地圖、國際觀、health care we do best為建構元素
(三) 作品規格:
  1. HP HPE-188TW炫紅銀鑽1.5G獨顯Win7電玩專機
    HP HPE-188TW炫紅銀鑽1.5G獨顯Win7電玩專機
    繪製15 cm×15 cm及2 cm×2 cm之局徽
    (LOGO)彩色稿各一式,出圖於A4(21×29.5 cm)尺寸之紙張上;繳交此A4稿1張,並將電子圖檔(創作圖稿LOGO原始向量檔及JPG檔)存於光碟。
  2. 局徽(LOGO)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並可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且能明顯識別
  3. 檔案模式:不可使用手工稿,並標註標準色(CMYK標色),另不可使用特別色票、金、銀及螢光色,不需裱框。
  4. 須將個人資料、設計理念約500字以內(圖形意義、色彩涵義等)填寫於報名表內。
(四)活動簡章及報名索取:
  1. 可至衛生局索取。
  2. 可至嘉義縣衛生局網站下載報名表。(http://www.cyshb.gov.tw/index1.asp)

DELL Aurora ALX  i7-920玩家夢幻逸品電腦
DELL Aurora ALX i7-920玩家夢幻逸品電腦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
  1. 以牛皮紙袋信封掛號郵寄參賽作品及報名表件。
  2. 郵寄或親送至本局(郵寄地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3號嘉義縣衛生局企劃科收,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局徽徵選)。
(二)參賽應附表件:
  1. 報名表。
  2. 著作權讓與契約。
  3. 平面圖稿(A4電腦輸出圖)。
  4. 電子檔光碟:創作圖稿LOGO原始向量檔及JPG檔。

【人氣焦點】MSI AE2400 頂級四核24型觸控電腦
【人氣焦點】MSI AE2400 頂級四核24型觸控電腦
六、評審方式:
分兩階段評分,第1階段評分佔總分50%,第2階段評分佔總分50%
(一)第一階段:採作品圖面評選,由嘉義縣衛生局邀請外部評審4名及內部評審3名共7名組成評審委員會,依評審標準對參賽作品評分,前6名為入圍作品,倘參賽作品未達六件則依參賽作品數的半數為入圍作品。評審標準如下:
  1. 意涵及創意(40%)
  2. 設計與美感(40%)
  3. 整體表現(20%)
(二)第二階段:
邀請嘉義縣衛生局所員工針對入圍作品進行決選投票,採本局所員工一人一票投票方式,以(得票數/總票數)*50分為得分。
Wacom Intuos4 數位繪圖板(8 X 13)
Wacom Intuos4 數位繪圖板(8 X 13)
(三)兩階段總得分最高者為第一名,其餘為入圍獎。

七、獎勵方式
(一)錄取名額及獎金
  1. 第一名1名,頒發新台幣30,000元等值禮劵及獎狀1幀。
  2. 入圍獎5名,頒發獎金新台幣3,000元等值禮劵及獎狀1幀。
  3. 人氣投票獎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3,000元等值禮劵。
(二)題材不符或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三)以上獎項之獎金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八、得獎名單公佈及頒獎
(一)99年7月30日於嘉義縣衛生局網站(http://www.cyshb.gov.tw)公佈並以書面另行通知。
Apple iMac 27 吋 3.06GHz 1TB (MB952TA/A)
Apple iMac 27 吋 3.06GHz 1TB
(二)得獎人將擇日於公開場所頒獎。

九、 參賽作品權利歸屬
獲選作品其著作財產權須全部讓與本局,授權本局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針對細部文字或圖案本局有修改權利,但本局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十、 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填寫不完整、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未簽名、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符合規定,不予受理。
(二)請參賽者於郵寄參賽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因運送而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洽詢主辦單位確認。
Apple MacBook 13.3吋 2.4GHz 250GB(MC516TA/A)
Apple MacBook 13.3吋 2.4GHz 250GB
(三)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四)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
(五)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票數高低排序)遞補。其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者自行負責,概與本局無關。
(六)為鼓勵衛生局所員工踴躍投票,採局所為單位,每一單位一人一票以不計名但填寫服務單位方式針對入圍作品進行票選,由主辦單位針對得票數最多之摸彩箱,由衛生局局長摸出1張選票,頒發該選票所屬單位人氣投票獎。
(七)本活動若有修改,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
(五)活動洽詢電話:
05-3620600轉417 嘉義縣衛生局企劃科科員高惠冠

