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創作比賽
壹、活動目的: 推展書法教育,鼓勵書法創作,藉以培養大眾透過書法研習而提升整體優質社會藝術的涵養。
壹、活動目的: 推展書法教育,鼓勵書法創作,藉以培養大眾透過書法研習而提升整體優質社會藝術的涵養。
貳、比賽類別:傳統類、創意類
一、傳統類
叁、參賽辦法【比賽程序:收件(作品原件)→初審→決賽(現場書寫;成人組除外)】
肆、 成人組書寫題目:(請由例句中選擇一則文字書寫。不書寫標點符號,書寫字數同所選擇的例句內容,不能隨意增減。)
一、傳統類成人組
◎評審
聘請國內具有教職之知名書畫家、美術家擔任評審。
◎作品展(優選獎以上)
98年4月28日-5月7日在吉林畫廊展出。
98年5月9日-5月30日在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展出。
◎頒獎典禮
98年5月30日(週六)上午十點至十二點,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四樓禮堂。
(頒獎典禮後退回得獎作品;典藏部份除外。)
◎「典藏獎」得主展出
美術創作比賽獲得「典藏獎」者,日後須義務性,由主辦單位安排於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展出,以回饋社會。提供15幅以上的完整作品(不含被本會典藏的作品),在頒獎典禮後一年內,舉辦1次為期3週的展出(補助作品來回搬運費、保險費,實報實銷)
◎參賽須知
一、傳統類
- (一)參加對象:
- 少 年 組 :民國83年1月1日以後至8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 青少年組:民國79年1月1日以後至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 成人組(含大專社會):民國7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 長 青 組 :民國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民國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長者,請自行於「成人組」或「長青組」,擇一組別參賽,不得重複參賽,如經主辦單位查證不符規定者,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 (二)作品形式:
- 1. 初審:郵寄作品原件,作品以宣紙直幅書寫,成人組內容依主辦單位規定之題目書寫;其餘各組內容自選(以不違背善良風俗為原則),字體自訂,不加標點符號,並妥善落款。
- 2. 決賽:由主辦單位於決賽現場公佈。(僅少年組、青少年組、長青組參加;成人組以通過初審的作品代表,不須參加現場決賽)
- (一)創意原則鼓勵在傳統的書法基礎條件下,藉由文字造形及運筆、用墨和佈局等相關要件,進行藝術性的創作,期使文字書寫能有更寬廣的視覺藝術表現。1. 講究文字結構、造型的藝術性處理,讓文字書寫更有寬廣的表現空間,有別於傳統書法。2. 將追求文字書寫、墨韻等變化,以表現個人獨特的視覺藝術經驗與風格。
- (二)參加對象:成 人 組(含大專社會):民國7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 (三)作品形式:
- 1. 初審:郵寄作品原件,作品以宣紙橫幅或直幅書寫皆可。(宣紙規格可自行裁切,大小不拘)內容依主辦單位規定之題目書寫。字體不拘,亦不限傳統之落款格式。書寫時以"創意"為考量重點,但也不能失去書法原有的基礎。2. 決賽:以通過初審的作品代表,不須參加現場決賽。
叁、參賽辦法【比賽程序:收件(作品原件)→初審→決賽(現場書寫;成人組除外)】
- (一)傳統類成人組(含大專社會)、長青組可跨創意類參賽,但兩類別之參加作品不得為同一內容之作品,如經主辦單位查證不符規定者,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 (二)初審
- 參加方式:請詳填報名表(並影印一份副本;正、副本請用迴紋針夾於參賽作品後面),連同作品原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等)、10元郵票五張以掛號郵寄主辦單位。(報名必備資料不齊、作品規格不符,視為報名無效)
- 收件時間:民國97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收件地點: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05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3段303巷14弄4號】請註明:『行天宮人文獎』書法創作比賽 收
- 宣紙規格:少年組—約35cm × 70cm青少年組—約35cm × 135cm成人組(含大專社會)—約70cm × 135cm(不含對聯及屏條)長青組—約70cm × 135cm(不含對聯及屏條)
- 初審結果將訂97年11月26日(週三)於行天宮網站公佈,並以「掛號」寄出通知書通知決賽入圍者,敬請確切注意個人通訊郵件。
- 初審送件參賽作品原件,恕不退還。
- (三)決賽(暫定)
- 時間:民國97年12月14日(週日),並於97年12月26日(週五)在行天宮網站公佈得獎名單。【因事前佈置、比賽之故,擬借用二樓男生自修室半天,從97年12月14日上午6:00至下午2:00;並因評審之故,擬借用四樓401、402兩間教室半天,從97年12月14日下午2:00至5:00】
- 地點:台北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二樓男生自修室。
