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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7日

[設計]大同大學形象廣告宣傳設計徵圖競賽()

截止日期:2009.03.20

一、宗旨:
為提昇學校形象與知名度,凝聚師生校友向心力,藉以美化學校建物外牆並強化其廣告宣傳功能,特舉辦大同大學形象廣宣設計徵圖競賽活動。

二、活動名稱:
大同大學「形象廣宣設計」-建物外牆美化徵圖競賽

三、主辦單位:
公關中心。

四、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98年3月20日

五、參加對象:
大同大學全體師生、校友

六、徵圖主題:
(一)展現大同大學辦學績優、卓越發展,以彰顯本校特色優點,能吸引目光、引起共鳴,進而提昇學校整體形象及招生宣傳之圖片為主。
(二)作品內容應符合學校建物外牆廣宣及美化功能,首獎作品將優先考慮採用於製成學校綜合大樓外牆之廣告看板(看板形式請參考附件一之照片,而主辦單位擁有修改權及使用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七、報名及送件:
參賽者請於截止日前,將參賽作品、報名表及製圖構想說明表(如附件一)、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如附件二)、作品圖檔光碟一式一份,交付公關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洽詢方式:公關中心張永政專員,電話2592-5252轉2297、專線2585-5216、email:prcenter@ttu.edu.tw

八、參選注意事項:
(一)作品規格:A4大小(約297*420mm),以橫式呈現,長寬比例約2:1。
(二)本競賽受理個人或團體報名,惟團體以3人為限,獎金依獎項頒發。個人或團體報名皆可多件投稿,件數不限。
(三)作品請以「彩色稿」檔案光碟繳交,以平面設計為主。
(四)作品請附製圖構想說明書。
(五)所有稿件請附電腦檔案光碟。
(六)資料缺件、填寫不清、未符合要求格式或注意事項者,一律不予受理。
(七)參賽作品限未經公開發表,嚴禁抄襲,若經察覺,除取消獎金,並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追回獎金,獎項不遞補,主辦單位所受之一切損害賠償亦需負責。
(八)入選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大同大學所有,主辦單位得使用該設計圖案,不另致酬,亦不再通知或徵詢同意。
(九)凡參加本徵圖活動者,視同瞭解並願意遵守本辦法。
(十)參選作品受理電腦繪製或手繪之作品。電腦繪製請繳交電腦繪圖原始檔及轉成JPG之圖檔兩種。手繪之作品需繳交原始圖稿及掃描成JPG之圖檔兩種;惟手繪作品如顆粒質感過於粗糙,將不予評比。
(十二)電腦繪圖請以Illustrator、CorelDraw為主,或Photoshop繪圖軟體繪製,解析度請設定在300dpi以上。投稿請以光碟儲存作品檔案,檔案格式為使用之繪圖軟體原始檔(如ai、cdr、psd等),內容不得平面化,且需保留圖層。

九、遴選作業流程
(一)由公關中心聘請校內教師同仁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審查。
(二)評審項目:依主題、內容、創意、廣宣製作輸出可行性、宣傳效果等相關項目審查,各審查項目之相對比重,由主辦單位依評審委員共同討論後另訂之。
(三)得獎公布與頒獎:於競賽結束後進行評比,並將成績公告於學校首頁,另擇期舉行頒獎。

十、獎勵方式
經審查遴選績優作品前四名,頒予獎金,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七千元整、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佳作新台幣三千元整。以上獎項經評審評定,若參賽設計稿未達一定水準得以從缺,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由得獎人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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