延伸閱讀:

2010年6月18日

[競圖]「阿里山林業百年紀念物競圖活動」競圖(20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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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8.31


華碩P43平台【菁英系列-生化獵人】四核獨顯電玩機
華碩P43平台【菁英系列-生化獵人】四核獨顯電玩機
一、主辦機關:
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二、競圖名稱:
阿里山林業百年紀念物學生競圖活動

三、競圖說明:
位於嘉義縣境的阿里山自1900年開拓以來,即將屆滿百年。從日治時期開始阿里山便一直是重要的開發據點,阿里山森林的雲海、日出、晚霞......等自然景觀,隨著森林的開發日漸感染人文氣息,阿里山區域已發展為自然的人文景觀區域。為展現阿里山林業發展百年過程的價值與歷史意義,希望藉由阿里山林業百年紀念物的設立,對阿里山百年來的經營留下歷史見證並展現阿里山的歷史價值及阿里山林業永續經營理念。

Wacom Cintiq 21UX 互動式筆式液晶顯示器 (21吋)
Wacom Cintiq 21UX 互動式筆式液晶顯示器 (21吋)
四、應徵圖件規劃地點:
阿里山森林遊樂區集材機附近(如附圖),附近面積共約0.18公頃

五、徵圖設計要求:
對阿里山林業百年紀念物展示方式,提出整體規劃構想,並至少包含下列工程規劃設計:
(1)阿里山林業百年紀念物設計,應以總工程費不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為目標進行規劃,並提出簡要財務構想。 
(2)阿里山林業百年紀念物設計,應提出設計構想、預算、全區配置圖、立面圖、剖面圖、透視圖、植栽與景觀構想圖及照明設計構想圖。 
(3)阿里山林業百年紀念物展現整體風格建議 
  • a.展現阿里山林業百年過程價值與歷史意義之義涵 
  • acer Aspire TimeLine X 3820TG i5版 羽翼長效機
    acer Aspire TimeLine X 3820TG i5版 羽翼長效機
    b.展現林業生態保育與經濟發展互利共存之精神 
  • c.展現林業文化、林業美學與當地人文景觀融合之氣息 
  • d.展現林業新活力、環保減碳、生態旅遊、自然教育多元發展新理念 
(4)對阿里山林業百年紀念物周遭環境之考量,包括現有景物:
整體規劃時,需將當地資源、周遭景觀環境及現有地上物如集材機、集材柱、蔣公紀念銅像•••等建物納入考量。 
(5)有關本工程之構造及其週邊環境之設計,應考慮耐震安全及無障礙需求、環保材料或彈性空間等原則。 
(6)規劃構想以充分呈現阿里山林業自然人文景觀、林業經營環保理念,展現林業美感價值為主,期可創造出阿里山森林遊樂區遊憩新景點。 
(7)上述設計及景觀規劃以無需辦理建造執照申請為原則。

就用氛圍取勝吧!DSLR風格攝影完全解析
就用氛圍取勝吧!DSLR風格攝影完全解析
六、應徵資格:
(1)參賽者必須具有在學學生身份之大專學生(含碩、博士生),民國99年應屆畢業生亦可報名參賽。 
(2)參賽者得以學生個人身分參賽,亦可組成團隊報名參加(至多以5人為限),為倘若以組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必須推派一人擔任主持人,負責日後聯絡與領取獎金事宜。又,日後組成團體報名並獲獎者,其得獎獎金總額,仍以獎勵辦法中公告的各名次獎金為限,且獎金分配事宜,交由團隊成員自行決定,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交件及得獎公告時間 
(1)競圖作品及資料之交件時間:
親自送件者,於99年8月31日(星期二)下午五點前截止收件,送至地點為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辦公室;以郵寄方式送件者,於99年8月31日(含)前送出(以郵戳為憑)。於9月7日(星期二)公告入圍決賽的名單,入圍決賽的參賽者必須於99年9月22日(星期三)參加決賽簡報,於9月23日(星期四)公告得獎名單。
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2)每位應徵者至多以送交壹份應徵作品圖件為限
(3)逾期或補送資料皆不予受理 
(4)交件地點:
600嘉義市新民路580號管理學院收 
聯絡人:
蕭至惠老師電話(05)273-2841、0931-795549
黃星維同學電話0919-956946、蕭元笙同學電話0911-365885

