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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5日

[攝影]嘉義縣「山海麗境話諸羅」繪畫、數位攝影比賽(08/10/20)

一、依據
嘉義縣落實校園文化核心價值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透過觀察與藝術創作活動培養對週遭人、事、物細微的觀察力與多元的欣賞態度。
(二)結合藝術與人文的學習、創作與鑑賞,培養學生對文化的瞭解與認同。
(三)經由觀察、欣賞、創作、分享的過程,學習欣賞自己進而認同自己,並能欣賞、讚美他人。

三、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四、承辦學校:內埔國民小學

五、實施期程:97年9月15日起至97年10月20日止

六、實施對象:嘉義縣各國民中、小學學生

七、實施內容
(一)「山海麗境話諸羅」繪畫、數位攝影比賽活動-以嘉義山海景物、生活意象為創作主題。
紀錄最喜歡的活動地點如阿里山、東石漁人碼頭、故宮南院、太陽館…等與在這些地方的活動情形,以及生活週遭充滿生趣的事、物與角落為創作主題,透過對人與環境互動的觀察,感受環境與自身的密切關係與情感。
(二)數位攝影比賽辦法:
  1. 作品規格:
    • (1)影像:500萬像素以上 (以jpg格式儲存),勿進行後製處 理。
    • (2)說明:主題12字以內,以12級標楷體繕打。說明內容100字為限,請用12級標楷體繕打,並以word檔儲存【附件二】。

  2. 組別:
    • (1)分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共二組。
    • (2)六班(含)以下學校至少一件,各組別最多以一件為限;七班(含)以上學校至少二件,各組最多以二件為限。

  3. 評分: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家負責評選工作。
    評分向度:主題(30%)、構圖(30%)文字描述(40%)。

  4. 送件方式:
    • (1)請將參賽作品洗成5×7規格照片一張,並將作品、報名表電子檔【附件二】燒錄成光碟,並註明主題、學校、組別、年級、作者【附件一】,連同報名表紙本、授權同意書【附件四】、作品清冊【附件五】於收件期限內寄至內埔國小教務處收,信封上請註明「『山海麗境話諸羅』數位攝影比賽」。
    • (2)同一學校作品請燒錄於同一光碟。
    • (3)作品清冊一校一份。

(三)繪畫比賽辦法:
  1. 作品規格: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39公分×54公分或35公分×66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2. 比賽組別:
    • (1)分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 共四組。
    • (2)六班(含)以下學校至少一件,各組別最多以一件為限;  七班(含)以上學校至少二件,各組最多以二件為限。
  3. 送件方式:
    請將參賽作品註明主題、學校、組別、年級、作者【附件三】,連同授權同意書【附件四】、作品清冊【附件六】於收件期限內寄至內埔國小教務處收,信封上請註明「『山海麗境話諸羅』繪畫比賽」。
(四)收件日期:每年9月15日起至10月3日16時止,以郵戳為憑(遇假日不順延)。
(五)評選:
  1. 評分: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家負責。
  2. 97年10月20日前公布比賽成績,錄取等第分「特優」、「優等」、「甲等」、「入選」等四種,錄取數量按送件比例及水準高低擇取。
(六)成績與獎勵:
  1. 特優1人:參賽者獎狀乙紙及圖書禮券1200元,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嘉獎二次。
  2. 優等2人:參賽者獎狀乙紙及圖書禮券1000元,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嘉獎乙次。
  3. 甲等3人:參賽者獎狀乙紙及圖書禮券800元,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獎狀乙紙。
  4. 入選者若干人:參賽者獎狀乙紙,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獎狀乙紙。(錄取數量按送件比例及水準高低擇取。)

八、與校園核心價值之對應
藉由個人對嘉義山海景物、生活意象的情感,以表現手法及技巧展現個人「創意」與「美感」,表現主觀意象(自主),將提昇嘉義縣「卓越」之文化與意境形象,達到「審美」之核心價值。

九、預期效益
  • (一)養成學生對週遭人、事、物細微的觀察力與多元的欣賞態度。
  • (二)學生對團體、社區、文化進一步瞭解並產生認同。
  • (三)學生經由觀察、欣賞、創作、分享的過程學習到欣賞自己、認同自己與欣賞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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