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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30日

[藝術] 「奬勵跨領域之藝術創作與研究」徵選(09.05.30)

截止日期:2009.05.30

鼓勵具開創性、前瞻性,能跨越既有之藝術種類界線,或與其他藝術以外的領域結合之創作、研發,以順應藝術教育多元化之發展潮流與趨勢。

(一)收件時間:
自民國98年3月16日起收件至5月31日截止

(二)收件地點及方式:
一律應以郵局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 台北市南海路47號),並在信封右上註明「獎勵跨領域之藝術創作與研究」字樣、申請單位/代表人姓名及聯絡資訊(請自行下載信封封面);未註明或以普通郵件寄送者,參選者應自負遺失責任(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徵選活動內容:
一、徵選對象:合法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師生,個人創作或共同創作均可
☆參選者須以學校名義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二、徵選作品:跨越既有之藝術種類,採取多元的媒材與類型綜合的呈現於藝術作品中;或與藝術學之外的其他領域結合之創新藝術作品或研究。
※參選作品須為未曾公開發表過之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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