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二、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縣八里鄉米倉國小
四、參加對象:凡對LOGO設計有興趣之臺北縣中小學教師及社會人士,皆可送件參加。
- (一)建構老人活動資源中心,提供老人終身學習活動
- (二)促進老人與孫子互動關係
二、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縣八里鄉米倉國小
四、參加對象:凡對LOGO設計有興趣之臺北縣中小學教師及社會人士,皆可送件參加。
五、創作元素:
六、作品規格:LOGO尺寸為15cm×15cm彩色稿1式,並以不超過CMYK印刷用色四色為宜。
七、報名方式:
八、評選辦法:
九、成績公布:
十、獎勵辦法:
得獎者於樂齡學習資源中心開幕時擇期頒獎,獎勵如下:
十一、注意事項:
- (一)LOGO設計以簡潔有力,展現老人『樂齡學習』之特色。
- (二)LOGO必須能用於海報、各式DM、獎狀、立牌、旗幟、工作證、舞台背景等相關文宣品。
六、作品規格:LOGO尺寸為15cm×15cm彩色稿1式,並以不超過CMYK印刷用色四色為宜。
七、報名方式:
- (一)交件日期:即日起至10月17日(星期五)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 (二)交件方式:可親送或掛號郵寄至臺北縣八里鄉米倉國小 楊順宇收(信封請註明【臺北縣樂齡學習資源中心LOGO設計比賽】字樣)
- (三)交件地點:220臺北縣八里鄉龍米路二段129巷1號 米倉國小 聯絡電話:02-26182202轉202
- (四)繳交文件:
- 報名表及同意書各一份。
- 設計說明1份,請以A4規格紙張,附上200字的作品創意與意涵說明。
- LOGO設計稿1式,輸出A4尺寸彩色稿直式印製,並請分別於八開(30cm×42cm)黑色硬紙卡紙裱裝。
- 電子檔部分:創作圖稿請附向量檔及JPEG檔300DPI以上輸出及原始檔案;設計說明請附Word檔,並燒製成光碟。
八、評選辦法:
- (一)由承辦單位邀集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依據活動辦法及評審標準評選。
- (二)評審標準:整體造型25%、原創性25%、設計理念構想25%、衍生商品可行性25%。
九、成績公布:
- (一)得獎作品將於97年10月30日前公告於臺北縣教育網站。「最新消息」,並函知得獎人。
- (二)徵選結果布後,擇日公開表揚得獎人。
十、獎勵辦法:
得獎者於樂齡學習資源中心開幕時擇期頒獎,獎勵如下:
- 第一名:共1名,頒發禮券5,000元整及獎座獎狀乙幀;
- 第二名:共1名,頒發禮券3,000元整及獎座獎狀乙幀;
- 第三名:共1名,頒發禮券1,000元整及獎座獎狀乙幀;
- 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乙幀;
十一、注意事項:
- (一)參賽者需同時繳交報名表、同意書、設計說明各1份,LOGO設計稿連同電子檔光碟1份,並用迴紋針依序裝訂整齊,始能參加評選。
- (二)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禮券及獎品,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指自行負擔。
-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專業評選,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並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已不超過原禮券總額為限。
- (四)每人最多繳交3件作品,第三名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
- (五)凡參賽之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六)所有參賽者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 (七)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
- (八)著作權相關事項:
- 得獎作品及其原始手繪圖稿或數位檔案設計圖稿之著作權全部歸屬「臺北縣政府」,得獎人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臺北縣政府」有保留修改、複製、使用及最終是否採用此樣式之權利。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計酬。
- 主辦單位得保留得獎作品創意與設計之優先採用權,必要時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適當修正,無法配合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作者不得異議。
- (九)本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上臺北縣教育網站。http://163.20.1.1「最新消息」下載、列印、影印使用。
- (十)參加本次設計比賽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修訂之,將公佈於臺北縣教育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更多資訊:
- via: 臺北縣樂齡學習資源中心LOGO設計比賽簡章 @ 淡水國民中
- 臺北縣樂齡學習資源中心LOGO設計比賽簡章 (DOC)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