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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7日

[徵文]2008生機樂活兒童徵文比賽(08/11/16)

一、目的:
在現今的報章雜誌中,可以發現學童憂鬱指數有增高的現象,而這些成因大多來自於課業及人際關係,由此可見學童在校園的學習,儼然承受了許多壓力,為了回歸學習的本質,讓學童重新思考學習的樂趣及曾有的夢想,並在校園中學習助人自助的樂趣,充實自我內在及人際關係,未來能成為國家的棟樑。

二、徵文主題: 低年級組「我的夢想」、中年級組「學習的 幸福」高年級組「助人最樂」

三、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陽光婦女協會

四、徵稿日期:即日起至97年11月16日(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五、徵稿對象:台中市國小學童(1~2低年級組、3~4中年級組、5~6高年級組)

六、作品規格:800字內不限,以稿紙書寫,不限格數。

七、參加辦法:填妥報名表,與參賽作品一起親送至本會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408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126號台灣陽光婦女協會兒童徵文比賽 收】

八、得獎獎勵:每組優選二名,共六名,致贈獎狀乙紙及獎金1500元。每組佳作五名,共15名,致贈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得獎公佈:得獎作品暫定於97年11月底公佈於本會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九、聯絡方式:04-24731639#28 劉玲華社工員

十、協會網址: http://sunshine.yah.tw/

十一、注意事項:
  1. 參賽者請詳填報名表,並將報名表以訂書機訂至於作品右上角,以利於評選作業,未訂至報名表或資料填寫不完全者恕不受理,作品亦恕不退稿。
  2. 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該獎項可由評審老師決議從缺。
  3. 參賽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選辦法、參加資格,或有作品冒借、抄襲等情事者,即逕予取消資格。如為得獎作品,除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獲獎資格。
  4. 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無論是否獲獎,概不退件。其參賽作品於未公佈之前,不得逕自發表或參加其他類似徵文比賽,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5. 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本會,本會有宣傳、印刷、出版之權利。
  6. 徵選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告於本會網站,請參賽者自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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