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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3日

[設計]「創意夜合娃娃公仔」繪畫設計比賽(08/11/20)

◎活動緣起:在客家人的推廣下,客家文化逐漸被社會大眾所重視,而夜合花代表勞動的女性,歌頌著刻苦耐勞、無私奉獻的精神,藉此牽引出客家蘊含之豐富文化,為讓更多的民眾認識客家精神,我們需要專業達人設計出具代表性之『創意夜合娃娃公仔』,將客家文化傳承延續下去。

◎活動名稱:「創意夜合娃娃公仔」繪畫設計比賽

◎活動內容:
(一)、參賽對象:一般社會大眾(有意者皆可)
(二)、作品主題:以「夜合」為主題發想,設計創意公仔造型,凡可表現客家文化特色與形象的圖像,以視覺形象標誌宣揚客家文化精神設計均可,風格及表現手法不限,請自由發揮。作品理念說明請以300字內為限,並能完全表達出作品精神
(三)、作品規格:
  • (1)公仔圖作品需提供A4 SIZE的原始設計圖稿(一式三份)。
  • (2)作品需繳交繪圖紙本及電子檔jpg等檔案格式,其中AΙ格式較能配合網站之建置)。參賽作品將於97年11月25日在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公開第一階段評選,參賽者設計時必須盡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的失真現象。
  • (3)每人以一件作品為限,可多人共同創作。
  • (4)作品需填寫300字以內的作品創作意涵說明。
  • (5)請參賽者應依規定填具報名表,並與作品一同繳交,否則不予評審。
(四)、收件日期:自民國97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下午17:00截止。若郵寄以【郵戳日為憑】
(五)、收件方式:
  • (1)收件處:新耀整合行銷有限公司(高雄市三民區懷安街35號)
  • 吳小姐收 活動洽詢專線:(07)394-7009
  • (2)報名時請繳交繪圖紙本一式三份、報名表及電子檔(存於磁片或光碟)。
(六)、徵選方式:
(1)
  • a.徵選方式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於徵稿結束後,由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邀集評審小組進行評審,依據比賽辦法及評審標準選取入圍作品12名,參加第二階段之網路票選活動。
  • b.第二階段網路票選於11月26日起至11月30日止,開放全台網友線上投票。請上以下網站:
  • c.徵選成績計算方式:
    • 第一階段評審小組成績佔80%。
    • 第二階段網路票選成績佔20%。
(2)評審標準:
  • A 主題呈現25%。
  • B 創意表現25%。
  • C 用色規劃25%。
  • D 整體視覺25%。
(3)結果公布:得獎作品將於97/12/6、7日在以下網站公告,並且在高雄夢時代購物中心前時代大道之廣場公開展覽得獎者之畫作。
註:得獎之設計圖稿需寄上設計稿之原始電子檔(不可合併壓縮),請標註設計軟體名稱,並燒製成光碟。
(七)、獎勵辦法:每人(組)限得一獎,作品品質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得獎作品將做為「2008創意夜合娃娃公仔」設計範本,並於網站上公開展示。
˙本項比賽計評選6名,各獎項如下:
  • 金牌1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及獎牌乙面。
  • 銀牌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及獎牌乙面。
  • 銅牌1名:獎金新台幣 5,000元及獎牌乙面。
  • 佳作3名:每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000元及獎牌乙面。
˙上述各獎項於「2008高雄市客家文化藝術季系列活動~客藝相逢來做客」活動期間頒發。
(八)、得獎應用:得獎作品可由「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協助授權予民間商家開發,生產發行夜合娃娃公仔,為客家文化藝術季作延續之宣傳,並再次推廣客家的文化與精神。
(九)、注意事項:
  • (1)曾在國內外發表過之作品,請勿重覆參加,若經檢舉,則以取消資格論。
  • (2)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涉。
  • (3)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
  • (4)得獎作品及其原始手繪圖稿或數位檔案設計圖稿之著作權全部歸屬「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有保留修改、複製、使用及最終是否採用此樣式之權利。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計酬。
  • (5)參加本次「2008創意夜合娃娃公仔』圖設計比賽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修訂之,將公布於相關網站上,恕不另行通知。
  • (6)本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可直接向高雄市客家事務委員會索取,或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影印使用。
  • (7)參加比賽之作品無論是否入選,相關稿件主辦單位不另行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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