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國民小學推動鄉土語言教學九十六-九十九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南港區東新國民小學
二、目的:
- (一)推廣本市鄉土語言教學出版品數位化創作與運用。
- (二)提昇教師資訊融入學科專業知能,加強教師使用電腦製作數位式教材能力。
- (三)引導教師利用資訊科技教學及發展教學媒體運用知能,以提高教學品質。
- (四)將優良數位教材放置「教學資源庫」上,提供老師資訊融入教學参考。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南港區東新國民小學
四、參加對象:以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為主(含實習老師及實習生),分高中職、國中、國小三組,採自由報名參加。
五、比賽內容:
六、報名方式:
七、評審方式:
八、評審標準:
九、獎勵:
(一)競賽項目之閩南語、客家語與原住民語皆擇優錄取優等三件,給予獎金及獎狀,獎金分別為:第一名參仟元、第二名貳仟元、第三名壹仟元;佳作若干名給予獎狀。
十、連絡人:臺北市東新國小 黃永城主任 kus292@yahoo.com.tw
連絡地址:臺北市南港區興南街62號
十一、其它:
十二、本計畫經費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經費支出
十三、本活動相關承辦人員於活動結束後,由教育局統一給予敘獎鼓勵。
十四、本計劃陳報教育局核準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需要修正之,並於報名網站公布之。
五、比賽內容:
- 比賽主題:以臺北市鄉土語言教學出版品教材為主題,如生活百句、常用生活百句、親子學習手冊、口袋書等。
- 教材內容:以臺北市鄉土語言教學出版品中擇一單元全部內容為依據,用數位化來呈現,內容元件可使用出版品內圖樣元件,亦鼓勵自創圖樣元件。(可參酌臺中市數位教材網)
- 教師運用多媒體工具編製教學教材,使用Flash軟體等工具所編製的檔案,檔案格式為swf。
六、報名方式:
- 本計畫內容置於臺北市鄉土語言教學資源庫
-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16日止,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填寫基本資料,以Email寄送東新國小教務主任黃永城 kus292@yahoo.com.tw。
- 數位教材網頁檔案製成光碟片,送件日期為11月17日前,可經公文交換或派專人送達東新國小教務處
七、評審方式:
-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教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參賽作品。
- 閩南語、客家語與原住民語各錄取優等三名、佳作若干名。
八、評審標準:
- 多媒體教材設計之創意、教學效果、互動性80%。
- 藝術及版面設計佔20%。
- 評審小組得視實際需要,修訂整體評分要求與標準。
- 評審結果將優勝名單公佈於臺北市鄉土語言教學資源庫(http://163.21.249.211/nktpthes/)中,並以書面通知各校。
- 評審日期:11月21-25日(視參賽件數,盡速公布結果)
九、獎勵:
(一)競賽項目之閩南語、客家語與原住民語皆擇優錄取優等三件,給予獎金及獎狀,獎金分別為:第一名參仟元、第二名貳仟元、第三名壹仟元;佳作若干名給予獎狀。
十、連絡人:臺北市東新國小 黃永城主任 kus292@yahoo.com.tw
連絡地址:臺北市南港區興南街62號
十一、其它:
- (一)參與競賽之得獎作品,需填寫授權同意書(附件二),授權予教育局收錄於本市教學資源分享網站,以提供教師教學之用,造福學子,經驗交流提昇教學品質。
- (二)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並經法院判決屬實者,追回原發給之獎狀、獎金。
- (三)報名後要更改参賽名單需在送作品結止日期之前,由参賽學校行文向承辦學校提出申請更正,否則評審後不能提出更改名單。
十二、本計畫經費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經費支出
十三、本活動相關承辦人員於活動結束後,由教育局統一給予敘獎鼓勵。
十四、本計劃陳報教育局核準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需要修正之,並於報名網站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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