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崇吳梅嶺老師推動美術教育之精神,鼓勵學生自由創作,普及美術教育,特舉辦本比賽。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高職、五專三年級以下、國民中、小學及公私立幼稚園在學學生。
◆參賽作品組別:
一、高 中 組:高中(職)一、二、三年級學生及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
二、國 中 組:國中一、二、三年級學生
三、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四、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五、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六、幼 稚 園 組 :公私立幼稚園學生
◆參賽作品規定: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辦理收件,作品請於100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前寄達(作品請妥適包裝掛號郵寄)或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件地點:嘉義縣大同國小教務處(地址:61349嘉義縣朴子市竹圍里大同路239號)。
三、參賽方式:
(一)本比賽採初賽徵件、複賽現場命題比賽方式進行,參賽作品每人限送一件,作品請由所屬就讀學校統一辦理送件為原則(為利收件點收,請各送件學校依組別分別造冊送件,格式統一如附件二),如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二)初賽評審時間為100年12月17日,取20名晉級複賽;複賽性質為審查制,以現場作畫作品來審查原繳件作品有無臨摹代筆,評審仍以原繳件作品為主,複審決定一、二、三名及優選、佳作名次;畫作未符該獎項水準時,獎項得從缺。
(三)晉級複賽名單將於100年12月22日起公告於下列網站:
嘉義縣大同國民小學網站(網址:http://www.ttps.cyc.edu.tw/)及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網站(網址:http://pac.cyhg.gov.tw/chinese/index.aspx)
,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閱初賽晉級名單及複賽時間地點,不另通知。
(四)複賽時間,暫訂於100年12 月31日上午9時~12時於嘉義縣大同國小舉行,採現場命題方式比賽,並事先公布各組命題方式,以方便參賽者準備適當之畫具;因故未參加複賽者取消得獎資格。
四、作品規格:本項比賽須用四開(五四×三九公分)畫紙或畫布,作品背面右下角須黏貼本項比賽報名表(如附件一)(請勿貼於作品正面),使用材質不限。
五、作品主題:比賽主題內容以台灣之人文、風情或嘉義縣之特色為主題。
陸、得獎作品之展覽
一、展出時間:暫定101年1月17日至101年2月19日止。
二、展出地點:嘉義縣梅嶺美術館(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2-9號,朴子藝術公園內)。
三、巡迴展覽:另擇期安排於本縣三至四鄉鎮地方文化展場巡迴展覽。
柒、優勝作品評選及獎勵
一、每組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一人,「優選」5人,「佳作」12名、「入選」若干名(視參賽作品成績擇定)。
二、每組「第一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6,000元、獎座1座、獎狀1張、獎品1份。
每組「第二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3,000元、獎座1座、獎狀1張、獎品1份。
每組「第三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2,000元、獎座1座、獎狀1張、獎品1份。
每組 「優選」 頒發獎狀1張、獎品1份。
每組 「佳作」 頒發獎狀1張、獎品1份。
每組 「入選」 頒發獎狀1張。
三、凡指導學生參加此項比賽之指導老師,各組獲前三名者,將函請各縣市政府教育處依各縣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敘獎(建議第一名嘉獎二次,第二名及第三名各嘉獎一次),獲優選、佳作及入選者,由主辦單位統一發給獎狀乙紙以資鼓勵;若同時指導多位獲獎之指導老師,僅擇一事由獎勵,不重覆敘獎。
四、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暫定於101年2月11日星期六上午10時,在嘉義縣梅嶺美術館舉行,屆時受獎名單將公布於於嘉義縣大同國小網站(網址:http://www.ttps.cyc.edu.tw/)及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網站(網址:http://pac.cyhg.gov.tw/chinese/index.aspx);為利聯絡方便,報名表上各項資料請詳填。
五、承辦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嘉義縣梅嶺美術館05-3795667黃岳彬。
協辦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嘉義縣大同國小教務處05-3792144轉13吳主任川祥
六、本比賽辦法可於嘉義縣大同國小網站(網址:http://www.ttps.cyc.edu.tw/)及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網站(網址:http://pac.cyhg.gov.tw/chinese/index.aspx)下載使用。
捌、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不得臨摹或抄襲或他人加筆,且以未曾參加各種競賽、展覽、得獎或發表者為限,如經查證有上開實情者,以棄權論並公佈之;如欺瞞實情參賽並已領獎者,除追繳受獎之獎項外,函請所屬機關依情節論處,取消的獎項不予遞補。
二、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得獎名單公布日起歸嘉義縣政府所有,本府依著作權法享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人非營利性使用,以上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評審前,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五、請參加本比賽的學生務必以正楷填妥報名表或送件清冊,請務必字跡工整、資料詳細完整、儘量以電腦登打,以方便日後通知及參賽作品整理。
六、未依比賽規格所繪作品,或因個人基本資料填寫錯誤,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提出異議。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之。更多資訊:
- 嘉義縣第13屆梅嶺獎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簡章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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