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宏揚故有國粹,推行書法教育及藝術,提升生活品質建立書香社會。
二、主辦單位:梓官善化堂
三、指導單位:梓官鄉公所
宏揚故有國粹,推行書法教育及藝術,提升生活品質建立書香社會。
二、主辦單位:梓官善化堂
三、指導單位:梓官鄉公所
四、實施方式:
參加者作品經初選後,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入選者,擇日現場揮毫決賽。
五、參加資格及對象:
各縣市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含研究所)在學學生,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六、組別:
七、比賽方式:
八、奬勵:
九、頒獎日期:
於98年1月26日農曆正月初一日早上頒獎,另以專函通知。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參加者作品經初選後,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入選者,擇日現場揮毫決賽。
五、參加資格及對象:
各縣市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含研究所)在學學生,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六、組別:
- (一)、國小低年級組(含幼稚園)
- (二)、國小中年級組
- (三)、國小高年級組
- (四)、國中組
- (五)、高中職、大專組(含研究所)
七、比賽方式:
-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將報名表訂附於作品背面左上方郵寄至善化堂,作品概不退還。
- 題目:以聖賢格言或典雅詩詞為範圍,字數不限,字體不拘,自由選句,須落款。
- 作品規格:
- 國小組以(34公分*68公分)
- 國中組以(34公分*140公分)
- 高中職大專組(含研究所) (34公分*140公分)
- 初賽報名收件時間:97年11月 17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收件地址:高雄縣梓官鄉梓義村中崙路 225-1號 - 善化堂 收。 洽詢電話:07-6171629
- (二)複賽:現場揮毫
- 時間:97年12月21日 (星期日)上午舉行
- 地點:梓官善化堂 (高雄縣梓官鄉梓義村中崙路225-1號)
- 題目:於現場公佈,作品須落款,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筆墨自行準備。
- 評審:由主辦單位聘任三位公正書法名家擔任評審。
- 錄取名額:各組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優選及佳作視作品水準程度錄取,主辦單位擁有作品使用權。
- 決賽通知:除以通信方式通知決賽參賽者外,並於97年12月1曰將入選名單公佈於梓官善化堂網站(書法比賽專區)。
八、奬勵:
| 組 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優選 | 佳作 |
| 高中職大專組(含研究所) | 奬金3,000元 奬牌、奬狀 | 奬金2,000元 奬牌、奬狀 | 奬金1,500元 奬牌、奬狀 | 奬狀 奬品 | 奬狀 奬品 |
| 國中組 | 奬金2,000元 奬牌、奬狀 | 奬金1,500元 奬牌、奬狀 | 奬金1,200元 奬牌、奬狀 | 奬狀 奬品 | 奬狀 奬品 |
| 國小高年級 | 奬金1,500元 奬牌、奬狀 | 奬金1,200元 奬牌、奬狀 | 奬金1,000元 奬牌、奬狀 | 奬狀 奬品 | 奬狀 奬品 |
| 國小中年級 | 奬金1,500元 奬牌、奬狀 | 奬金1,200元 奬牌、奬狀 | 奬金1,000元 奬牌、奬狀 | 奬狀 奬品 | 奬狀 奬品 |
| 國小低年級 (含幼稚園) | 奬金1,500元 奬牌、奬狀 | 奬金1,200元 奬牌、奬狀 | 奬金1,000元 奬牌、奬狀 | 奬狀 奬品 | 奬狀 奬品 |
九、頒獎日期:
於98年1月26日農曆正月初一日早上頒獎,另以專函通知。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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