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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1日

[設計]2009年「巴黎國際家飾用品展台灣展館」徵展(09.03.25)

截止日期:2009.03.25

一、活動簡介
以推廣「台灣設計」為出發點,由「財團法人台 灣創意設計中心」徵集國內設計團隊,前往參加2009年法國國際家飾用品展(Maison & Objet , Int’l home decoration, giftware and tableware exhibition),展出以家飾家用品為主之台灣設計精品。

二、活動目的
(一)協助台灣設計品牌開發歐洲市場通路,提升品牌之國際形象及知名度。
(二)藉參與國際會展,促進設計師國際交流,激發國際設計合作機會。
(三)整合中法貿易單位之商務資源及行銷媒體管道,主動接觸買主,達到國際接單之目標。
(四)藉台灣館之整體形象規劃,透過國際媒體曝光,宣傳台灣設計能量。
三、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四、展出日期
進場時間:97年9月3日(星期四)
展出時間:97年9月4日(星期五) 8:00~19:30
9月5日~7日8:30~19:30
9月8日(星期二) 8:30~18:00
撤場時間:97年9月8日(星期二)18:00~24:00
五、展覽簡介
(一)名稱:法國國際家飾用品展(Maison & Objet , Int’l home decoration, giftware and tableware exhibition)
(二)展 覽特色:本展為專業商展,來自全球的買主眾多,參展商品勾勒出當年度家飾產品的流行趨勢,是個兼具設計品味及商業交易機會的大型展覽。為保證展品的高水 準,參展廠商必須經過大會的嚴格挑選後方可參展,因此能在展覽中曝光也成了激勵設計師創作的最大誘因。此外,本展以專業買主為主要對象,許多家飾大廠皆藉 由本展宣示其年度最新的作品風格及宣傳方式。
(三)日期:2008年9月4日(五)~8日(二)
(四)展出地點:巴黎北部展覽場Paris Nord Villepinte
(五)展覽主辦單位:SAFI (Salons Francais et Internationaux)
(六)展場面積:27萬平方公尺,共計有7個展區
(七)預定參觀人數:180,000人,超過10個以上的國家參加展覽,專業買主約7萬3千多人
(八)預估參展廠商家數:3,300家
(九)適於參加之產業:所有與生活有關的家飾品設計、生活織品、室內空間裝潢用品、高價桌上用品等,為歐洲居家流行與設計展之領導商展。
六、2009台灣館展覽規劃
(一)主題:
「簡單(Simple)」 為今年度巴黎國際家飾展所預測的家飾設計趨勢,主辦單位並進一步提出「簡單」主題下的三個概念:慢科技(Slow Tech),農作生活(Farm Life)以及生態都市(Metropuritans)。整體而言,家飾設計的趨勢圍繞著環保、慢活、回歸自然與永續發展等觀點,期望設計商品可以從更人 性化以及生活化的角度出發,不為設計而設計,而是為生活而設計。期望「台灣館」的規劃,能表現出台灣設計從自身人文及土地精神出發的理念,為人們提供無負 擔的生活提案,展現有機與樂活的新生活型態。
(二)展出項目:
  1. 台灣設計品牌-台灣設計師品牌創作新品,需為已打算量產或已量產之產品。
  2. 台灣設計師創作-台灣設計公司創作作品,可為概念性設計品。
(三)展場規劃:
  1. 預定徵集廠商家數:10-15家(視徵展情況主辦單位得以進行調整)
  2. 展出面積:預計展出大小為80平方公尺(可視主辦單位所獲展覽面積及徵展情況進行調整)
  3. 參展之廠商或單位依需要之面積向本中心提出申請,而後經由資格審核以確認是否符合參展資格。確認參展廠商名單後隨即進行協調會議。主辦單位保有最後決議權,得以依協調結果調整參展單位場地大小及位置,參展單位不得有議。
七、2009台灣館宣推計劃
國際:
(一)資源網絡建置:結合台創、駐外單位、合作單位既有資源,建立媒體、買主及通路的資源網絡。
