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2009年2月23日

[攝影]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暢遊北縣 歡樂無限」攝影比賽(09.03.30)

截止日期:2009.03.30

一、宗 旨:
為宣傳臺北縣29個鄉鎮市的自然風景、人文古蹟之多元風情,發掘在地文化與生態之美,特舉辦攝影比賽活動,期透過鏡頭的紀錄,將臺北縣的觀光美景與魅力,呈現在國內外遊客眼前。

二、主辦單位:
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

三、承辦單位:
臺北縣攝影學會

四、參賽資格:
除本活動主辦、承辦、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外,凡具備中華民國身分的攝影愛好人士皆可參加。

五、攝影主題:
本比賽預計分為「快樂的旅遊者」、「必遊的景點地」2組,將從中評選金牌獎1名並頒予獎金5萬元,其後分別由2組分別評選銀牌獎各1名、銅牌獎各2名及入選各90名,分組類別及建議主題:
  1. 快樂的旅遊者:是「人」將這片土地點綴地更加精彩,徵求人與風景互動的照片,期待走入您與北縣的風景故事。例如:鶯歌捏陶的老伯、平溪放天燈祈願的人們、河濱公園嬉鬧的孩童等。
  2. 必遊的景點地:以北縣不可不玩的景點為發想,徵選您拍攝的旅遊景點照片,內容包含臺北縣自然景觀、建築古蹟、民俗慶典、人文風情等不拘。

六、拍攝時間:
2年內之作品(自96年1月1日至98年3月30日期間拍攝之作品)

七、作品規格:
彩色、黑白照片不拘,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畫素品質須在六百萬畫素以上。所有作品一律放大至8x12吋照片,並於作品背面貼妥報名表,表內資料應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八、收件辦法:
即日起至98年3月30日止。連同參賽作品、報名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掛號或親送方式,寄至220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旅遊行銷科收),信封上需註明「參加暢遊北縣 歡樂無限攝影比賽」,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九、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每人投稿數量以15張為限,每件作品必須符合主題及規格,且為一次拍攝完成之單張作品,不得後製作,連作不收。拍攝作品須為2年內新作。
  2. 參賽作品須未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所有獎項,包含獎狀及獎金、獎品、紀念品等。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 郵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中不可抗力因素致生任何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5.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6. 參賽者於郵寄作品時,須連同報名表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一同寄出,作為得獎時審查資格之用,未符合此規定者或逾期交件皆不予受理,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7. 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得獎作品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擁有,且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主辦單位自由運用得獎作品。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並得授權第三者使用,且不另致酬。
  8. 前三名得獎者,每人限得1獎。得獎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15%。
  9.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
  10.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十、評選方式:
由主辦、承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客觀、公正、公開之方式評審。

十一、評選標準:
主題內容30%,構圖創意30%,攝影技巧40%

十二、評選地點:
由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擇訂地點公開評審,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布於活動網站。

十三、獎項及名額: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座乙座。
  2. 銀牌獎2名(每組各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座乙座。
  3. 銅牌獎4名(每組各2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座乙座。
  4. 入選180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紙。

十四、公布得獎、頒獎時間及入選者配合事宜:
  1. 得獎作品預計於98年4月中旬公布於「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
  3. 凡經審查通過入選者,應於主、承辦單位通知日期內,交付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並提供得獎作品相關之文字介紹(可以散文、詩歌、短文等方式敘述作品之內容及意境,亦可以其他方式表達)。

十五、洽詢方式:
  1. 簡章索取:請洽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板橋火車站、瑞芳火車站旅遊服務中心、新店捷運站、淡水捷運站旅遊服務中心、全臺攝影學會、各大專院校。
  2. 活動網址:「暢遊北縣 歡樂無限」活動網站下載報名書函。

十六、聯絡方式:
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旅遊行銷科(02)2960-3456轉6321
臺北縣攝影學會(02)2673-2118古捷魁先生
Email:aj2764@ms.tpc.gov.tw

更多資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