八、應徵圖件內容:
本次應徵圖件內容分成初賽、決賽兩階段去實施。 
◎在初賽方面,參賽者必須針對本“競圖辦法”之各項要求,提出圖面及構想方案文字說明,但至少需包括下列各項:
  • Apple iMac 27 吋 3.06GHz 1TB (MB952TA/A)
    Apple iMac 27 吋 3.06GHz 1TB
    (1)設計說明:
    包括設計構想、經費概估及其他說明。 
  • (2)全區配置圖 
  • (3)平面圖 
  • (4)立面圖 
  • (5)其他相關圖說 
◎在決賽方面,參賽者必須針對本“競圖辦法”之各項要求,另外提出圖面及構想方案文字說明,但至少需包括下列各項:
  • (1)透視圖 
  • (2)植栽與景觀構想圖 
  • (3)照明設計構想圖 
  • Wacom Intuos4 數位繪圖板(6 X 9)
    Wacom Intuos4 數位繪圖板(6 X 9)
    (4)除了決賽當天的口頭簡報資料之外,亦可提供其他輔助資料說明(例如全區配置模型、3D動畫…等)

九、應徵圖件製作:
  • (1)所有圖說尺寸一律為全開(119公分長,85公分寬,紙張直式編排),版面之表層需平坦,不得有實體突出物。 
  • (2)圖面尺寸一律以公制為單位,所有說明文字以中文為主。圖面表達方式不限,但以清晰容易閱讀為原則。 
  • (3)所有圖面必需裱裝於相同大小之紙面珍珠板上,數量以不超過10張為原則。 
  • (4)不得加框或玻璃,但可包覆透明無色之塑膠膜。版面上需清楚標示版面編號。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2.13GHz 128GB(MC234TA/A)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2.13GHz
十、應徵圖件之包裝:
  • (1)圖版正面右下角應加5公分×5公分之白色摺角彌封,內部註明應徵者姓名,此外,圖面上不得載有應徵者之姓名或任何可識別之記號。同時應徵者必須附上「阿里山林業百年紀念物競圖活動」報名表及相關資訊(如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等資料,學生證反面需蓋學校當學期註冊章)。 
  • (2)應徵圖件包裝:
應徵圖件應採雙層包裝。
內包裝:
圖版以牛皮紙包裹,並以土黃色約4.7公分寬膠帶封牢。包裝面上不得載明應徵者之姓名或任何可識別之記號。
外包裝:
ACER T230H 23吋寬多點觸控FullHD_HDMI液晶顯示器
ACER T230H 23吋寬多點觸控FullHD_HDMI液晶顯示器
內包裝完成後,以牛皮紙再加一層包裹,以便送郵局寄件,其上可貼郵件所需之必要標籤。 <信封標封下載>

十一、評選方式:
  • (1)評審小組由嘉義林區管理處代表與受邀專家學者共同組成。 
  • (2)由評審小組於民國99年9月22日(星期三)前完成評審工作,並於99年9月23日(星期四)公告。 
  • (3)評審之項目及衡量標準以本競圖辦法之內容為依據,評審標準依主題內容70%、創意構思30%為主要評審要點並進行評分。 
  • (4)評審將分為「初賽」、「決賽」二階段進行,進入決賽者必須於主辦單位指定的時間及地點,針對自己設計提交的參賽作品進行7~10分鐘的口頭簡報,無故缺席「決賽」的口頭簡報之參賽者,自動喪失參與「決賽」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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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決賽」時,負責進行口頭簡報之參賽者僅限計畫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參加,並負責進行口頭簡報。