肆、 成人組書寫題目:(請由例句中選擇一則文字書寫。不書寫標點符號,書寫字數同所選擇的例句內容,不能隨意增減。)
一、傳統類成人組
- (一)有欲苦不足,無欲亦無憂。(史宗詠懷詩)
- (二)丹青不知老將至,富貴於我如浮雲。(杜甫丹青引贈曹將軍霸)
- (三)心地能平穩安靜,觸處皆青山綠水。(菜根譚)
- (四)吾心似秋月,碧潭清皎潔。無物堪比倫,教我如何說。(寒山吾心似秋月)
- (五)不薄今人愛古人,清詞麗句必為鄰;竊攀屈宋宜方駕,恐與齊梁作後塵。(杜甫戲為六絕句)
- (六)「筆法玄微,難妄傳授,非志士高人,詎可與言其要妙。書之求能,且攻真草,今以授子,可須思妙。」 (顏真卿述張長史十二意)
- (七)掃苔人跡外,漸老喜深藏。路僻閒行遠,春晴晝睡長。餘花留暮蝶,幽草戀殘陽。盡日空林下,孤禪念石霜。(宇昭幽居即事)
- (八)一卷離騷一卷經,十年心事十年燈;芭蕉葉上聽秋聲。欲哭不成翻強笑,諱愁無奈學忘情;誤人枉自說聰明。(吳藻浣溪沙)
- (九)筆畫無俯仰、照應,則直畫如梯架,橫如柵欄,了無意思。凡點畫,左右上下皆相遜讓,佈置停勻,又能回抱照應,斯為合法。(蔣驥續書法論)
- (十)荒園晚景斂寒烟,數朵清新破雪邊。幽艷有誰能畫得,冷香無主賴詩傳。看來最畏前村笛,折去休逢野渡船。向晚十分終更好,靜兼江月淡娟娟。(則之雪霽觀梅)
- (一)迴流。
- (二)山風。
- (三)守拙全真。(菜根譚)
- (四)千金難買早知道。
- (五)「蔡邕骨氣洞達,爽爽如有神力。」(蕭衍古今書人優劣評)
- (六)不流於濃艷,不陷於枯寂。(菜根譚)
- (七)自然造化之妙,智巧所不能及。(菜根譚)
- (八)豐草綠縟而爭茂,佳木葱蘢而可悅。(歐陽詢秋聲賦)
- (九)伴著思念最遙遠的飛翔,還有今晚的星光。(王宏恩月光)
- (十)水面落花慢慢流,水底魚兒慢慢游啊!燕子你說些什麼話,教我如何不想他?(劉半農詞)
◎評審
聘請國內具有教職之知名書畫家、美術家擔任評審。
◎作品展(優選獎以上)
98年4月28日-5月7日在吉林畫廊展出。
98年5月9日-5月30日在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展出。
◎頒獎典禮
98年5月30日(週六)上午十點至十二點,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四樓禮堂。
(頒獎典禮後退回得獎作品;典藏部份除外。)
◎「典藏獎」得主展出
美術創作比賽獲得「典藏獎」者,日後須義務性,由主辦單位安排於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展出,以回饋社會。提供15幅以上的完整作品(不含被本會典藏的作品),在頒獎典禮後一年內,舉辦1次為期3週的展出(補助作品來回搬運費、保險費,實報實銷)
◎參賽須知
- 一、參賽者不限國籍。
- 二、每人每類以一件作品為限,如經主辦單位查證不符規定者,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 三、美術掛號郵寄初審作品照片(8〞× 10〞一張),一個信封以一人一件為限。
- 四、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皆歸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所有,作為推展社教之用,且得獎者同意不行使該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
- 五、美術決審作品經評定為未得獎者,應於期限內領回,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處理參賽作品,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得獎作品應於展覽結束後期限內由得獎者自行領回,逾時未領者,主辦單位將不負保管責任。
- 六、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有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 七、參賽者身分認定,均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等)上所載資料為準。
- 八、未附報名表(並影印一份副本)及未詳實填寫報名表,經通知未補正者,視同報名無效。
- 九、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超過NT$13,333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5%稅金(外籍20﹪稅金)。
- 十、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得獎過之作品,若經發現,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 十一、參賽者凡冒借、抄襲、拷貝、仿冒、改作或重製他人攝影、作品之原作,除取消得獎資格外,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 十二、評審團評審會議得視作品之多寡和水準,建議主辦單位酌予增減各組獎金名額。
- 十三、得獎及展覽作品均由初審、決賽評審委員評定之,不得有其他異議。
- 十四、參賽者自參加本項比賽起(掛號郵寄之時),視同承認並遵守本比賽簡章上所列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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