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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8日

[LOGO]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校徽」設計徵選(09.05.01)

截止日期:2009.05.01

一、主旨:
徵「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新校徽,期能代表本校教育理念及特色,特舉辦本徵選活動。

二、目的:
本校創校七十七年,歷史悠久,為統整過去與現在共同的價值理念,對內凝聚學校向心力,對外可代表學校精神。

三、設計方向:
校徽設計需融合學校歷史、地方特性、辦學理念及學校願景…等意涵(相關資料請參看本校網站),設計力求生動簡潔,色彩不超過四色,標誌設計加或不加文字均可,並能方便應用於各種視覺識別系統設計為原則。

四、規格:
(一)以A4(16開)紙直式繪製,標誌實際大小(10cm×10㎝),在紙中央繪製
(二)於設計圖上加註100字以內敘述設計理念與構圖旨趣。
(三)上述圖徽以紙本送交本校進行評選,作品經錄用者應繳交電子檔給本校。

五、日期:
(一)截稿日期:98年5月1日10時前送至或寄達本校(通訊處: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山農巷27號 國立仁愛高農 總務處,信封上請註明「校徽設計競賽稿件」。聯絡電話:049-2802619轉203 聯絡人:總務處施主任)。
(二)評審日期:98年5月4日先由本校評選小組初評,擇優錄取3件,98年5月6日再由全校師生進行票選
(三)評選結果:98年5月8日上午10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六、徵稿對象:
本校師生及關心仁愛高農的所有人士

七、錄取名額及獎金:
作品經錄用者由本校致贈設計費新台幣參萬元整。

八、附則:
(一)請尊重著作權,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有抄襲或雷同者,取消資格。(報名表暨切結書如附件)
(二)獲選作品以參賽人為著作人,其著作財產權應讓與本校,本校除保有作品刪除、修飾權外,並有印製成宣傳品及刊登的權利,不另致酬。
(三)得獎者應依法繳納15%之所得稅。
(四)参賽作品未達錄取標準,獎項得從缺,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作品檔案。

九、本辦法經評選小組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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