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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6日

[寫生]2008內惟埤青春藝術季第七屆「華藝盃」青少年暨兒童寫生比賽(08/12/13)

一、主旨:
充實文化藝術園區之藝術活動,提供青少年參與藝術、親近藝術的機會,讓藝術的種子根植於青少年的休閒生活當中。

二、單位: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高雄市中華藝術學校、內惟埤文化藝術基金會

三、比賽日期:民國97年12月13日,星期六,上午08:30-12:00

四、比賽地點:高雄市立美術館內惟埤文化藝術園區、藝片天廣場週邊

五、比賽組別:
  1. 幼兒組(幼稚園托兒所學童)
  2. 國小低年級組
  3. 國小中年級組
  4. 國小高年級組
  5. 國中組
  6. 高中職組

六、比賽規格:
四開繪畫紙,紙張由承辦單位發給。自備畫紙者須經承辦單位核章後, 否則不予評審。

七、使用媒材:
不拘(水彩、壓克力彩、粉彩等等,除了油性的媒材之外皆可)

八、報名資格:凡各級公私立學校的在學學生或幼托學童均可依組別報名參加。

九、報名時間:
  1. 97年12月5日,下午17:00前傳真報名截止,亦可當日現場報名
  2. 團體及個人皆可以傳真方式報名,傳真專線:07-5546749(給美術科)
  3. 個別報名者亦可於當天上午08:30前往服務台現場報名並領取畫紙

十、報到時間及地點
  1. 時間:97年12月13日上午08:30-09:00
  2. 地點:高雄市立美術館戶外圓形廣場、藝片天廣場服務台

十一、收件時間及地點:
  1. 時間:97年12月13日中午12:10前(逾時不受理)
  2. 地點:高雄市立美術館戶外圓形廣場、藝片天廣場服務台

十二、獎勵:
  1. 各組分別取優秀作品前三名及佳作數名,由主辦單位教育局頒發獎狀
    • 第一名頒發獎狀乙只及獎金一千元整
    • 第二名頒發獎狀乙只及獎金八百元整
    • 第三名頒發獎狀乙只及獎金五百元整
    • 佳作頒發獎狀乙只及獎品乙份
  2. 指導老師獎:凡事先團體報名(以校為單位)十五人以上並集體交件者,即致贈指導教師禮物一份。
  3. 得獎公佈:得獎名單於當日下午15:40前公佈(地點:藝片天廣場),並即刻頒獎。

十三、備註:
活動訊息請洽高雄市中華藝術學校 07-5549696
視覺藝術類科/轉230、231、232 洽/蔡涵青老師、楊海靜助教
國小部/轉301、341 洽/梁文馨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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