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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1日

[攝影]2013「建廟290週年保生文化節」那一年我們一起迎熱鬧 - 攝影比賽(2013.04.27)

截止日期:2013.04.27


一、主旨:
希望藉由比賽,透過鏡頭宣揚「新埤保安宮保生文化節」節慶文化之美。

二、主辦單位:
太保市新埤保安宮管理委員會。
補助單位:
太保市公所。指導單位:嘉義縣政府。
協辦單位:
彥洲企業、小林床業、國華鐵櫃公司。


三、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者均歡迎參加。

四、參賽辦法:

  1. 凡於新埤地區之「保生文化節」期間拍攝的照片,皆可參加評選。
  2. 每人參賽件數以五件為限。


五、攝影主題:
限2013年「新埤保安宮建廟290週年保生文化節」廟會、保安盃歌唱比賽及繞境、煙火、法會等慶典活動。

六、作品規格:
1.數位相機拍攝的標準寫實場景通用風格之作品,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做影像合成、修改、後製創作。
2.照片之規格以5x7或6x8英吋彩色照片參賽,不得裝裱、格放、電腦合成與加色、黑白之照片,並能呈現自然視覺效果。

七、收件日期:
2013年4月14日起至2013年4 月27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八、收件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舊埤里126號 (新埤保安宮) 電話:05-3611001、0928701295          (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新埤保安宮保生文化節」攝影比賽)。

九、評審地點:
嘉義縣太保市新埤保安宮會議室

十、評審日期:
2013年4月28日

十一、獎勵辦法:
金牌獎一名,獎金捌仟元、獎狀乙面。
銀牌獎一名,獎金伍仟元、獎狀乙面。
銅牌獎一名,獎金參仟元、獎狀乙面。
優選獎三名,獎金壹仟元、獎狀乙面。
佳作獎若干名,獎狀乙面。
※   得獎者需於領獎時,繳交照片數位電子檔

十二、公布日期:
2013年4月29日,將於太保市公所及新埤保安宮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並於通知後至保安宮領取獎狀及獎金。

附則:

  1. 金、銀、銅牌,每人限得一獎。
  2. 作品須為本人創作,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遭受檢舉將公布取消參加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予遞補。
  3. 作品須於背面浮貼報名表(註明:題名、姓名、電話、聯絡住址),否則不予以評審。
  4. 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共同認定,未達評審標準,獎額得以從缺。
  5.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6. 得獎作品的著作財產權即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在報章、雜誌、媒體或刊物發表、印刷或在公開場合陳列或展覽,不再另給酬,得獎者不得異議。
  7.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8.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9. 如未盡事宜,本所得視實際情況酌減增修改,以符合實際情況之需,並於官網公告。
  10. 2013保安宮文化節活動:
    1. (一)4月14日8至20時祈安繞境暨煙火晚會
    2. (二)4月20日全國保安盃歌場比賽
    3. (三)4月19至21日三獻斗燈法會
    4. (四)4月21日保生大帝聖誕千秋祭典活動。
  11. 活動訊息及表格請至太保市公所網站下載 http://taibao.cyhg.gov.tw/home.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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