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2008年11月12日

[攝影]探路小前鋒‧好歹攏ㄟ通!(08/12/15)

一、宗旨:
為給予高雄市民一個更平穩及更舒適的自行車道路,藉以辦此活動讓市民將高雄市現有的自行車道最好的與需待改進的道路,讓市民知道,讓高雄市民能擁有更好的自行車道。

二、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健康城市推動中心

四、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五、活動時間:攝影作品收件時間:97-10-09至97-12-15

六、作品題材:能呈現高雄市自行車道的實際景況,如:沿路風光、車道狀況…等

七、參賽資格:凡高雄市民皆歡迎參加。

八、作品規格:135底片相機或數位相機皆可,參賽作品彩色黑白不拘,一律以電子檔收件上傳作品畫素(pixel)規格2000*1500以上為基準

九、送件說明:
  1. 請參賽者於收件時間截止前,將作品及文字說明上傳至活動網頁,收到確認回覆即表示收件成功。
  2. 作品請詳述拍照日期、地點、說明(寫下100字內的文字說明,讓評審能瞭解你的意思)。
  3. 每一參賽者作品以5張為限,連拍及影像合成作品不收。


十、獎勵辦法:
  • 頭獎1名:獨得獎金18000元。
  • 二獎1名:獨得獎金3000元。
  • 三獎1名:獨得獎金2000元。
  • 四獎1名:獨得獎金1000元。
  • 五獎1名:獨得獎金1000元。


十一、評審辦法:
主辦單位將統計參賽者報名的資料,優先票選出高雄五大”好好騎自行車道”與”歹歹騎自行車道”,於推薦該道路中的第一位上傳者為勝。
評審團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人士組成,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初選:由主辦單位評審團於12/25-28日進行票選,選出10張入選作品
複選:由主辦單位評審團於12/29日進行評選,由入選作品中選出前5名。
評審團: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吳宏謀局長、長鬃山羊單車俱樂部 周盟貴先生、
高雄市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高大方先生

十二、得獎公佈:98/01/02公佈於活動網頁,同時以E-mail通知獲獎者。

十三、參賽附則:
  1.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原創版權所有,如有拷貝、抄襲,經查證屬實,即取消資格,獎位不再遞補。已領獎項,主辦單位得追回。
  2. 參賽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無償使用。
  3. 各項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4. 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
  5. 每人限得一獎


十四、活動網頁
參賽作品上傳至活動網頁後即視同同意本活動之相關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更多資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