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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2日

[設計]97年度青少年性侵害防治網頁設計競賽(08/09/30)

競賽宗旨:
為落實性侵害防治工作,強化預防教育宣導,特結合青少年朋友熟悉之網路作為溝通平台,鼓勵從參與創作過程中,學習建立正確的身體自主權觀念,及認識相關法律規定,以增進自我保護意識,降低成為性侵害被害者或加害者之可能性。
 
創作主軸:
  1. 網路性侵害 NO! (如何防治網路性侵害)
  2. 約會強暴 NO! (如何拒絕約會強暴)
  3. 兩小無猜 NO! (與未成年發生性關係也可能觸犯法令!)

    創意發想心智圖
    創作內容參考請上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網站

參加對象:
  1. 學生組:
    凡國中/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在學學生,不限科系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報名均可。

  2. 社會青年組:
    凡二年制專科學校/大學校院(含碩、博士班)不限科系之在學學生,或是社青人士,均可以個人名義報名。
 
參賽時程:
中華民國97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主辦單位:
內政部
 
得主公布:
得獎者名單將於中華民國97年12月31日公佈,並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得獎者將另行電話通知,並邀請出席頒獎典禮,其他不另外通知,參選作品恕不退還。

參賽資格:
  1. 社會青年/大專院校組:全國大專院校(含二年制專科學校及大學校院)就讀資訊、廣告、視覺傳達、傳播、藝術、多媒體等相關系所之在學學生,或從事網路工作及多媒體創作相關行業或對網頁創作有興趣者。
  2. 高中職/五專組:高中、高職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在學學生,包含一般生或就讀資訊、廣告、視覺傳達、傳播、藝術、多媒體等相關科系學生。
  3. 國中生組:國中在學學生,含美術班、其他特殊才藝班及一般學生。
 
參賽組別:
分組競賽
  1. 社會青年/大專院校組
  2. 高中職/五專組
  3. 國中生組
 
報名辦法:
  1. 線上報名上網登錄,並將個人證件掃描圖檔上傳。(馬上報名)
  2. 採通訊報名
    學生組之參賽者須繳交學生證影本,社會青年組之參賽者須繳交身分證影本或駕駛執照, 不論組別或參加之類別,均須再繳付下載之參賽表單文件。(下載表單)
 
作品規格:
  1. 參賽網頁應以The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W3C)規範定義之HTML為基準。
  2. 網頁檔案的大小應在25MB以內,網頁的所有內容或特別效果可於Internet Explorer 5.0 或以上的瀏覽器上閱讀。
  3. 不能使用中文檔案名稱,請設定"index.html"為主網頁名稱。
  4. 不支援CGI, JSP或PHP等程式語言,網頁內不能使用數據資料庫功能。
  5. 中文字應為BIG5碼。網頁可在解析度800X600 Pixels或1024X768Pixels的螢幕瀏覽。
  6. 參賽網頁必須在電腦不連線的情況下亦能正常觀看。
 
獎勵辦法:
組別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佳作2名最佳團體創作獎指導老師獎

社會青年/大專院校組
獎金5萬
獎牌一面
獎金3萬
獎牌一面
獎金1萬
獎牌一面
獎金5千
獎狀一只
  

高中職/五專組
獎金5萬
獎牌一面
獎金3萬
獎牌一面
獎金1萬
獎牌一面
獎金5千
獎狀一只
獎金1萬
獎狀一只

獎狀一只

國中組
獎金5萬
獎牌一面
獎金3萬
獎牌一面
獎金1萬
獎牌一面
獎金5千
獎狀一只
獎金1萬
獎狀一只

獎狀一只


評分標準:
評審項目內容表現百分比
議題掌握
對防範性侵害相關議題或法案之認知與掌握度
40%
視覺表現
版面構圖與視覺美術設計
20%
創意表現
策略思考應用性
20%
文案表現文案標題與內容之創新性
10%
介面設計介面互動表現與網頁技術應用成熟度
10%

 
注意事項:
一、基本規範
  1.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報名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2. 本活動參加資格不限於中華民國國籍,得獎人必須擁有中華民國銀行帳戶以供匯款,若匯款人無法提供匯款帳號,視同放棄領獎資格,主辦單位不處理寄送獎金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3.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如因資料填寫不實或不完整,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權益,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4. 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其填寫之領獎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5. 獎金以公佈於活動網站上之資料為準,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得獎者須自行負擔10%之所得稅,並由主辦單位直接於得獎獎金中扣除。
  6.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7. 參與本競賽之作品不得同時參加其他活動競賽,若經證明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已領獎者須將所得獎金及獎牌(狀)全數退回。
  8.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主辦單位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未獲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9. 若以團體名義參加本活動,則以報名表上提供之代表人為獎金受領人,其他團員不得重複向主辦單位申請領取獎金。
  10.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二、著作權約定
  1. 報名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保證參賽作品係由報名者創作,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違法之情事,如有抄襲仿冒之情事,經評審裁決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後,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由報名者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 所有參賽者保有著作權,但授權主辦單位行使宣導並加以重製,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非商業營利(例: 非販賣或出售或出租參賽之影片)之前提下合法使用以進行宣傳推廣,並擁有無償播映之永久使用權。
  3. 得獎作品將有機會在大眾媒體上刊登或播映,參賽者請自行取得參賽作品中所使用影像及音樂之使用授權。若有任何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 為宣導防治性侵害,所有參賽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本競賽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參賽作品。
  5. 其它詳細內容,請參閱參賽文件之約定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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