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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1日

[攝影]幸運草攝影比賽(009.05.27)

截止日期:2009.05.27

一、活動目的:

繁忙的城市裡,停下腳步感受朋友、家人相聚的歡樂及角落邊的景物襯托的感動,幸運草主題餐廳邀您發現身邊的美好時光,按下快門捕捉印象與感動。


二、活動期間:98年4月15日至98年5月27日

三、參加對象:2009年來店消費顧客即可。

四、徵件主題:[我在幸運草,留下的回憶]

五、繳件方式:

  • (1)收件日期:98415日至527日(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予受理),填妥參賽資料表郵寄至台北縣泰山鄉泰林路一段29號「幸運草主題餐廳企劃單位」收,洽詢電話:(02)2900-8585
  • (2) 參賽作品須以台北縣泰山鄉幸運草主題餐廳為拍攝場域,舉凡幸運草主題餐廳的生態景觀、園區景觀、菜色拍攝與人的互動情形等。
  • (3) 參賽作品規格一律輸出光面彩色照片,以 8 × 12 吋照片單張為限,連作不收。入選作品將再通知繳交原始底片或數位照片光碟,數位照片以 3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之 jpg (finehighquality) tiff檔,並不得經人工加色、畫線、電腦合成或裝裱護褙、格放等。
  • (4)並詳填報名表格(請下載報名表填寫),報名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六、評選方式及標準:

作品發佈於幸運草網路平台進行票選

七、獎勵辦法:

  • (1)最佳構圖:2名,獎狀乙只+餐卷兩張(價值1098)+飲料卷兩張(不限飲品)
    (2)最佳創意:2名,獎狀乙只+餐卷兩張(價值1098) +飲料卷兩張(不限飲品)
    (4)入選:12名,獎狀乙只+飲料卷2(不限飲品)

※參賽作品得獎及入選者,攝影作品將於幸運草主題餐廳網路平台及餐廳內展出。

八、頒獎時間:

九、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交件請用硬紙板妥善包裝、勿摺疊,以印刷品掛號郵寄。如郵寄途中發生不可抗拒之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2. 參賽作品須為原稿自行創作品,若經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須由參賽人自負法律責任,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3. 參賽者請在報名表內詳填資料浮貼於照片背面,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報名資料填寫不全或在作品上簽名、作記號者,均不予計分。
  4. 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或電子檔,無法在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5. 投件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6. 幸運草主題餐廳有權以任何形式刊載、轉載及使用參賽作品於各式宣傳品或媒體上,不另致酬。
  7.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8. 本活動報名表可於幸運草主題餐廳或幸運草無名小站網站下載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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