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緣起:在客家人的推廣下,客家文化逐漸被社會大眾所重視,而夜合花代表勞動的女性,歌頌著刻苦耐勞、無私奉獻的精神,藉此牽引出客家蘊含之豐富文化,為讓更多的民眾認識客家精神,我們需要專業達人設計出具代表性之『創意夜合娃娃公仔』,將客家文化傳承延續下去。
◎活動名稱:「創意夜合娃娃公仔」繪畫設計比賽
◎活動內容:
(一)、參賽對象:一般社會大眾(有意者皆可)
(二)、作品主題:以「夜合」為主題發想,設計創意公仔造型,凡可表現客家文化特色與形象的圖像,以視覺形象標誌宣揚客家文化精神設計均可,風格及表現手法不限,請自由發揮。作品理念說明請以300字內為限,並能完全表達出作品精神。
(三)、作品規格:
(五)、收件方式:
(1)
註:得獎之設計圖稿需寄上設計稿之原始電子檔(不可合併壓縮),請標註設計軟體名稱,並燒製成光碟。
(七)、獎勵辦法:每人(組)限得一獎,作品品質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得獎作品將做為「2008創意夜合娃娃公仔」設計範本,並於網站上公開展示。
˙本項比賽計評選6名,各獎項如下:
(八)、得獎應用:得獎作品可由「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協助授權予民間商家開發,生產發行夜合娃娃公仔,為客家文化藝術季作延續之宣傳,並再次推廣客家的文化與精神。
(九)、注意事項:
◎活動內容:
(一)、參賽對象:一般社會大眾(有意者皆可)
(二)、作品主題:以「夜合」為主題發想,設計創意公仔造型,凡可表現客家文化特色與形象的圖像,以視覺形象標誌宣揚客家文化精神設計均可,風格及表現手法不限,請自由發揮。作品理念說明請以300字內為限,並能完全表達出作品精神。
(三)、作品規格:
- (1)公仔圖作品需提供A4 SIZE的原始設計圖稿(一式三份)。
- (2)作品需繳交繪圖紙本及電子檔jpg等檔案格式,其中AΙ格式較能配合網站之建置)。參賽作品將於97年11月25日在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公開第一階段評選,參賽者設計時必須盡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的失真現象。
- (3)每人以一件作品為限,可多人共同創作。
- (4)作品需填寫300字以內的作品創作意涵說明。
- (5)請參賽者應依規定填具報名表,並與作品一同繳交,否則不予評審。
(五)、收件方式:
- (1)收件處:新耀整合行銷有限公司(高雄市三民區懷安街35號)
- 吳小姐收 活動洽詢專線:(07)394-7009
- (2)報名時請繳交繪圖紙本一式三份、報名表及電子檔(存於磁片或光碟)。
(1)
- a.徵選方式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於徵稿結束後,由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邀集評審小組進行評審,依據比賽辦法及評審標準選取入圍作品12名,參加第二階段之網路票選活動。
- b.第二階段網路票選於11月26日起至11月30日止,開放全台網友線上投票。請上以下網站:
- 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網站
- 2008高雄客家文化藝術節活動網
【參與線上投票之網友將有機會得到精美小贈品】 - c.徵選成績計算方式:
- 第一階段評審小組成績佔80%。
- 第二階段網路票選成績佔20%。
- A 主題呈現25%。
- B 創意表現25%。
- C 用色規劃25%。
- D 整體視覺25%。
註:得獎之設計圖稿需寄上設計稿之原始電子檔(不可合併壓縮),請標註設計軟體名稱,並燒製成光碟。
(七)、獎勵辦法:每人(組)限得一獎,作品品質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得獎作品將做為「2008創意夜合娃娃公仔」設計範本,並於網站上公開展示。
˙本項比賽計評選6名,各獎項如下:
- 金牌1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及獎牌乙面。
- 銀牌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及獎牌乙面。
- 銅牌1名:獎金新台幣 5,000元及獎牌乙面。
- 佳作3名:每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000元及獎牌乙面。
(八)、得獎應用:得獎作品可由「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協助授權予民間商家開發,生產發行夜合娃娃公仔,為客家文化藝術季作延續之宣傳,並再次推廣客家的文化與精神。
(九)、注意事項:
- (1)曾在國內外發表過之作品,請勿重覆參加,若經檢舉,則以取消資格論。
-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涉。
- (3)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
- (4)得獎作品及其原始手繪圖稿或數位檔案設計圖稿之著作權全部歸屬「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有保留修改、複製、使用及最終是否採用此樣式之權利。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計酬。
- (5)參加本次「2008創意夜合娃娃公仔』圖設計比賽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修訂之,將公布於相關網站上,恕不另行通知。
- (6)本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可直接向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索取,或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影印使用。
- (7)參加比賽之作品無論是否入選,相關稿件主辦單位不另行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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