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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31日

[沙雕]2010南投市貓羅溪畔沙雕藝術節 - 第一屆沙雕藝術創作比賽(10.01.15)

截止日期:2010.01.15

◎比賽宗旨:
為響應政府一鄉鎮一特色,並推動藝術結合健康環保的戶外休閒活動,於南投市綠美橋下貓羅溪畔規劃舉辦「2010南投市貓羅溪畔沙雕藝術節」暨【第一屆沙雕藝術創作比賽】,希望以露天博物館的藝術創作方式,廣邀各界同好共襄盛舉,並於新春期間展出,藉此提倡環保、節能、減碳的休閒活動。

◎比賽期程:
事件 活動期間
報名期間 98/12/21~99/01/15止(以郵戳為憑)
書面審查 99/01/16~99/01/19
入圍者通知 99/01/20~99/01/22
現場沙雕創作 99/01/23~99/02/01
決賽評選 99/02/01
公佈優勝者及頒獎 99/02/06
作品展出 99/02/01~9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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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辦法:
1.報名資格:可團體、或個人報名,可以公司行號、社團組織、學校、個人名稱為隊名,年齡、人數不拘。
2.報名辦法:
  • (1).於活動網站 http://www.2010ntcsandart.tw下載報名表,並填妥報名表相關資料。
  • (2).連同書面設計圖稿或小模型,一律以掛號投遞方式寄送至活動執行單位。
  • (3).備妥上述資料並附回郵信封一個填寫回郵住址,寄至活動執行單位。
    地址:40653台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二段130號9FA6
    *請於外封註明「2010南投市綠美橋沙雕藝術節-第一屆沙雕藝術創作比賽報名」
  • (4).活動洽詢專線:(04)2236-5577
  • (5).備註:為確保比賽之公平公正,受理報名單位全程不拆封郵件,如需查詢是否寄達,以掛號郵件編號查詢。

◎獎項、名次:
  • A.第一名:1名,獎金3萬元,獎狀1面。
  • B.第二名:2名,獎金1.5萬元,獎狀1面。
  • C.第三名:2名,獎金1萬元,獎狀1面。
  • D.優選:5名,獎金3千元,獎狀1面。
  • E.佳作:10名,獎品1份、獎狀1面。
    【以上獎金得獎隊伍應依法繳納15%所得稅(外籍人士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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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辦法:
1.書面審查:
A.設計面積:創作作品之立體造型尺寸規格不拘,如創作作品超出主辦單位所提供之沙堆量,可自行於場區內之限定區域取沙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沙堆約為2.5W×2.5L×1.2H(m),由參賽者自行創作發揮),請繪製於圖面上,並註明尺寸。
B.參賽限制:
  • a.每組團隊限報名一組作品,如同時寄送二組以上設計,視同無效。
  • b.作品如有上色,請勿超過作品比例5%,並於圖面上標示清楚顏料成分,以無毒低污染為原則。
C.作品主題:不拘(以能展現南投市風情、虎年主題創意,並具環保推動者尤佳)
D.設計圖說或模型:
  • a.可以A3規格圖紙,單面創作,或以立體模型繳件,材質規格不拘,請自行裝箱固定,如因投遞過程產生作品毀損,恕不受理補件。
  • b.同一作品設計圖說,張數以5張為限,平面或3D繪圖均可,以可表現創作作品為主。
  • c.請於圖紙上填寫報名隊名(個人則以姓名)即可,為求公平,請勿於圖紙上填寫與創作無關之其他文字。

E.評審標準:
  • a.主題創意性35%
  • b.設計構圖和藝術性35%
  • c.設計理念 20%
  • d.環保精神 10%

2.創作決賽:
A.入圍公佈:遴選出30組入圍者團隊,於網站中(網站建置及資料更新等作業由活動單位提供)發佈入圍者名單,並個別通知入圍者,如符合資格未達30組者,以實際符合資格者通知入圍,以確保展出品質,並以至少20組為準。
B.創作面積:不拘,請自行於大會所指定之期間內,於沙堆位置上進行創作,如提供之沙土不足請於大會限定區域自行取沙使用。
C.作品規範:為訴求環保及維持沙雕創作主軸精神,以現場所提供之沙堆為主要創作元素,添加其他材質比例不可超過整體作品5%,且為安全不致造成為害之材質,否則視為不符參賽資格作品。
C.施作工具:大會僅提供2.5W×2.5L×1.2H(m)沙堆,請各隊自行準備相關工具,如有添加材質請自備。
D.作品解說:時間截止後立即評審,各隊推派隊員一人作3~5分鐘的作品解說。
E.評審標準:
  • a.主題創作完成度35%
  • b.造型視覺藝術性35%
  • c.團隊合作精神 20%
  • d.作品解說與環保意識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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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展出:
A.展出期間,隊長或指派隊員應於每週至展出現場檢視作品是否須修補,如遭天災或人為破壞,請該隊於主辦單位通知3日內至現場進行修護。
B.記者會及開幕當日(相關活動內容由活動單位所規劃執行),敬請各隊派代表出席,如有媒體採訪,敬請自備創作理念講稿,由媒體自由訪問。
C.沙雕創作為環保藝術,屬不可移動性,展出結束後將恢復場地,因此請創作團隊自行拍照留念,如有其他自備素材,請自行攜回。

◎著作權:
A.設計圖稿及創作主題請勿仿冒、抄襲等涉及版權作為,如遇爭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B.主辦單位擁有創作者之作品媒體、文宣之發表權(由活動單位辦理發表事宜)。

◎其他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在比賽前做公開說明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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