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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3日

[創意]98年青年滅飛創意大賽 - 活化閒置館舍創意經營計畫(09.06.01)

截止日期:2009.06.01

主辦單位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活動目標
本活動為鼓勵青年實現創業夢想、激化其創新潛力與實踐力,欲透過創意團隊競賽方式,公開徵求青年創意經營提案,以活化地方閒置空間「蚊子館」;並藉此整合專業團隊資源、增進公共參與、齊力激發青年創意與活力,以活化各地閒置館舍、催化社會改變,進而協助青年落實創意、培植青年創業家,並帶動地方產業發展及永續經營。

活動方式:
競賽標的空間:
本計畫提供6處閒置空間供青年團隊做為競賽標的空間(地點分別為:台北市木新市場2樓、台北市萬華環河路活動中心2樓、南投縣永隆農產品展示中心、高雄市果貿市場地下室、高雄市七賢大樓2樓、台東縣華泰路溫網室苗圃)
另青年團隊亦得自行尋覓其他政府主管之閒置空間參與本競賽活動(請務必於活動公告後2週內,先行告知本計畫聯絡人確切地點,以協助確認活化空間可行性)。

團隊資格:
凡符合本計畫宗旨並具有創意經營理念之本國青年團隊,建議可結合各領域專業人才進行計畫發想與執行分工。團隊成員為45歲以下青年所組成,團隊人數至少2人以上

重要活動時程:
重要期程時間說明
徵件期間98年4月20日(一)~98年6月1日(一)以文件送達日為憑
初審日期98年6月8日(一)~6月10日(三)書面審查
決審日期98年6月20日(六)入圍者進行簡報
公佈得獎名單98年6月24日(三)上網公布得獎名單
頒獎典禮

館舍活化研討會
98年7月11日(六)獲獎團隊頒獎,並邀請專家學者進行專題論壇
創業先行輔導98年7月~11月協助實際經營團隊進行創業資源整合、業師隨隊個別輔導、營運說明會
成果展示98年12月辦理成果展示說明會


報名方式:
請至98年青年滅飛創意大賽專屬網站、或青年輔導委員會官網下載簡章及報名表格,並於徵件信封上註明「報名98年青年滅飛創意大賽」字樣,於98年6月1日下午五點前送至407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1號5樓A室「傳動經營顧問有限公司」,方完成提案報名程序。
應備文件:請提案團隊備齊下列文件後,以A4大小一式十份裝訂成冊,並於封面註明「98年青年滅飛創意大賽提案企畫書」字樣。另請隨件附上企畫書電子檔光碟1份。
提案申請簡表(附件一)
提案企畫書(附件二)
相關附錄

獎勵辦法:
競賽獎金
冠軍:乙名,頒發奬金新台幣15萬元整及奬座、證書。
亞軍:乙名,頒發奬金新台幣10萬元整及奬座、證書。
季軍:乙名,頒發奬金新台幣8萬元整及奬座、證書。
佳作:三名,各頒發奬金新台幣5萬元整及奬座、證書。

創業輔導資源
除上述獎金外,並提供入選團隊創業所需資源、專業知能及創業輔導諮詢服務,並配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地方產業發展基金」,7月間協助優勝且具有高度可行性之提案申請創業補助。

評選規則:
評分標準:本會將邀集相關領域學者專家,組成「98年青年滅飛創意大賽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分初審與決審兩階段,初審由評審委員針對提案進行書面審查,決審由提案團隊就其計畫理念向評審委員進行簡報之方式辦理,經初審入圍青年團隊始能進入決審,有關初審與決審標準如下:

具體內容比重及分數
初審決審
計畫目標及內容完整度
  1. 計畫核心目標與活化公共館舍間的關連性地方需求切合度
  2. 計畫執行之具體步驟、實施方法
  3. 計畫內容是否符合活化閒置館舍之創意精神
40%30%
預期效益對青年、社區與地方產業所形成的改變30%30%
計畫可行性計畫可行性及團隊分工執行力30%20%
簡報反應簡報人於現場簡報過程之臨場反應、對計畫的掌握程度0%20%
總計
100%100%


計分方式:
將評審對於提案團隊之各項評分項目加總,依總分排序,以各評審委員之決定名次序分加總,若總序分相同,則以「計畫目標及內容完整度」評分項目評比,分數較高者優勝。總分平均在70分以下者不列入排序。

頒獎典禮:於98年7月11日(六)進行頒獎典禮,並將競賽結果公告於官方活動網站。

注意事項:
  1. 提案團隊企畫書所有內容禁止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若經他人檢舉並經查證確有抄襲仿冒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已頒發獎座、證書與獎金。
  2. 經本會評估入選創業計畫具有高度可執行性,而得獎團隊放棄實際經營權利時,得獎團隊須無條件將其創業構想計畫提供予本會運用,以達落實活化館舍功效。
  3. 除有具體證據證明參賽計畫有違反本規定並造成明顯利益損害之情形者,請各參賽團隊尊重本評審委員會議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4.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並告知相關人士。

承辦單位:
傳動經營顧問有限公司
如需詢問本活動相關訊息,請洽 林冠吟小姐
電話:04-22584866
傳真:04-22584566
E-MAIL:nicole@2p.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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