(二)媒合:運用資源網絡,於展前針對媒體、買主及通路商進行文宣、EDM等相關資料之寄送,並以EMAIL、電話、拜訪等方式進行推廣工作,以多種管道協助台灣設計大幅曝光,並挖掘可能之合作對象,引介參展廠商,促成合作機會。
(三)國際知名雜誌:選擇如ICON、法文版VOGUE、Wallpaper、ELLE Decoration、Madame Figaro等國際知名時尚報導雜誌,接洽廣告或活動訊息、成果報導資訊刊登作業。
(四)文宣資料:製作整體台灣館之文宣資料,如:宣傳DM、提袋等,並將成品在展前寄送給重要媒體及買主,以期達到最佳宣傳目的。
(五)網站宣傳、連結:含活動網站建置、EDM製作發送、大會資料登錄等網路宣傳,讓更多國際買主可以跟有興趣之廠商接觸。
國內:
(一)平面媒體:將參展訊息刊登於國內設計相關雜誌及報章媒體,如:「設計」雙月刊、La Vie、中國時報、經濟日報等。
(二)電子媒體:於本中心波酷網建置活動網站,並與電子媒體如:公共電視洽談深度報導之節目製作。
(三)交流研討會舉辦:邀請擁有豐富國際行銷經驗之設計服務業者分享行銷、通路、參展、接單等實戰經驗,並藉由活動之舉辦,凝聚話題及共識。
八、參展費用:
(一)以(1×1)平方公尺為1單位,參展者最小須承租1單位以上(含)。
(二)參展之廠商或單位依需要之面積向本中心提出申請,而後經由資格審核以確認是否符合參展資格。確認參展廠商名單後隨即進行協調會議。主辦單位保有最後決議權,得以依協調結果調整參展單位場地大小及位置,參展單位不得有議。
(三)場租計算及注意事項:
每單位(1×1平方公尺):新台幣8.5萬
費用涵蓋項目
  1. 場地租金、水電費用、展覽期間場地保險費
  2. 整體形象基本裝潢陳設及公共設備費用
  3. 整體活動文宣品規劃製作(英法文文宣、光碟、宣傳提袋)及運送
  4. 買主手冊登錄費
  5. 台灣設計形象館宣傳推廣活動規劃及媒體購買費用
  6. 展場翻譯2名,其中1名在布展時即會提供服務
  7. 買主、媒體資料蒐集及邀請(EDM、文宣寄送、電話及當面邀約)
  8. 行政統籌、協調、聯繫之人力費用
費用不含項目
  1. 廠商自備機器所需之水、電、壓縮空氣
  2. 超出標準裝潢之布置費用及設備(如電漿電視、DVD放影機等)
  3. 展覽樣品之出口裝櫃、船運、保險,及在目的地國之通關提貨、內陸運輸、進場費用,以及通關期間發生之倉儲費用
  4. 樣品之外包裝費用、樣品進入外國應納之關稅及其他稅捐
  5. 自用之文宣資料超出本中心統籌規格所產生之費用
  6. 參加廠商代表之食宿、機票、交通、行李超重等費用
  7. 活動結束後樣品處理費用
  8. 其他臨時發生,超出本展規格及預算所能容納項目之費用
注意事項
  1. 參展廠商於報名時須同時繳納全額款項之40%保證金,始完成報名手續。若於評選時因故不符合參展標準,本中心將全額退還保證金。
  2. 本中心於確定展出名單後將寄發繳款通知,參展單位須於接獲繳款通知後5個工作天內一次繳清參展費用;若因台灣館整體規劃所需而導致個別廠商參展面積有所增減,已繳納之參展費用將視參展面積之變動而重新計算,多退少補。
  3. 參展廠商之展位將於協調會議時依:展場動線規劃設計攤位大小以及ƒ全額參展費用繳付之先後順序,進行圈選分配。
  4. 歐元對台幣匯率暫以1:45估算,實際發生費用將依付款當時匯率為準。
  5. 繳費後,若因本中心或其他無法抗力之因素導致無法如期參展,將無息退還已繳交之款項;若為參展廠商之個別因素導致無法參展,則恕不退還已繳交之款項。
  6. 參展廠商於展務辦理期間,應配合各項作業辦法及工作時程,以免延誤參展進度。
九、參展資格
(一)對象
以台灣設計師為主,國內自創設計師品牌或有意展出具個人特色設計之設計師或設計公司皆可參展,展出作品以家飾家用品為主。
(二)評選方式
本案將進行公開徵展,參展設計業者提交報名表後,將由主辦單位進行評選,於選出適合參展作品後,進行參展協調會議作業。
(三)徵選條件
  1. 創新性30%:主題契合度、產品獨特性、設計原創性
  2. 市場性20%:具國際市場吸引力、實用性
  3. 完整性20%:產品完成度、設計理念表達程度
  4. 積極性20%:配合度、合法性
  5. 國際業務拓展能力10%:具商務接單及供貨能力。(本項為量產品之評審條件)

