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2012年11月1日

[徵文]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第四屆桃城文學獎」 徵文比賽(2012.12.10)

截止日期:2012.12.10


一、活動主旨: 
嘉義古名「諸羅山」,源自平埔族原住民洪雅族社名之譯音,東方諸山羅列,故以此稱之。嘉義市又名「桃城」,因清代興築之古城形如桃而名,桃城境內史蹟豐燦,孕育在地文學素養及藝文色彩,聞名遐邇。期藉由桃城文學獎之舉辦,進而提昇閱讀、鑑賞及整體文藝風氣,並希望透過參賽者之文學創作,可進一步喚醒大眾讀者對嘉義的在地歷史悠久風華,有更深刻的了解與認識,而得以發掘創作人才,厚植文藝實力,建立書香閱讀,拓展史蹟風
采。請以嘉義地區人、事、物為參賽創作主題發想,透過參賽者之文學寫作表現,發展融合出可突顯嘉義地區多元文化特色及在地主題之參賽作品,並藉以展現出桃城文學美好之繽紛色彩。


二、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執行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埴鈁藝術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文訊雜誌社

三、 參賽資格:
全國不限年齡、性別、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各界人士或在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以中文創作,創作主題必須以嘉義地區人、事、物為創作主題發想。

四、參賽類組: 
(一)現代詩:30 行以內
(二)散文:3000~5000 字以內
(三)短篇小說:6000~12000 字以內2

五、競賽階段:共分「初審」、「複審」二階段--

六、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01 年 12 月 10 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七、獎勵辦法:
現 代 詩
第一名(1 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第二名(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第三名(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佳  作(4 名):獎金新臺幣 5 千元,頒贈獎狀乙張
散 文
第一名(1 名):獎金新臺幣 5 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第二名(1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第三名(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佳  作(4 名):獎金新臺幣 5 千元,頒贈獎狀乙張
短篇小說
第一名(1 名):獎金新臺幣 8 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第二名(1 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第三名(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佳  作(4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頒贈獎狀乙張

八、報名方式及繳交資料內容: 
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報名及送件,報名者請填妥備齊下列文件:

  1. 參賽報名表 乙份
  2. 參賽者切結聲明暨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 乙份 
  3. 參賽送件作品 乙式五份         


九、參賽作品繳交須知: 

  1. 「參賽報名表」及「參賽者切結聲明暨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文件須正本親簽,恕不接受影本。3
  2. 參賽送件作品須以活動規定之「參賽作品專用封面」裝釘製作,   封面用紙須統一以白色紙張印出,不得使用其它顏色紙張製作。
  3. 送件作品請統一以電腦打字標楷體 14 號字撰打,版面直式橫書並請編列頁碼,以 A4 白紙印出,作品裝訂請勿以塑膠膠卷或塑膠文件夾製作,請以釘書機於左側裝釘。
  4.  同一參賽者可同時跨類參加,惟每類作品以一篇為限。
  5. 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6. 未符合送件規定者,主辦單位保留資格審核通過之權利。


十、評審辦法:
於初審及複審階段均聘請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   會評審之。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會共同決議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十一、公佈及頒獎典禮:
2013 年 1 月上旬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及活動專屬網站公佈。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二、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嘉義市(代表機關為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嘉義市(代表機關為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得獎者不得異議。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第四屆桃城文學獎得獎作品集」5 冊。
(二)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
(三)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且保有法律追訴權:

  1. 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 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 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者或即將刊登者。4.得獎作品公佈前,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媒體刊物。

(四)若違反情事在頒獎後始為主辦單位知曉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並對違反人求償「第四屆桃城文學獎得獎作品集」重新印製之費用。
(五)得獎作品嗣後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取消其得獎資格,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創作者自行負責。
(六)參賽作品請自留稿底,恕不退稿。
(七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十三、參賽收件地點、單位: 
(一)活動承辦單位:埴鈁藝術有限公司
(二)送件郵寄請加註:「第四屆桃城文學獎 收件小組」字樣
(三)作品統一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西屯區上安路 84 巷 10 號 1 樓
(四)活動參賽洽詢專線:(05)2234-098、或(04)2451-1088
(五)活動承辦人:蕭立佩 小姐
(六)活動相關查詢及簡章報名表下載可至下列網站查詢: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cabcy.gov.tw
      桃城文學獎徵文比賽專屬網  http://www.jfartwork.com.tw/2012chiay


更多資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