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05.27
一、活動目的:
繁忙的城市裡,停下腳步感受朋友、家人相聚的歡樂及角落邊的景物襯托的感動,幸運草主題餐廳邀您發現身邊的美好時光,按下快門捕捉印象與感動。
二、活動期間:98年4月15日至98年5月27日
三、參加對象:凡2009年來店消費顧客即可。
四、徵件主題:[我在幸運草,留下的回憶]
五、繳件方式:
- (1)收件日期:98年4月15日至5月27日(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予受理),填妥參賽資料表郵寄至台北縣泰山鄉泰林路一段29號「幸運草主題餐廳企劃單位」收,洽詢電話:(02)2900-8585。
- (2) 參賽作品須以台北縣泰山鄉幸運草主題餐廳為拍攝場域,舉凡幸運草主題餐廳的生態景觀、園區景觀、菜色拍攝與人的互動情形等。
- (3) 參賽作品規格一律輸出光面彩色照片,以 8 吋 × 12 吋照片單張為限,連作不收。入選作品將再通知繳交原始底片或數位照片光碟,數位照片以 3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之 jpg (fine、highquality)或 tiff檔,並不得經人工加色、畫線、電腦合成或裝裱護褙、格放等。
- (4)並詳填報名表格(請下載報名表填寫),報名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六、評選方式及標準:
作品發佈於幸運草網路平台進行票選
七、獎勵辦法:
- (1)最佳構圖:2名,獎狀乙只+餐卷兩張(價值1098元)+飲料卷兩張(不限飲品)
(2)最佳創意:2名,獎狀乙只+餐卷兩張(價值1098元) +飲料卷兩張(不限飲品)
(4)入選:12名,獎狀乙只+飲料卷2張(不限飲品)。
※參賽作品得獎及入選者,攝影作品將於幸運草主題餐廳網路平台及餐廳內展出。
八、頒獎時間:
九、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交件請用硬紙板妥善包裝、勿摺疊,以印刷品掛號郵寄。如郵寄途中發生不可抗拒之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參賽作品須為原稿自行創作品,若經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須由參賽人自負法律責任,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 參賽者請在報名表內詳填資料浮貼於照片背面,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報名資料填寫不全或在作品上簽名、作記號者,均不予計分。
- 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或電子檔,無法在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 投件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 幸運草主題餐廳有權以任何形式刊載、轉載及使用參賽作品於各式宣傳品或媒體上,不另致酬。
-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 本活動報名表可於幸運草主題餐廳或幸運草無名小站網站下載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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