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2008年10月14日

[摄影]沙湾“金沙丽水杯”古镇神韵、飘色摄影大赛(09/10/15)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摄影家协会、番禺区沙湾镇文化站
支持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沙湾房地产开发公司、广州市沙湾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办。并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员会、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中共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委员会、沙湾镇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七届中国民间艺术节暨“山花奖”中国民间飘色(抬阁)艺术展演与评奖在2008年10月11日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举行。
为全面记录艺术节、 “山花奖”评选、和民间飘色(抬阁)艺术展演活动这一盛事和广东音乐的发祥地——岭南文化古镇沙湾的神韵,特举办《沙湾“金沙丽水杯”古镇神韵、飘色摄影大赛》

方案如下:

一、反映主题
  1. 全面记录第七届中国民间艺术节、全国第九届“山花奖”评选、第二届中国民间飘色(抬阁)艺术展演活动(2008年10月11日-12日);
  2. 全面反映沙湾古镇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的崭新面貌、和谐景象,古镇风光风情的神韵,沙湾人的精神风貌等。

二、奖项设置
  • (一)第七届中国民间艺术节暨第二届中国民间飘色(抬阁)艺术展
    金奖1幅,奖12000元;银奖2幅,各奖6000元;铜奖3幅,各奖3000元;入选90幅,各奖300元。

  • (二)古镇神韵
    金奖1幅,奖12000元;银奖2幅,各奖6000元;铜奖3幅,各奖3000元;入选90幅,各奖300元。

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证书,其中金、银、铜奖作品再颁发奖杯。

三、参赛细则
  1. 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单幅参赛件须在15兆以上;
  2. 作品规格一律为8R,(长方形的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cm);组照限3-6幅,背后须用透明胶纸粘接,黑白,彩色均可;数码、反转片拍摄的作品请制作成上述规格的照片送稿。
  3. 作品形式不限,送稿数量不限,不得装裱;允许对作品的色调、反差等效果做少许调整;谢绝改变作品原状和元素的作品参加。
  4. 作品正面下方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内容,作品背面必须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5. 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统一调集足够数据和精度的电子文件供放大展出。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寄送到,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6. 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协办、支持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7. 参赛作品所牵涉到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由此引起的纠纷与组织者无关。

四、时间安排
启动时间:2008年10月11日,在中国民间艺术节开幕式上同时举行省文联、省摄协授予沙湾镇“广东摄影创作基地”仪式。凭摄影证可免费进入宝墨园等景点(限10月11-12日),番禺区影友可到番禺区摄协领取,其它地区影友可到省摄协领取,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截稿日期:
  • (一)艺术节飘色部分:2008年11月15日,注明“飘色”;
  • (二)古镇神韵部分:2009年10月15日,注明“沙湾”。
颁奖日期:另定;

五、收稿地址:
  • ①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省摄影家协会理论资讯影像中心影像制作部。邮政编码:510080,
    电话:020-87304183、87614883。
    联系人:宋海晖 黄 崴
  • ②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大楼内;广州市番禺区摄影家协会。邮编511400 电话:020-84823797
    联系人:谭若峰
  • ③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大巷冲路;沙湾镇文化活动中心。邮编511400 电话:020-84731810转8006
    联系人:谢海燕




更多資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