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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3日

[設計]迫迌宜蘭伴手禮創意包裝設計比賽(08/10/15)

一、前言:
北宜高速公路開通,帶動宜蘭整體的觀光旅遊風潮,縣內各鄉鎮馳名的春、夏季大型活動,更使得造訪宜蘭的旅遊人口數逐年以10%~15%成長攀升。臺灣人情溫暖,習慣於外出旅遊時,購買當地著名的土特產,帶回與親朋好友分享或自用的伴手禮。

宜蘭著名土特產眾多,從傳統的膽肝、鴨賞、金棗,到近幾年風行的宜蘭餅、溫泉麻糬以及各鄉鎮農會、社區積極研製的土特產,舉凡與農、漁、特色小吃 相關的產品,不勝枚舉……(參考附件)。這些產品有些或許已有良好的設計做為包裝,但也有許多未能及時設計出足以呈現其產品屬性及價值特色的包裝訴求。在 地特產的推廣,同時亦代表著宜蘭文化的宣揚,良好的包裝設計相形重要。本計畫擬廣邀全臺設計好手,為這些特產品「宜蘭的伴手禮」做創意包裝,並透過這些包 裝的視覺傳達,行銷宜蘭的文化內涵。

二、設計說明:
包裝設計除精緻而有創意外,應需考量其材質、成本及生產之可行性,能彰顯宜蘭風味與在地特質,期能透過設計創意及其視覺表現,傳遞宜蘭的文化精髓與魅力。

三、競賽說明:
本設計比賽活動採二階段式競賽。參加者需於初審時,於第一階段進行外觀基本設計,就標誌、標語、標準字、標準色及輔助圖案做視覺表現,並選定 1~3種被包裝物品不同尺寸形式做模擬設計,本階段預計通過入選者10名,進行第二階段複選;參與複選者需就原設計稿之基本元素做設計發展,至少選定3種 以上被包裝物品進行應用設計,並做1比1之實品打樣。(各種不同包裝物品尺寸形式之模擬設計,請參考附件自行選定)

四、作品說明:
  1. 作品方向及內容請設計者自行擬定設計計畫,並參考主辦單位提供之附件內容做為設計對象及物件的選擇。
  2. 每人(或團體)限投稿至多2件作品。
  3. 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4. 作品呈現方式:
    初審需附平面設計圖稿、包裝模擬形狀稿及型式設計圖稿,圖稿一律以A3規格輸出,並黏貼於4開(39×54㎝)黑色紙板(每張圖稿僅限做一種產品設計),並分別製作jpg電子檔(或3D圖檔)合併送件;複選者則需加附1比1實品打樣。(件數如說明)
    • (1)作品若有特殊製作方式,可特別標註說明。
    • (2)須符合「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令規定,細節請參考本活動網站。
    • (3)不得使用具註冊版權爭議之標誌、標語、圖騰或有智慧財產權爭議之相關圖片文字,亦不得使用已註冊專利結構之設計。
    • (4)需附創作說明。

五、活動時間:
  1. 初選徵件:
    • 即日起至 97年10月15日為止(憑郵戳日期)
    • 97年10月25日 公佈初選名單
  2. 複選繳件:
    • 97年11月15日止(憑郵戳日期)
    • 97年11月25日 公佈優勝名單

六、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宜蘭縣文化創意中心
◎協辦單位:宜蘭縣藝術學會

七、評選流程: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產業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1)初步篩選作品資料繳交完整性>相關產業專家評選>初審結果公佈
(2)通過初審者繳交複賽作品>專業評審>公佈優勝結果名單

八、競賽對象:
設計人士、公司工作室、相關設計科系學生、全台民眾(個人或團體皆可)

九、 投稿方式:
(1)掛號郵寄:26541宜蘭縣羅東鎮復興路一段21號 03-9547-087
宜蘭縣藝術學會「宜蘭伴手禮包裝比賽活動小組」收
(2)報名表格請上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ilccb.gov.tw/ 下載

九、評分標準:
◎宜蘭風味意象30%
◎包裝精緻度30%
◎可量產性20%
◎設計完整性20%

十、獎勵:共十名
  • 第一名:獎金捌萬元,獎狀乙幀(壹名)
  • 第二名:獎金參萬元,獎狀乙幀(壹名)
  • 第三名:獎金貳萬元,獎狀乙幀(壹名)
  • 創意獎:獎金壹萬元,獎狀乙幀(柒名)

    ◎得獎者將於12月份,受邀至「2008宜蘭在地藝術節─宜蘭伴手禮設計比賽成果展」活動中領獎。

十一、注意事項:
  • (1)參賽者應提供完整、正確資料,若未提供完整、正確資料,經主辦單位要求後仍無法補足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
  • (2)投稿作品須未曾參加任何比賽,且為參賽者本人(單位)之原創作品,並不得為模仿、抄襲或剽竊之設計,亦不得為市面上已販售之商品。如經檢舉 或告發,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參加資格,若有得獎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獲獎相關權利,且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其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將由本活動評選委員會 與主辦單位共同協議之。
  • (3)參賽作品設計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人格權,均歸屬於宜蘭縣政府,且宜蘭縣政府擁有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
  • (4)參賽者請自行保留檔案,本競賽無論得獎與否均不退還投稿檔案及樣品。
  • (5)本競賽前三名不得重覆給獎,創意獎則不在此限。參加本活動之獲獎獎金將依稅法規定代扣繳稅額。超過13333元即將代扣15%的稅金。
  • (6)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實之處,主辦單位保有修正之權利。
  • (7)凡參與投稿者,即視為同意本比賽活動辦法,不得異議。
  • (8)本活動辦法及相關資訊同步刊登於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ilcc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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