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周末10大自驾游目的地”评选活结束后,“厦门市民周末10大自驾游目的地”自驾游活动开始了。
为了让广大读者更多地了解10大目的地的美丽姿容,本报“车行天下”俱乐部将在今年年底举办“厦门市民周末10大自驾游目的地”摄影大赛,并从今日起开始征集摄影稿件。
为了让广大读者更多地了解10大目的地的美丽姿容,本报“车行天下”俱乐部将在今年年底举办“厦门市民周末10大自驾游目的地”摄影大赛,并从今日起开始征集摄影稿件。
具体征集参赛条件和要求如下:
作品征集须知
- 参赛作品的内容均为10大目的地;
- 参赛者必须真实、完整填写下列表格中的信息;
- 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包括展览、出版物、纪念邮册、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 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负责。主办单位不负责奖金纳税问题;
- 凡已在省级(含省级自治区)以上宣传、文化、文联、摄影协会主办的影赛、影展中获奖的作品一律不得参赛。发现获奖作品违反本规定即取消获奖资格;
- 作者一经投送作品,即视为认同本征集活动之特别约定。
- 作品统一投递:厦门吕岭路122号报业大厦厦门晚报新民生采编中心“厦门市民周末10大自驾游目的地”摄影大赛组委会收(361009)。
作品征集须知
- 参赛作品胶片、数码照片均可。参赛作品一律精放6R大小(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张不超过5R,以一幅计算),勿装裱,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及技术处理)。
- 参赛作品需按统一格式填写相关资料并粘贴在作品背面。作品登记表可复印。
- 参赛作品获奖后组委会将在晚报旅游版公布信息,并专电通知作者。
- 参赛者应保留好底片或数码原文件以备调用,作品经评选入围后,需按主办方要求提交合格的图片电子文件供放大制作之用,每张照片文件大小3兆以上。如不寄送原始数据文件,或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送到,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 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展照片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责任。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稿。
- 每名参赛者选送的作品不得超过10幅,每幅需附有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08年12月26日止,以寄件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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