十二、參選作品之所有權:
  • (1)入選之所有應徵圖件為林務局所有,並授權林務局得將其公開發表與發行。凡送件人需同意上述規定。 
  • (2)與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簽約之入選作品,基於預算、法規、結構安全及其他環境影響衝擊之考量,甲方得自行委託專業公司進行修改設計圖。 
  • (3)評審結果除入選者外,參選者限於評審結果公佈十日內,憑身分證、印章,親自向委辦單位領回應徵圖件,逾期由委辦單位自行處理,參選者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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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入選獎勵內容 
  • (1)第一名1位,獎金新台幣1,000,000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2)第二名1位,獎金新台幣  250,000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3)第三名1位,獎金新台幣  150,000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4)佳作五位,每位各得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5)得獎者之指導老師亦可獲贈獎金、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獎金金額分別為第一名得獎者之指導老師可獲得1萬元整,第二名及第三名得獎者之指導老師各可獲得5,000元整,佳作得獎者之指導老師各可獲得3,000元整,當指導老師同時有數位時,獎金金額由一位老師代表領取。 
  • (6)本次競賽所得獎金依法須扣15%所得稅,由承辦單位國立嘉義大學於支付該款項時依法扣繳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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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訂約及其他規定 
  • (1)得獎作品一經發現有不法情事時,主辦單位應取消得獎資格、沒收獎金與採取法律訴訟之權利,同時得獎者必須無條件歸還獎金。 
  • (2)所有得獎者日後必須負對外說明作品設計理念之責。 
  • (3)獲取第一名者得先領取新台幣250,000元整(須再扣除15%所得稅),而後由主辦單位召開審查會議進行檢視第一名的得獎作品,倘若仍有需要修正處,得獎者需無條件配合進行修正,修正完畢並送交主辦單位同意後,方可領取剩餘獎金新台幣750,000元整(須再扣除15%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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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問題答詢:
  • (1)收件截止日期前,嘉義林區管理處對於本須知中有關事項如有變更(如延長收件日期等訊息),本管理處將公告於官方網站,請所有參賽者隨時上網查看最新訊息。
  • (2)承辦單位國立嘉義大學行銷研究所將另聘二位專業顧問,於競圖期間對所有詢問中之重要疑問進行評斷。凡本須知中之規定所引起解釋上的疑點,將經審慎考慮後提出最後之裁決。所有參賽者必需遵守最後之裁決與解釋。

延伸閱讀:

2009年7月28日

[攝影]嘉義縣98年度「我心目中的老師」攝影比賽(0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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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9.10

一、計畫依據:
本府教育處98學年度重要行事曆規劃辦理。

二、實施目的:
(一)培養良好師生互動情誼,激勵教師教育之服務熱忱。
(二)透過學生作品發表分享,傳達學生愛師敬師之行為。
(三)展現師生關係和諧互愛,塑立尊師重道之向下扎根。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嘉義縣三興國民小學
(三)協辦單位:嘉義縣黎明國民小學、嘉義縣和順國民小學

四、參加對象:
本縣國小中年級、高年級及國中共三組

五、實施方式:
(一) 題材:以「我心目中的老師」等相關活動為主呈現。
(二) 作品規格:
  1. 參加作品請以數位相機拍攝,沖印成6×8吋彩色相片書面作品,並將比賽作品之情境,以小品方式撰寫100字以內之文章
  2. 參加作品不得進行人工加色、框線、電腦合成或裝裱,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三) 評審準則:由承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作品內涵(50%)、小品文章(30%)、整體構圖與意涵(20%)
(四)報名表:如【附表一】或至嘉義縣教育資訊網下載報名表後,詳填個人資料(包括學校名稱、姓名、性別、年級、指導老師、心得小品說明),以免作廢。
(五)交件說明:
  1. 交件期限:自98年9月7日至98年9月10日,作品送達以郵戳或親自交件日期為憑。
  2. 交件地點:嘉義縣民雄鄉三興國小總務處翁若溱主任收,地址:621嘉義縣民雄鄉三興村55號。 電話:2720042
  3. 注意事項: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我心目中的老師」攝影比賽活動字樣,並請於參賽作品繳交或郵寄時注意勿摺疊,以免作品毀損。
(六)得獎公布:98年9月16日於三興國小公開評審,98年9月17日前公布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頒獎日期另訂。
(七)得獎者:須交付原始數位檔,圖檔畫素必須達實際400萬畫素(300dpi 3000×2000)以上,檔案格式必須以JPG檔為主。得獎作品請於接獲通知後,98年9月18日前傳送或寄送數位電子檔至三興國小。 六、比賽獎勵:
(一)各組比賽作品,取前三名及優選、佳作若干名,如下所示:
  1. 第一名:各組各1名,獎狀乙紙,圖書禮券壹仟元整。
  2. 第二名:各組各1名,獎狀乙紙,圖書禮券伍佰元整。
  3. 第三名:各組各1名,獎狀乙紙,圖書禮券參佰元整。
  4. 優 選:各組各10名,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5. 佳 作:各組各12名,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6. 各組參賽作品未滿50件時,得由評審認定獲獎人數及名單,未達標準
時獎項得以從缺方式處理。
(二)指導教師獎勵:
  1. 獲選為第一名:指導教師核予嘉獎二次。
  2. 獲選為第二、三名:指導教師核予嘉獎一次。
  3. 獲選為優選及佳作:指導教師核發獎狀乙紙。
  4. 同一教師指導多位學生同時獲獎,合併獎勵,最高以記功乙次為限。

