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時間:2008年10月27日~11月28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參賽資格:
除本活動主辦、承辦、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外,凡具備中華民國身分的攝影愛好人士皆可參加。
2.參賽主題:
一秒瞬間,品味臺北好精彩
作品內容以臺北市內自然人文背景為限,舉凡臺北市內建築地標、交通設施、人文風情、自然景觀、民俗歷史等;或是臺北市之大型活動(例如:煙火、燈節、跨年活動等…)及臺北市重要市政建設(例如:淡水河、科技臺北健康城市等主題),皆符合本比賽主題。
1.參賽資格:
除本活動主辦、承辦、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外,凡具備中華民國身分的攝影愛好人士皆可參加。
2.參賽主題:
一秒瞬間,品味臺北好精彩
作品內容以臺北市內自然人文背景為限,舉凡臺北市內建築地標、交通設施、人文風情、自然景觀、民俗歷史等;或是臺北市之大型活動(例如:煙火、燈節、跨年活動等…)及臺北市重要市政建設(例如:淡水河、科技臺北健康城市等主題),皆符合本比賽主題。
3.作品規格:
4.收件辦法:
2008年10月27日~11月28日止,將參賽作品背面粘附「『2008臺北好精彩』攝影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並詳填個人資料後,寄到指定收件地點,信封上需註明「參加2008臺北好精彩攝影比賽」,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5.收件地址:台北市104民生東路二段141號7樓,PC home資源發展中心『2008臺北好精彩』攝影比賽專案小組收
6.洽詢電話/E-mail:(02)2518-1133 ext.3410; pchome_rdc@hmg.com.tw
7.比賽規則:
評選辦法:
獎勵辦法:
獎項及名額:第1~3名各取一名得獎者,得獎者不重複。另取20名優選作品及30名入選作品與50名佳作作品,並給予獎勵,共計103名得獎者。其可獲得獎金及獎勵內容如下:
- (1)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畫素品質須在六百萬畫素以上, 原始檔案為2000X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 後製作。)
- (2)繳交作品時,彩色、黑白、光面、霧面照片不拘,一律沖洗放大至6x8吋照片,連同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一併交寄。一份報名表以一張作品為限,並以50字內敘述創作理念。
4.收件辦法:
2008年10月27日~11月28日止,將參賽作品背面粘附「『2008臺北好精彩』攝影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並詳填個人資料後,寄到指定收件地點,信封上需註明「參加2008臺北好精彩攝影比賽」,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5.收件地址:台北市104民生東路二段141號7樓,PC home資源發展中心『2008臺北好精彩』攝影比賽專案小組收
6.洽詢電話/E-mail:(02)2518-1133 ext.3410; pchome_rdc@hmg.com.tw
7.比賽規則:
- (1)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限件數,但每件作品必須為符合主題及規格之單張作品,且為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連作不收。拍攝作品請儘量以2008年新作為主。
- (2)參賽作品需為未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所有獎項,包含獎狀及獎金、獎品、紀念品等。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3)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4)郵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中不可抗力因素致生任何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5)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 (6)參賽者於郵寄作品時,必須連同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及原始底片或檔案(請依作品規格將檔案燒製成可讀取光碟)一同寄出,作為得獎時審查資格之用,未符合此規定者或逾期交件皆不予受理,且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 (7)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得獎作品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擁有,且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主辦單位自由運用得獎作品。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並得授權第三者使用,且不另致酬。
- (8)前三名得獎者,每人限得一獎。得獎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15%。
- (9)前3 名得獎者以及優選得獎者20名,需配合前往本活動頒獎典禮領取該獎項獎金、獎品、獎狀等所有獎勵品,其餘得獎者需於指定期間內自行前往指定地點領取該獲得獎項獎金、獎品、獎狀等所有獎勵品,其相關辦法、時間、地點將於得獎名單公佈時,同時公佈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主辦、承辦單位將不負責運送、郵寄或匯款其獲贈之獎品、獎金、獎狀等所有獎勵品之責。
- (10)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
- (11)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評選辦法:
- 由主辦、承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客觀、公正、公開的方式評審之。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依評分高低選出各獎項得獎人。
- 時間:2008年12月初。
- 地點:2008年12月初將於官網上公告。
- 公告:2008年12月15日,將官方網站公告得獎作品及名單,並由專人通知。
- 評分標準:構圖創意40%,意境表達30%,攝影技巧10%,主題內容10%, 文字說明10%。
獎勵辦法:
獎項及名額:第1~3名各取一名得獎者,得獎者不重複。另取20名優選作品及30名入選作品與50名佳作作品,並給予獎勵,共計103名得獎者。其可獲得獎金及獎勵內容如下:
- 第1名:
取1名得獎者,獎狀乙面。
並致贈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獎品Wacom Intuos3 PTZ-631W繪圖板及anyX行動影音基地台各乙式。 - 第2名:
取1名得獎者,獎狀乙面。
並致贈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 獎品浩鑫準系統G51150及三星943n 19吋LCD各乙式。 - 第3名:
取1名得獎者,獎狀乙面。
並致贈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品Wacom Bamboo Fun CTE-650繪圖板及RICOH Capio R30數位相機各乙式。 - 優選:
取20名得獎者,獎狀乙面。
並致贈獎金新台幣二千元整、獎品Find創新發現誌一年份及Pirates時尚馬克杯+浴巾組各乙式。 - 入選:
取30名得獎者,獎狀乙面。
並致贈獎品PChome電腦家庭雜誌一年份及Konica QP相紙(A4 50張入)各乙式。 - 佳作:取50名得獎者,獎狀乙面。並致贈獎品Pirates時尚浴巾乙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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