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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4日

[攝影]2009高雄內門宋江陣嘉年華會活動攝影競賽(09.04.12)

截止日期:2009.04.12

1.主辦:
高雄縣政府

2.承辦:
內門鄉公所、順賢宮管理委員會

3.協辦:
羅漢門文史尋根工作室、羅漢門文史導覽協會、高雄市梅藝攝影學會

4.日期:
2009年3月1日~2009年4月12日止

5.主題:
2009高雄內門宋江陣嘉年華會「民俗技藝文武陣頭精采表演」等系列活動暨順賢宮:建築物、雕刻、彩繪、神像、景觀、內門鄉名勝古蹟等。

6.內容:
  • 2009年3月21日、22日「全國大專院校創意宋江鎮大賽」初賽。
  • 3月28日決賽與選手之夜;3月29日表演賽與頒獎。
  • 2009年3月21日晚上2009高雄內門宋江陣嘉年華會開鑼典禮活動實況。
  • 2009年3月29日~4月5日系列活動:
  • A、文武民俗陣頭表演
  • B、羅漢門文史導覽
  • C、內門總鋪師饗宴等活動

7.規格:
沖洗光面相片12*15長邊不得小於15,數位需要800萬畫數以上,不得格放、電腦合成、加色、裱框、連作四張以下,未依規定不與評審。

8.收件:
2009年4月12日止郵寄至:84550高雄縣內門鄉內南村菜園頂8-8號內門順賢宮收。信封註明「2009高雄內門宋江陣攝影參賽作品」。

9.評審:
2009年4月19日上午9點在內門順賢宮會議廳公開評審歡迎參觀,得獎名單公佈於本宮網站,不另行通知。

10.頒獎日期:
2009年4月25日(六)上午10點於內門順賢宮會議廳頒獎。

11.獎勵:
  • 金牌─新台幣50,000元整 壹名 獎盃乙座。
  • 銀牌─新台幣20,000元整 壹名 獎盃乙座。
  • 銅牌─新台幣10,000元整 壹名 獎盃乙座。
  • 優選獎:新台幣1,000元整 壹佰名 獎盃乙座。(或獎狀乙張)

12.備註:
  • A.得獎作品依本宮網站公佈之名單為準,交付原稿底片或光碟供審核,參加者一律不退件,如未入選者,經主辦單位需要,依優選獎勵辦法,作者不得有任何要求。
  • B.原稿底片之作者財產權歸承辦單位順賢宮所有,並享有無條件使用權。
  • C.作品背面浮貼參賽表格單,可自行影印使用。
  • D.得獎獎金依法扣繳15%所得稅。
  • E.凡參加比賽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F.諮詢電話:順賢宮07-6672706 林榮春0919-151548 0928-73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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