七、作品處理:
(一)參賽者請自留底稿,參加之作品照片一律不退件。
(二)前三名、優選及佳作之作品,交由三興國小作為教師節宣導作品展示,不予退回。
(三)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有網路公告作品、宣傳發表、製作廣告、媒體刊登、雜誌報導等權利,不另計酬。
(四)若有第三人對圖片中的人、建築或其他事物提出權利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對圖片所引發的法律責任負完全責任。其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並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六)參賽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狀、圖書禮券;其指導教師取消獎勵。

八、工作分配:工作人員辦理工作期間內,核予公(差)假登記。

九、經費概算:由縣府專款補助。

十、計畫獎勵:
(一)本活動結束後工作人員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給予獎勵。
(二)本計畫承辦學校校長及主辦該項業務人員各嘉獎二次,其他推動有功人員4-6名每人嘉獎乙次,其餘認真負責工作人員給予獎狀乙紙。

十一、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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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2日

[寫生]嘉義縣98年度結合統一發票「繪我漁鄉․愛我嘉」五月節盃寫生比賽(0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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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5.28

一、 活動宗旨:
透過端節龍舟競渡展現嘉義新風貌,瞭解身旁的各式公共設施,都是因為納稅才能享有,帶動本縣觀光產業,提昇本縣國際文化觀光知名度。

二、目的
(一)、提供本縣學子自由創作空間,培養藝術素養,涵養藝術心靈。
(二)、增進本縣學子對民俗文化的認識,建立正確民俗觀念及態度。
(三)、透過觀察,體驗鄉土文化,激發熱愛鄉土情操。
(四)、藉由寫生繪畫過程中充分明白「建設」就是政府給納稅人的回饋。

三、主辦單位:
嘉義縣政府

四、協辦單位: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五、承辦學校:
雙溪國民小學

六、參賽資格:
雲嘉南縣市各高中職、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七、比賽方法:
(一)類別:
油畫、水彩畫、蠟筆畫、粉蠟筆畫等畫材。
(二)組別:
  1. 幼兒組
  2. 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
  3. 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
  4. 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5. 國中組
  6. 高中職組
(三)用具:
各項比賽用具(除用紙外)均由參賽者自備。
(四)用紙:
由主辦單位統一提供,依據報名人數一人一張,除破損之外,一律不准更換,非主辦單位比賽用紙(無印製主辦單位報名欄者)不予評審。
(五)紙張規格
  1. 四開紙:54公分×39公分
(六)題目:
  1. 採戶外現場寫生方式,至比賽現場領取紙張。

八、 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及事先報名均可

九、比賽日期:
98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八時至十二時止

十、比賽地點:
東石鄉漁人碼頭

十一、評審方式:
於活動結束後,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審,選出各組前三名、佳作及入選若干名(視人數而定);各組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前三名得以從缺。

十二、獎 勵:
(一)得獎之前三名個人發給獎狀及獎品,佳作及入選之學生均發給獎狀。前三名之指導老師嘉獎乙次,佳作及入選之指導老師發給獎狀一張。
(二)前三名得獎者於當日下午閉幕典禮頒獎,佳作、 入選及指導老師獎狀於活動結束後寄發。
(三)完成畫作的參賽者於交件完畢後可領取稅務宣導品一份。

十三、作品處理:
(一)參賽者之畫作一律不退回

十四、本活動均以戶外寫生為主,且應為個人創作之作品,請各位參賽者勿以相片臨摹,亦請勿找他人代筆,一經檢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如已獲得獎,亦將取消得獎資格。

十五、經費來源:
由縣府相關經費支應。

十六、本實施要點呈 縣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予以修訂之。


更多資訊:

2009年3月26日

[攝影]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98年度『國稅盃攝影比賽』(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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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4.17

一、宣導宗旨:
為了抓住本分局前花海之美,特別舉辦「國稅盃攝影比賽」,期望藉由鏡頭下的人、事、景、物來記錄此令人動心的花田生態,盡情補捉花朵及本分局主體建築最美的畫面並改善民眾對於國稅局之刻板印象,透過鏡頭留住美麗的回憶呈現給納稅人共同分享,讓花海之美及感動留下美麗的章節。

