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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7日

[文學]國際扶輪社3490地區【詩寫鄉土】徵稿(08/11/30)

壹、活動宗旨:為推動藝文生活化,社區化。結合古典詩之美與景點之美, 以提昇名勝地區之文化氣息,使勝景與名篇相為表彰,並藉以提振詩風,宏揚詩教,特舉辦本活動。

貳、主辦單位:國際扶輪社三四九零地區

參、承辦單位:台灣瀛社詩學會

肆、活動辦法:
一、詩題:自定,以描寫國際扶輪社三四九零地區涵蓋範圍【台北縣三重、蘆洲、板橋、新莊、樹林、鶯歌、林口、五股、泰山、土城、三峽、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之景點為主。
二、體韻:五七言律詩不拘,唯需合乎近體詩格律,平聲三十韻任選。
三、徵稿約定:
甲、全國各大吟壇騷盟、各級學校師生及網路社群詩友皆可投稿,每人限一首。
乙、作品投稿如用電子郵件更佳,既能節省繕打時間,並可減少傳抄錯誤。
丙、投稿作品請附上所描寫景點百字以內簡介,以便入選後宣傳之用。
丁、一稿雙投、抄襲他人作品、曾在平面或網路媒體發表及參加比賽得獎作品不得參加。一經查出,取消資格,若已得獎則追回獎金、獎品、文責自付。
戊、詞宗取稿方向,趨向各景點平均分佈為原則,請勿描寫過於熱門之景點,以免造成一窩蜂情況而影響競爭力。
己、詞宗取稿方向,重在創造性與藝術性。詩文之創作力求『意新、句新、詞新』循習成語,請勿整具套用。又合掌對亦雅宜避之,以免降低得分。
四、截稿日期:九十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以前(落地郵戳為憑)
五、交卷地點:
甲、文字稿請寄:台北市民權西路53號11樓(三千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乙、電子稿請寄:chen@sunchain.com.tw
六、評選辦法:先由薦卷詞宗剔除不合格之作品,再聘請左右詞宗合點選出。
七、獎勵辦法:首獎壹名獎座壹個、獎狀壹紙、獎金壹萬元整;特優三名獎座壹個、獎狀壹紙、獎金五千元整;優選六名獎狀壹紙、獎金三千元整;入選九十名(視來稿多寡酌予增減) 獎狀壹紙、獎金壹千元整。共計一百名。
八、頒獎日期:於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八日臺灣瀛社詩學會百週年慶祝大會中頒發,首獎及特優除獎座外於國際扶輪社三四九零地區年會九十八年四月十二日頒發。
九、其他事項:
甲、投稿作品,恕不過代為修改,亦不退稿,請自留底。
乙、入選作品著作權人仍屬原作者,唯主辦與承辦單位得作發行、印刷、譜曲、墨書、鑴刻、轉載之使用。凡投稿者,均視為同意本辦法。
丙、本辦法及評選結果,將公佈於國際扶輪社及台灣瀛社詩學會網站。
網址為:國際扶輪社3490地區台灣瀛社詩學會
十、本辦法如未盡事宜,本會得隨時增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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