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09.15
一、活動目的:
藉由舉辦客家音樂MV創作徵選活動,鼓勵有興趣者結合客家音樂與現代科技技術,創造客家音樂新意境,提供全新視、聽覺體驗,進而帶動客家音樂之流行與多元化。
一、活動目的:
藉由舉辦客家音樂MV創作徵選活動,鼓勵有興趣者結合客家音樂與現代科技技術,創造客家音樂新意境,提供全新視、聽覺體驗,進而帶動客家音樂之流行與多元化。
二、報名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族群、國籍,只要對客家文化有興趣,想要發揮豐富的影像創意者,皆可報名參賽。
三、報名期間及方式:
即日起至2009年9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將報名表等書面資料及參賽作品一併寄至「110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71巷33號1樓 - 2009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活動小組」收,所有表件及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四、MV音樂素材:
客家流行音樂
五、創作表現方式:
創作表現形式不拘,各種實拍、動畫與數位影像皆可。
六、評分標準:
創意(30%)、客家文化詮釋(40%)、視覺藝術表現(30%)。
七、獎項及獎勵方式:
(一)首獎-年度客家MV獎:,獎金三十萬元,獎盃一座。
(二)最佳導演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三)最佳視覺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四)最佳創意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五)最佳客語文化詮釋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六)佳作獎:五名,獎金一萬元,獎盃一座。
(七)網路最佳人氣獎:一名,人氣贈品一份。
八、歌曲來源:
(一)參賽者以使用主辦單位活動網站(www.hakka-mv.com.tw)取得授權之客家歌曲參賽(但不得以任何形式重製或增減)。
(二)參賽MV內容須註明歌曲之「詞、曲作者名稱」、「演唱者」、「發行單位」,並印上歌詞字幕(以28級為原則)。
九、作品繳交格式:
(一)作品檔案使用720*486或更高像素(pixel)製作。
(二)請繳交avi非壓縮檔(原生avi)作品一份,以及八份DVD格式之參賽作品(以電腦可自動播放為原則),共九份光碟。
(三)請附上報名表(含同意書及問卷同意書)等書面資料,並請妥善包裝掛號郵寄,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十、詳細活動內容資訊,請於六月參考主辦活動2009客家MV網站,
洽詢專線:極創策略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768-0758#15傳真:(02)2768-0798
不分年齡、性別、族群、國籍,只要對客家文化有興趣,想要發揮豐富的影像創意者,皆可報名參賽。
三、報名期間及方式:
即日起至2009年9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將報名表等書面資料及參賽作品一併寄至「110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71巷33號1樓 - 2009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活動小組」收,所有表件及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四、MV音樂素材:
客家流行音樂
五、創作表現方式:
創作表現形式不拘,各種實拍、動畫與數位影像皆可。
六、評分標準:
創意(30%)、客家文化詮釋(40%)、視覺藝術表現(30%)。
七、獎項及獎勵方式:
(一)首獎-年度客家MV獎:,獎金三十萬元,獎盃一座。
(二)最佳導演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三)最佳視覺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四)最佳創意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五)最佳客語文化詮釋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六)佳作獎:五名,獎金一萬元,獎盃一座。
(七)網路最佳人氣獎:一名,人氣贈品一份。
八、歌曲來源:
(一)參賽者以使用主辦單位活動網站(www.hakka-mv.com.tw)取得授權之客家歌曲參賽(但不得以任何形式重製或增減)。
(二)參賽MV內容須註明歌曲之「詞、曲作者名稱」、「演唱者」、「發行單位」,並印上歌詞字幕(以28級為原則)。
九、作品繳交格式:
(一)作品檔案使用720*486或更高像素(pixel)製作。
(二)請繳交avi非壓縮檔(原生avi)作品一份,以及八份DVD格式之參賽作品(以電腦可自動播放為原則),共九份光碟。
(三)請附上報名表(含同意書及問卷同意書)等書面資料,並請妥善包裝掛號郵寄,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十、詳細活動內容資訊,請於六月參考主辦活動2009客家MV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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