二、宣導對象:凡設籍嘉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及澎湖縣對攝影有興趣之人士均可參加

三、比賽辦法:
(一)攝影主題:凡本大樓外觀各項自然景觀,涵蓋建築、人文、風景、生態等人、事、物均可取材入鏡題材,單一題材或多樣題材皆可,照片之構成足以表現國稅局之特色、精神者。
(二)作品繳交時間:98年3月16日至4月17日止

四、報名方式:
報名參賽者須於報名表填具完整基本資料,並浮貼於相片背面併同參賽作品,於98年4月17日(星期五)收件截止日前,親送至本分局繳交作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屏東市北興街55號)。
  1. 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註明「攝影比賽作品」)。
  2. 親自送件者,應以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點,逾期不予受理。

五、比賽方式、時間暨結果公布:
(一)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審。
(二)評審標準:主題相關性25%、構圖及創意50%、攝影品質25%
(三)評選結果將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網站公布。。
(四)頒獎:98年4月28日

六、參賽作品規定:
(一)參賽作品不得註記任何字樣符號,且須為不曾發表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之新創作,倘有涉及著作權疑慮或糾紛,請勿參賽,若發生爭議情事,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得獎作品已發表但涉及侵害他人權利者,由本分局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金、獎狀及獎品。
(二)作品規格:將照片沖洗成彩色相片,規格:5×7英吋,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皆可,不可裝裱、格放、加色、電腦合成、彩繪、疊片、拷貝、組合及連作,違者作品不予評審,並以棄權論,每件作品應檢附報名表1張,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6件為限
(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另得獎之作品,請於規定期限內將作品之數位檔案(數位相片須為每張600萬畫素以上之tiff或jpg光碟檔案),用適當之包裝,以郵寄送達指定地點,若無法於期限內交付,即取消得獎資格。
(四)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五)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得供租稅宣傳展覽或印刷使用,不另給酬。
(六)若因參賽作品水準不及給獎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七)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七、活動獎項:獎勵:(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 金牌獎:發給提貨單10,000元及獎狀乙紙。
  • 銀牌獎:發給提貨單7,000元及獎狀乙紙。
  • 銅牌獎:發給提貨單5,000元及獎狀乙紙。
  • 佳作(5名):發給提貨單1,000元及獎狀乙紙。入入選(20名):發給獎狀乙紙。

八、洽詢方式:
參賽者可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網站之最新消息,下載活動簡章及報名表或撥電話:(08)7311166分機422李佳蓉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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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6日

[攝影]嘉義縣交通局2009 嘉義縣交通建設攝影比賽(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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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3.10

一、宗旨:
為推展國家交通建設,展現本縣公路隧道、橋梁、公路景觀之工程美學,特舉辦本攝影活動。

二、活動目的:
藉由本次攝影活動之舉辦,廣納各類有關嘉義縣公路工程建設之攝影作品,除用於本局業務推展外,並展示於嘉義縣政府及所轄之公共場所,促進機關與民眾之交流。

三、指導單位:
嘉義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
嘉義縣交通局

五、協辦單位:
嘉義縣攝影學會

六、攝影題材:
以嘉義縣內公路之隧道、橋樑、公路景觀等為主題者皆可。

七、作品攝影時間:
中華民國97 年7 月1 日起至收件截止日止

八、作品規格:
不限彩色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均可,惟得獎作品應繳交底片或數位檔案,數位檔案須為800 萬畫素以上之jpg 或tiff 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參賽作品限以光面相紙放大為8X10 英吋或長邊10 英吋之彩色照片,不得護貝、框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參賽作品必須為單張作品,不收連作。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每件作品均需附報名表及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處將於評選結果後通知得獎人,得獎人應將得獎作品原稿母片或原始檔光碟於接獲通知後7 日內繳交,若所繳交原稿母片或原始檔光碟與參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以及未簽署報名表著作
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議。

九、收件時間:
自98 年2 月16 日起至98 年3 月10 日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嘉義縣交通局行政科,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參加「2008 嘉義縣交通建設攝影比賽」。

十、收件地點:
嘉義縣交通局行政科(地址:61249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8 號4 樓,電話:05-3622712,傳真:05-3622611)

十一、評審: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審議評選。

十二、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相關事宜辦理完成後,公佈於本局網站,並通知得獎人。

