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05.31
◎徵畫主題說明
每個人都喜歡觀世音菩薩,因為祂非常的慈悲,在人們傷心時,祂會給予安慰;在人們煩惱時,祂會讓人找到解決的方法;祂有時像家裡的媽媽,有時又像威嚴的爸爸,祂有千百億化身,各種形像,只要誠心誠意的信仰,就能感應到祂。
◎徵畫主題說明
每個人都喜歡觀世音菩薩,因為祂非常的慈悲,在人們傷心時,祂會給予安慰;在人們煩惱時,祂會讓人找到解決的方法;祂有時像家裡的媽媽,有時又像威嚴的爸爸,祂有千百億化身,各種形像,只要誠心誠意的信仰,就能感應到祂。
◎主辦單位:
佛光緣美術館總部
◎指導單位:
高雄縣政府教育處、台南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佛光緣美術館屏東館
◎協辦單位:
人間福報、人間衛視、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佛光緣第一分會、佛光緣第二分會、高雄教育分會、屏東教師分會)、佛光山寶藏館、佛光緣美術館(台北館、宜蘭館、台中館、彰化館、嘉義館、台南館、高雄館、總館)
◎徵畫範圍:
世界各地。
◎徵畫實施方案:
(一)、參加辦法
(1)參加組別:
(3)投稿辦法:請用四開圖畫紙(54*38cm)以色筆繪圖,請勿以電腦軟體繪圖;每人以一張作品為限;報名表填寫資料不齊全者,不予錄取(以利通知得獎及寄送獎品)。
(4)徵稿期間:即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止。
(5)郵寄方式:寄至佛光緣美術館屏東館,並註明參加「第六屆國際佛光緣小藝術家獎徵畫比賽」。
(6)請自留底稿,所有參賽作品不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7)作品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將取消參賽資格:
(二)、評審及獎項:
(1)聘請專業兒童美術教師為評審。
(2)選出一般兒童之各組以及慈悲組每組特優一名、優選五名、佳作十二名、入選二十名、佛光獎三十名,共計340名。
(3)獎勵辦法:
(5)得獎作品將刊登在人間福報,各組得獎作品由佛光緣美術館收藏,並出版紀念畫冊。
(三)、收件地點:
90081屏東市建華三街46號3樓 佛光緣美術館屏東館 收
洽詢電話:(08)751-2608、(08)755-8003#104
傳真:(08)752-9879
E-mail:fgs_arts5@ecp.fgs.org.tw
(四)、權利義務: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佛光緣美術館得使用參選作品製作相關文宣品,並得刊載於媒體及網站。
(2)所有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均歸佛光緣美術館所有,館方有權自行或授權他人對外發表、出版或做其他使用,均不另行通知。
(3)2009年增設慈悲獎,請報名者將殘障手冊正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
(4)若有未盡事宜,將隨時公布於佛光緣美術館網站
佛光緣美術館總部
◎指導單位:
高雄縣政府教育處、台南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佛光緣美術館屏東館
◎協辦單位:
人間福報、人間衛視、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佛光緣第一分會、佛光緣第二分會、高雄教育分會、屏東教師分會)、佛光山寶藏館、佛光緣美術館(台北館、宜蘭館、台中館、彰化館、嘉義館、台南館、高雄館、總館)
◎徵畫範圍:
世界各地。
◎徵畫實施方案:
(一)、參加辦法
(1)參加組別:
- A. 幼兒組:幼稚園(含)以下。
- B. 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 C. 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 D. 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 E. 慈悲組:身心障礙兒童,國小、幼稚園(含)以下皆可報名。
(3)投稿辦法:請用四開圖畫紙(54*38cm)以色筆繪圖,請勿以電腦軟體繪圖;每人以一張作品為限;報名表填寫資料不齊全者,不予錄取(以利通知得獎及寄送獎品)。
(4)徵稿期間:即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止。
(5)郵寄方式:寄至佛光緣美術館屏東館,並註明參加「第六屆國際佛光緣小藝術家獎徵畫比賽」。
(6)請自留底稿,所有參賽作品不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7)作品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將取消參賽資格:
- A. 曾經公開發表、發行或得獎者。
- B. 抄襲他人之作品者。
- C. 冒名頂替者。
(二)、評審及獎項:
(1)聘請專業兒童美術教師為評審。
(2)選出一般兒童之各組以及慈悲組每組特優一名、優選五名、佳作十二名、入選二十名、佛光獎三十名,共計340名。
(3)獎勵辦法:
- 特優:獎狀乙張、畫冊乙本、獎品乙份、書籤乙套。
- 優選:獎狀乙張、畫冊乙本、獎品乙份、書籤乙套。
- 佳作:獎狀乙張、畫冊乙本、獎品乙份、書籤乙套。
- 入選:獎狀乙張、畫冊乙本、書籤乙套。
- 佛光獎:獎狀乙張、書籤乙套。
(5)得獎作品將刊登在人間福報,各組得獎作品由佛光緣美術館收藏,並出版紀念畫冊。
(三)、收件地點:
90081屏東市建華三街46號3樓 佛光緣美術館屏東館 收
洽詢電話:(08)751-2608、(08)755-8003#104
傳真:(08)752-9879
E-mail:fgs_arts5@ecp.fgs.org.tw
(四)、權利義務: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佛光緣美術館得使用參選作品製作相關文宣品,並得刊載於媒體及網站。
(2)所有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均歸佛光緣美術館所有,館方有權自行或授權他人對外發表、出版或做其他使用,均不另行通知。
(3)2009年增設慈悲獎,請報名者將殘障手冊正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
(4)若有未盡事宜,將隨時公布於佛光緣美術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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