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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7日

[攝影]關懷社會、用愛照亮世界,公益攝影比賽@攝影家手札(97/10/15)

活動宗旨:
台灣是個處處充滿溫暖的寶島,在這裡有許許多多懷抱著理想、關懷社會的各式團體,最讓我們感受深刻的,就屬慈善團體的愛心與熱情最讓我們印象深刻,在921大地震、世界各地震災、海嘯、水災的地方,都可以看到台灣慈善團體伸出的雙手,在此手札要向各界團體深深致敬,感謝你們的付出,讓台灣依舊是寶島,處處是美景。

所以手札廣邀各界攝影好手,讓我們共同用攝影,來喚醒更多小愛,化作大愛,透過攝影的力量,讓社會大眾體會到只要您付出小小的心力,就可以幫助更多人、更多需要被幫助的婦女、小孩、老人、動物等弱勢族群,也期盼各位攝影人,把你們所見到,社會各角落現況,用照片紀錄,讓我們共同為台灣、為下一代、為更美好的未來努力。

主辦單位:
攝影家手札、Tic Tac Toe 台灣總代理(芹氏國際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愛好攝影人士(需註冊為攝影家手札會員)

攝影主題:
「關懷社會、用愛照亮世界」。

比賽規格:
請參賽者將參賽作在您的手札相簿中建立一個新相簿;本攝影比賽採用線上投稿之方式,用手札相簿投稿,單一相簿張數不限,需同一主題,評選以所有照片視同一主題評等之。

收件日期:
97年9月15日起至97年10月15日止

收件地點:
活動網頁線上投稿之方式。

獎項及名額:
  • 金牌獎1名獨得價值5660元,擁抱愛情對飾
  • 銀牌獎2名籌辦中。
  • 銅牌獎3名籌辦中。
  • 優選獎5名籌辦中。
  • 佳作獎5名籌辦中。

公布得獎、頒獎與展出時間:
得獎作品預定於97年9月10日公布於本活動網站。得獎者在接獲得獎通知後,需於指定時間內(以郵戳為憑),繳交得獎底片或數位圖檔,未獲獎者不另通知。

評選方式:
  1. 由主辦單位評選之。
  2. 參賽作品經評選通過後,主辦單位通知得獎者於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數位檔(數位相機之圖檔畫素須為五百萬畫素(300dpi)以上)、或原稿正、負底片(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供評選小組進行審查。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並取消獲獎資格。
  3. 網友線上投票之分數,將會列入主辦單位評選之參考依據之一。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且需為本人之創作,不可以筆名、假名投稿,作品並不得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
  2.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插點加大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
    (上1、2項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勵者(包括獎金、獎盃、獎狀)將予以追回。參賽作品涉著作權、肖像權(需檢附肖像授權書)等爭議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3. 得獎作品及原稿數位檔或底片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4. 優選獎(含)以上獎次,每人每組限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6. 獎金均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依法須扣繳所得稅。
  7. 參加者視同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得依事實作適當修正。
  8.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9. 一經發現參賽者有透過不當、非正常之程序,企圖於參賽網頁灌票者,本單位有權解除該參賽者之資格,亦將取消該參賽者之得獎資格,獎項將遞補之,參賽者將不得有任何異議。
  10. 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

洽詢方式:
洽詢電話:0917-889-082攝影比賽工作小組,楊健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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