(四)參展作品以針對本展覽主題所開發或符合該主題之設計作品為佳。
(五)主辦單位有權視展品性質及廠商以往記錄,決定是否接受報名參展。主辦單位保有參展決議權,參展單位不得有議。
十、參展配合事項
(一)所有進出場規定將於徵展完成後統一公佈予廠商。
(二)參展單位需依照規格提供5件以上相關展品之高解析圖檔資料及中英文說明。並準備中英文宣傳目錄或光碟、公司簡介、新聞稿等相關資料供主辦單位作為整體宣傳資料印製使用。
(三)參展單位需派遣代表人員(至少1名)全程參展,於展覽期間值班照料展場樣品及接洽交易事宜。
(四)參展廠商需配合出席展覽前後及期間所發生之各項必要會議,及媒體或其他推廣活動。
(五)參展單位需遵守各協調會議之決議。
(六)參展廠商如未依本辦法規定時間進場佈置,視同自動放棄參展資格,主辦單位將不退還所繳交之攤位費,不得有議。
(七)參展作品之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保護,由參展者自行依法申請。
(八)參展作品如涉及抄襲、仿冒等侵害他人智財權情事,執行單位將沒收參展費用,並取消其參展資格,若涉及任何損害賠償或損失補償責任,將由參展單位自行負擔。
(九)主辦單位保留變更參展規定之權利,執行單位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時,將盡力協調其他可行之變通方案,不負賠償責任。
(十)建議參展單位自備200份以上宣傳資料,便於展場洽商時發送。
(十一)參展單位應於展後回報媒體及買主接洽、接單效益等資訊,供主辦單位進行展出效益評估。
十一、參展時程
項次日期項目
13/25前提交參展報名表、繳交保證金、提供產品及單位之中英文簡報
23/31前召開評選會議以確定參展廠商
34/10前簽約、繳費
45/6前文宣資料內容確認
57/15前海運集貨(自行處理)
68/18前空運集貨(自行處理)
78/25前行前說明會
89/1出發
99/2抵達,看場地
109/3布展
119/4開展
十二、報名程序及應繳資料Check List
¨ 報名表一份:如附表1,需完整填寫並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印鑑。
¨ 展出內容說明:如附表2,含欲展出之產品照片、展品簡介、尺吋、數量、展示方式等。
¨ 公司/品牌中英文介紹(請附公司/品牌LOGO AI檔)。
¨ 申請參展單位powerpoint簡報1份(請儲存電子檔於光碟中寄送)。
¨ 保證金匯款證明或支票。
※ 送件時間:即日起至3月25日(三)截止(以執行單位收到報名資料時間為準)

※ 送達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設計產業輔導組
※ 繳款方式:
  1. 支票:劃線禁背,抬頭請開「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2. 電匯:銀行指定帳號「戶名: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銀行代號012:台北富邦銀行南港分行,帳號:420-210-392903」
※ 參展單位於通過甄選後需與本中心簽訂工作備忘錄,並繳交餘款。
※ 參展單位若未於期限內繳清全額費用,則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 由於攤位有限,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報名及申請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日期及入選攤位總數,並保有參展單位替換及後補單位選擇權,額滿即結束徵展,參展單位不得有議。
十三、其他事項
(一)本案為徵求國內設計共同進行國際業務拓展工作,非政府採購作業,為廣泛徵求有意拓展者,特擬定本辦法公告。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十四、活動聯絡人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設計產業輔導組 劉文文小姐
電話:(02) 2655-8199分機214
FAX : (02) 2655-7926、02-2655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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