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方式:
主辦單位:天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期間:2008年11月10日~12月10日
徵稿期間:2008年11月10日~12月5日
參加方式:
評選方式:
獎勵方式:
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天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期間:2008年11月10日~12月10日
徵稿期間:2008年11月10日~12月5日
參加方式:
- 三道台灣小吃:爌肉飯、麻油雞、鳳梨苦瓜雞,全部或擇一口味均可,請提供食譜製作 詳細內容。
- 報名參加方式:
(1)直接e-mail。 (2) E-mail您的部落格連結。 (3) 郵寄。 - 郵寄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10號6樓 天廚調理包 食譜徵稿活動小組收。
- e-mail信箱:service@taisuco.com.tw (來信者均會收到主辦單位之確認回信通知)。
- 提供食譜參加者,務必提供完整詳細食譜文字、烹煮過程(圖+文)及清楚完成品照片圖( 看範例說明 ),始完成參賽資格;另外,亦可透過推薦人方式投稿,但需註明雙方關係,並提供完整資料,始完成參賽資格。
評選方式:
- 依主辦單位提出之三道台灣小吃項目,評選出優勝者共計三名(各小吃項目擇一名優勝者);來件投稿未能入選者,均可獲得市價380元之「天廚紅石榴汁1000ml」一瓶。
- 評選項目計分標準:
- (1)符合台菜口味完成度 50%
- (2)完成菜色美觀度 45%
- (3)食譜內容準備難易度 5%
依據上述評分項目,由專業知名料理評審團隊進行現場總評。 - 於投稿截止日(12/5)三天後(12/8(一)) 進行總評選,由主辦單位針對投稿者提供之食譜內容,邀請專業主廚於評選會場進行烹煮(註1),邀請專業評審團隊於同一日進行公開評選。
( 註1 ) 茲因非由投稿者自行烹煮,是由主辦單位邀請經驗豐富之知名主廚操刀,為能原汁原味呈現投稿者之私房料理,請務必載明食譜內容、烹煮步驟及相關應注意事項,期能忠實呈現投稿之內容;惟實際操作時,仍會有些許誤差,主辦單位保有執行之權利。 - 評選結果將於 12/10 (三) 以電話方式通知獲勝者,並將獲勝名單及投稿食譜公佈於天廚國際(股)公司官方網站。
獎勵方式:
- 三項台灣小吃:爌肉飯、麻油雞、鳳梨苦瓜雞,各評選出一名優勝者,優勝者各可獲得:
- 獎金:5,000元現金。
- 獎品:5,000元等值之「天廚系列商品」(註2)
- 榮譽獎牌一只。
- 舉凡投稿者(已獲獎者除外),均可獲得市價380元之「天廚石榴汁1000ml」一瓶。
- 獎品將於活動結束後(12/10)一週內陸續寄出。
- 其他說明:
- (1) 獎項贈品將於活動結束後,經由電話或E-Mail通知得獎,並在確認收件地址後,依通知說明完成領獎相關手續,得獎公佈15天內無法取得聯繫者,視為逾期放棄得獎資格,並統一以郵寄或宅配方式寄發贈品。
- (2) 如得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以上,需依國稅局規定申報中獎之所得;其他相關應注意領獎稅務事項,將另行通知說明。
注意事項:
- 此次徵稿活動,並非為kuso、創意等極具挑戰性之食譜內容,請投稿參賽者,確認提供之食譜為爌肉飯、麻油雞、鳳梨苦瓜雞之道地台灣口味,並請勿直接摘錄市面上之書籍或下載網路上之食譜參賽,一經查驗確定,將取消參賽投稿資格。
- 本次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獎品寄送地址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 提供食譜之參賽者,同意將食譜內容之出版權、商品化權利及著作財產權等,均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且同意無限制時間授權使用,於日後不得訴請主張食譜內容之任何權利。
- 提供食譜之參賽者,保證擁有提供之食譜內容之合法智慧財產權或合法權利人之完整授權,且無違反中華民國領域內之任何法令,亦無侵害他人權益之情形。若提供 食譜參賽者違反前項規定所生之紛爭及責任,提供食譜參賽者應自行處理紛爭及負擔所有責任,與主辦單位及其所屬人員無關,提供食譜參賽者並須賠償主辦單位所 受之一切損害(包括律師費用)。
- 評選為優勝者之作品,如有抄襲、侵權或違反法令情形發生,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勵外,投稿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若實際發生爭議時,雙方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凡參加報名後,即視同承認及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將保留隨時更改、終止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之權利,若有違反本注意事項及 相關本活動之規範者,主辦單位有取消其參賽資格之權利,並擁有得獎者之最後審核決定權,得獎者日後對外言論,不代表主辦單位之立場。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 辦單位:天廚國際(股)公司相關規定。
- 針對本次活動內容,如有任何問題及疑慮,歡迎您的來信(service@taisuco.com.tw) 或來電(0800-057688 or 02-2382-1002分機228) 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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