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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日

[攝影]2008【苗栗農情寫照】攝影比賽(08/11/15)

1. 主旨:
苗栗縣素為台灣的農業生產大縣,擁有豐富多樣的農產與道地純樸的農村生活文化,為了忠實記錄苗栗所具備的農業特質,以美感呈現苗栗的農村、農業、人文的璀璨光華,並編印成攝影專輯,特舉辦2008【苗栗農情寫照】攝影比賽。

2. 比賽主題:
凡與苗栗縣內農業(農、林、漁、牧)相關之自然或人文題材,足以表現苗栗農業之人文、有機、美學等不同面向的真善美特質之素材均可(不限拍攝日期)。

3.指導單位:
苗栗縣政府

4.主辦單位:
舜程印刷有限公司。

5.承辦單位:
苗栗縣攝影學會

6.參加對象: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皆可)。

7.作品規格:
5吋×7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不得裝裱,軟片不拘,連作不收,不限張數,且未曾公開比賽得獎之作品(如經檢舉證實取消該獎位,並得遞補名額);參賽作品請詳填「參加表」,並黏貼於背面。*未填「參加表」不予評審*

8.收件截止日期、地點:
97年11月15日止(到達為準)
360 苗栗市至公路206巷1號 苗栗縣攝影學會 收
聯絡人:郭勝得 TEL:037-320506

9.評審時間、地點:
97年11月17日(星期一)晚上19:20,於苗栗縣攝影學會會務中心公開評審,歡迎參觀(苗栗市至公路206巷1號 TEL:037-320506)。

10.獎項公佈:
一、97年11月25日前公佈於苗栗縣攝影學會網站並另行通知參賽者。
二、為編印2008苗栗農業寫照攝影專輯,請得獎者於97年11月30日前繳交原稿底片或600萬畫素以上數位檔案光碟片【(360)苗栗市至公路206巷1號 苗栗縣攝影學會 收】,若未按時繳交視同放棄,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主辦單位有遞補獎位的權利。

11.獎 勵:
  •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5,000元,獎牌乙面
  •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3,000元,獎牌乙面
  •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2,000元,獎牌乙面
  • 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1,000元,獎狀乙張
  • 佳作獎六十七名:各得獎金500元,獎狀乙張
    ※每位得獎者(不管得幾個獎項),均致贈2008苗栗農業寫照攝影專輯乙本


12.頒獎日期:97年12月15 日前

13.附 則:
一、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主辦單位得視編印專輯需要增加佳作獎名額。
二、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三、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之作品,不得有造假、冒用、合成之行為,如經人檢舉並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得遞補。
四、得獎作品及版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公開重複使用的權利,不另給酬。
五、參賽作品如因郵寄途中或遇人力無法抗拒造成損壞時,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六、凡參加比賽者,均視同承認此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並予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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