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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3日

[寫]國立國父紀念館第36屆青年水彩畫寫生比賽(08/10/26)

為宏揚國父思想、推廣文化藝術教育暨紀念國父143歲誕辰,並激勵青年愛國自強之革命精神,特舉辦第36屆青年水彩畫寫生比賽,藉以鼓勵青年透過藝術創作,表達崇敬國父之至誠與愛國之情操。

(一)參加資格:
各高級中等學校、大專校院學生及35歲以下之社會青年均可參加;但不得同時跨組報名;且曾榮獲前此各屆各組第一名者,亦不得再報名參加同組比賽(違反此項規定者,取消得獎或 入選資格)。

(二)參加組別:
  1. 高級中等學校組(含五專一、二、三年級)。
  2. 大專校院組(含五專四、五年級,不含研究生)。
  3. 社會青年組(限35歲以下,民國62年11月以後出生者)。

(三)報名日期:
自97年10月24日(星期五)起至10月26日(星期日)止,每日9時至17時。

(四)報名方式及費用:
一律現場報名,免報名費。

(五)報名地點:
國立國父紀念館西服務臺(臺北市仁愛路4段505號,由中山畫廊入口進入)。

(六)報名手續:
填寫報名表乙份,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等其他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七)作品主題:
國父紀念館周圍內外景,以水彩畫現場寫生為限。

(八)作品規格:
四開畫紙。

(九)比賽注意事項:
  1. 比賽日期:97年11月8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至12時止。(是日比賽如天候不佳仍如期舉行。若遇颱風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則另擇期舉行。)
  2. 比賽地點:國父紀念館中山公園
  3. 報到地點:凡報名參加寫生比賽者,請於97年11月8日(星期六)上午9時前攜帶報名表副聯、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到達「國立國父紀念館」中山畫廊入口辦理報到手續,並領取畫紙。
  4. 寫生取材範圍:國父紀念館(含中山公園)一切景物,靜態及動態均可入畫。
  5. 寫生用紙由本館免費供應,每一參加人員只發一張,如需要重畫,可利用反面,不再加發畫紙。
  6. 如發現有任何人從旁指導或代筆,立即取消比賽資格。
  7. 比賽作品繳件截止時間:為當日中午12時正,逾時視同自動棄權。
  8. 比賽作畫時,請將右下方之編號預為保留,請勿塗改或掩蓋\。
  9. 繪畫所用顏料、用水,請勿隨意灑地,不可亂丟棄果皮、煙蒂、紙屑等,以保持場地整潔。

(十)獎勵:每組各錄取前三名、佳作十名及入選若干名。
  • 第一名:錄取1名發給獎金捌仟元、獎狀乙幀。
  • 第二名:錄取1至2名各發給獎金伍仟元、獎狀乙幀。
  • 第三名:錄取1至3名各發給獎金參仟元、獎狀乙幀。
  • 佳作錄取十名各發給獎金壹仟元、獎狀乙幀。
  • 入選若干名各發給獎狀乙幀。

(十一)展出日期:入選作品預定11月20日(星期四)起至11月29日(星期六)在國立國父紀念館2樓東、西廊展出,擇期舉辦優勝作品頒獎典禮。

(十二)作品處理:凡獲得第一、二、三名之作品,由國立國父紀念館妥為收藏永久留念,其他佳作、入選及落選作品,恕不退件。

(十三)本要點未盡事宜,得另行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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