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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日

[繪畫]發現社區之美 ~ 繪畫比賽(09.03.20)

截止日期:2009.03.20

一、活動宗旨:
台南縣南區數位機會中心系列活動--發現社區之美~繪畫比賽 。鼓勵繪畫愛好學生以『彩繪社區』為主題,讓小朋友發揮想像力,展現創意畫作。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
台南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
台南縣南區數位機會中心輔導團隊─南榮技術學院

五、協辦單位:
大內、渡拔、六甲、楠西、龍崎、左鎮、山上、北寮等各數位機會中心

六、參賽對象:
台南縣南區數位機會中心所在各國中、國小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但不以此為限

七、作品內容:
針對九品蓮花教育園區(台南縣六甲鄉菁埔村317號)之景觀進行繪畫。

八、比賽方法:
當場作畫及繳交作品書面資料,唯無論得獎與否,作品皆不歸還。

九、作品規格:
以四開圖畫紙(39x52cm)繪製,圖畫紙限主辦單位提供。彩繪媒材不拘,參賽作品限每人一件

十、比賽日期:
98年3月28日(星期六),早上9點至12點。

十一、作品繳交:
98年3月28日(星期六),中午12點10分前繳交至比賽地點服務台

十二、評審:
聘請藝術、繪畫專業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分,依作品之構圖40%、繪製技巧與色彩30%、創意性30%,並根據學生年齡、年級綜合評選優秀作品。【比賽結果於98年4月底前公布,頒獎日期另行公告。】

十三、比賽獎勵:
(一)參賽人員:
  • 第一名1名:頒發三仟元禮卷、獎狀乙張。
  • 第二名2名:頒發貳仟元禮卷、獎狀乙張。
  • 第三名3名:頒發壹仟元禮卷、獎狀乙張。
  • 佳作10名:頒發伍佰元禮卷、獎狀乙張。
  • 入選(人數依成果而定):頒發獎狀乙張。
(二)學校指導教師部分:指導學生獲第1、2、3名、佳作及入選者敘獎或頒發指導獎狀獎勵。

十四、報名方式:
需事先報名,額滿為止,報名時間至3月20日止;報名地點:至台南縣南區各數位機會中心或輔導團隊索取或至本縣教網中心下載報名表並回傳或繳回。南區各數位機會中心與輔導團隊聯絡方式如下:
數位機會中心聯絡人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大內國中翁典宏06-5761010#102dhw2000@pchome.com.tw
楠西國小李勝健06-5751062rr8811@ns2es.tnc.edu.tw
六甲國小林本立06-6982041#11linpenli@ms15.hinet.net
渡拔國小張學望066901908#36wow25kimo@gmail.com
龍崎國中侯忠宏06-5941475#16Amonket1@gmail.com
左鎮國小柯泰安06-5731019#11kntwu@tjesb2d.tjes.tnc.edu.tw
山上國小曹佾彬06-5781203#53admin@ss1es.tnc.edu.tw
北寮國小江隆安06-5772215#22lungan.bles@msa.hinet.net
南榮輔導團隊黃喜麟
顏佑真
06-6524478doc@mail.njtc.edu.tw


十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二)參賽作品每人限以一幅參加,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經發覺者,取消參賽資格。如有違反前述而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收回已領取之各獎項,獎位不予遞補。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
(三)參賽作品,請於每張圖畫紙背面書寫個人資料,詳實填寫題名、參賽者姓名、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資料不全不列入評選。
(四)參賽作品獲獎後,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即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除保有刪改、修飾權外,並有印刷、出版、宣傳等其他相關使用權利,主辦單位將不另致酬,但仍需註明原作者姓名及學校名稱。
(五)凡參加本競賽活動,視同承認本規則之各項規定。
(六)相關比賽規定如有變動以各DOC網站公告為主、不另行通知。
(七)得獎者將個別通知,並公告於台南縣南區各數位機會中心及台南縣教育網路中心,未得獎者將不另外通知。
(八)所需器材(除圖畫紙外)以及飲食需求請自理。
(九)報名表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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