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08.18
一、宗 旨:
為喚起社會大眾對父親的感恩
二、主辦單位:
心之田蔬食坊
三、協辦單位:
民眾醫院
讓一剎那的溫馨,凝成永恆的影像
讓一張張的照片,串成感恩的故事
生命的回顧
感動的歲月
點滴在心之田
讓我們分享您的感動
讓一張張的照片,串成感恩的故事
生命的回顧
感動的歲月
點滴在心之田
讓我們分享您的感動
一、宗 旨:
為喚起社會大眾對父親的感恩
二、主辦單位:
心之田蔬食坊
三、協辦單位:
民眾醫院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大人小孩均可),每人限繳一件作品。
五、題 材:
照片中需有父親之影像。彩色或黑白照片均可,須附簡短文字說明
六、規格:
參賽者須提出4x6吋或5x7吋照片,均不得留白邊或裝裱。
七、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 98年8月18日截止(以作品收到日期為準)。
八、收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120-1號 民眾醫院6樓方慧娟小姐收。
九、評 審:
聘請名攝影家黃其來、藝術家莊瑞彬、設計師楚重光,評審結果於98年8月31日前公布於心之田蔬食坊網站,獲獎作品於心之田蔬食坊展示。
十、獎 勵:
(一)第一名現金1500元、心之田餐券15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現金1000元、心之田餐券1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現金 500元、心之田餐券
500元、獎狀一張。
佳作10名心之田餐券300元、獎狀一張。
(二)前50名參賽者卽贈送心之田餐券100元,以茲鼓勵。(得獎者不另給參加獎)
十一、附 註:
(一)參加者請詳填參加表並將作品一併寄送或直接送達。
(二)所有作品皆不退件(得獎人須交得獎作品電子檔,以利發表之用)。
((三)對於得獎作品,本會及指導單位有權以任何方式發表,不另給酬,得獎人不得有異議。
(四)應徵作品本會盡妥善保管之責,如有意外或郵遞耗損,本會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五) (五)應徵者不得借用或冒用他人作品,一經查覺即取消得獎資格,得追回獎金及獎狀,並自負法律責任。
(六)如需索取簡章及報名表者,請上「心之田蔬食坊」網站。
(七)凡應徵參加本攝影獎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並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大人小孩均可),每人限繳一件作品。
五、題 材:
照片中需有父親之影像。彩色或黑白照片均可,須附簡短文字說明
六、規格:
參賽者須提出4x6吋或5x7吋照片,均不得留白邊或裝裱。
七、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 98年8月18日截止(以作品收到日期為準)。
八、收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120-1號 民眾醫院6樓方慧娟小姐收。
九、評 審:
聘請名攝影家黃其來、藝術家莊瑞彬、設計師楚重光,評審結果於98年8月31日前公布於心之田蔬食坊網站,獲獎作品於心之田蔬食坊展示。
十、獎 勵:
(一)第一名現金1500元、心之田餐券1500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現金1000元、心之田餐券1000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現金 500元、心之田餐券
500元、獎狀一張。
佳作10名心之田餐券300元、獎狀一張。
(二)前50名參賽者卽贈送心之田餐券100元,以茲鼓勵。(得獎者不另給參加獎)
十一、附 註:
(一)參加者請詳填參加表並將作品一併寄送或直接送達。
(二)所有作品皆不退件(得獎人須交得獎作品電子檔,以利發表之用)。
((三)對於得獎作品,本會及指導單位有權以任何方式發表,不另給酬,得獎人不得有異議。
(四)應徵作品本會盡妥善保管之責,如有意外或郵遞耗損,本會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五) (五)應徵者不得借用或冒用他人作品,一經查覺即取消得獎資格,得追回獎金及獎狀,並自負法律責任。
(六)如需索取簡章及報名表者,請上「心之田蔬食坊」網站。
(七)凡應徵參加本攝影獎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並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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