十三、錄取獎項及名額:
(一)金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3 萬元、獎狀1 張。
(二)銀牌獎2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 萬2 仟元、獎狀1 張。
(三)銅牌獎3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6 仟元、獎狀1 張。
(四)入選30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 仟元、獎狀1 張。
(五)銅牌以上每人限得1 獎。

十四、附則:
(一)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並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金、獎狀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從缺或減之。
(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權屬嘉義縣交通局所有,得獎作品由本局全權利用,得獎作品若為底片,另需繳交800 萬畫素以上數位檔,本局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五)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賠償之責,所有作品一律不退件(含不符規定),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六)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七)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八)活動詳情請洽本局行政科:
活動聯絡人:羅明正
聯絡電話:05-3622712#305
傳真:05-362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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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日

[攝影]嘉義縣97年度婦幼關懷系列活動之嘉義縣女性十八風華影像紀錄展攝影比賽活動(0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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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目的:
嘉義縣地理位置不僅有臨海的布袋、東石,另有依山的阿里山、梅山等鄉鎮,山海之間也夾著位居台灣交通樞紐的鄉鎮,在多元的地理位置下造就豐富的文化生活。又受到全球化衝擊下,台灣受到不少女性思潮激盪、教育水準也普遍提升,女性已積極參與各項社會活動。在舊傳統、新思潮的雙重激盪下讓本縣女性不僅擁有傳統既有純樸美德,思維中也蘊含獨立自主、現代化想法。讓十八鄉鎮中女性在不同風俗民情下各自展現出不同的風華面貌、不同故事與意義,可惜至今對此相關藝文紀錄屈指可數,因此希望利用本次活動,匯集全國各地攝影好手為嘉義縣十八鄉鎮婦女留下一張張令人感動且具有故事的作品。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攝影學會

四、協辦單位:嘉義縣紫藤婦幼關懷協會

五、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六、攝影主題:以嘉義縣18鄉鎮中女性在不同風俗民情下不同的風華面貌、以相機記錄具有故事性的照片,並闡述當下拍攝的感動與深刻印象之處或能代表該照片的陳述文字

七、拍攝時間:自97年5月1日以後至97年10月31日日止

八、作品規格:不限廠牌彩色光面6X8吋相紙,(連作以4張以內為限)彩色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均可,惟得獎作品應繳交底片或數位檔案,數位檔案須6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案大小約為2000 ×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high quality)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如附件一),表內各項資料應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九、收件日期:97年11月1起至97年11月8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請以掛號郵寄)。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十、收件地點:封面註明「嘉義縣女性十八風華影像紀錄展攝影比賽」,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寄嘉義縣水上鄉忠和村檳榔樹角15~38號(嘉義縣攝影學會收)

十一、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作品,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且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2. 參賽作品須與附件一「嘉義縣女性十八風華影像紀錄展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
  3.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加框留邊,疊片及護貝、只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座、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4.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5.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
  6.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8.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9.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本府所有。本府享有無限次數使用於報章雜誌及本府刊物文宣、月曆、網站等之著作使用權,且不須另給報酬。


十二、作品評審:參加之作品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須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議異。

十三、評審地點:嘉義縣水上鄉忠和村檳榔樹角15~38號(嘉義縣攝影學會會址)公開評審,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布於活動網站。

十四、獎項及名額: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座乙座。
  2. 銀牌獎2名:獎金新台幣4000元、獎座乙座。
  3. 銅牌獎3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座乙座。
  4. 佳作獎15名:獎金新台幣500元、獎狀乙紙。


十五、得獎公布、頒獎時間及入選者配合事宜:
  1. 得獎作品預計於97年12月公布於「嘉義縣政府」及「嘉義縣攝影學會」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2. 頒獎時間及地點:於98年3月舉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嘉義縣政府」及「嘉義縣攝影學會」網站。
  3. 凡經審查通過入選者,應於主、承辦單位通知日期內,交付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並對於得獎作品給予150字內相關文字介紹(可以散文、詩歌、短文等方式敘述作品之內容及意境,亦可以其它方式表達),以配合主辦單位於98年3月8日之成果發表事宜,未配合者主、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


十六、洽詢方式:
  1. 活動網址
  2. 簡章索取
  3. 電子檔:請上活動網址網站下載。


十七、聯絡方式:
嘉義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福利科: 05-3620900轉212唐竟怡。
十八、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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