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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4日

[文學]2010年苗栗縣第13屆夢花文學獎徵選(2010.04.30)

截止日期: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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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 的:
鼓勵文學創作,發掘和培養文學新人,獎勵內容精湛、文風純正,具有 閱讀情趣的作品,以推廣本縣文學風氣,提昇文學創作水平,進而美化心靈。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三)執行單位:苗栗縣立圖書館

三、 徵選類別、作品字(行)數暨相關規定:
(一)散 文:字數以5000字以內為宜
(二)短篇小說:字數以 5000字至10000字以內為宜
(三)報導文學:字數以 5000字至20000字以內為宜
(四)新 詩:60行以內為宜
(五)小夢花兒童詩:20行以內為宜,限國小在籍學童參加
(六)青春夢花-散文:本年徵選2000字以內之散文,分設國中及高中(職)二組,以在籍學生參加為限

四、參賽資格:
(一)設籍本縣人士或在本縣居住、就學及就業者,作品主題不限,作 品必須是中文(包含母語)未曾發表之創作。
(二)如作品內容是書寫苗栗縣人文風土民情地景者,不限資格,作品必須是中文(包含母語),未曾 發表之創作。

五、獎勵辦法:
(一)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新詩各遴選:
  • 首獎乙名,優選2名,佳作若干名。
  • 獎金:首獎新台幣5萬元整。
  • 優選各新台幣3萬元整。
  • 佳作各新台幣1萬元整。
(二)小夢花兒童詩優選若干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
(三)青春夢花優選若干名,每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
以上獎項各得獎牌乙座,得獎者出席頒獎典禮會場即贈予得獎作品專輯 十册。
【凡國小至高中(職)之得獎優選者,其作品指導老師則頒給獎狀,以資鼓勵】
六、報名方式:
(一)簡章及報名表索取地點:請至苗栗縣政府網站www.miaoli.gov.tw;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lib.miaoli.gov.tw下載,相關洽詢電話: 037-350952宋秀美小姐。
(二)參選作品及報名表以電腦 Word/A4規格/直式橫書/標楷體字型/ 12號字體繕打列印一式四份,作品中請勿出現作者姓名及其他個人資料,其中報名表1份,並附上含原稿、報名表等磁碟片(或光碟片)及參賽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含身分證、戶口名簿或學生證、工作證明等),併同繕打列印紙本以掛號郵寄至 「(36045)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50號-苗栗縣立圖書館 宋秀美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苗栗縣第13屆夢花文學獎徵選及參賽類別」。以上資料如有不齊全者,恕不受理,詳情請上苗栗縣政府網站www.miaoli.gov.tw;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lib.miaoli.gov.tw下載,相關洽詢電話: 037-350952宋秀美小姐。
七、收件時間及地點:
99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郵寄或親送苗栗縣立圖書 館參考文獻室宋秀美小姐(每日8:00-17:00,郵寄者,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八、 評選:
(一)資格審查:作品字行數及相關規定由承辦單位審核。
(二)作品審查: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評審 委
員 會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之情況下調整各類得獎名額。

九、揭曉及頒獎:預計99年6月底前公佈得獎名單於相關網站:苗栗縣政府網站www.miaoli.gov.tw;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lib.miaol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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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注意事項:
(一)送件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保存底稿。
(二)徵文得獎作品交由主辦單位集結出版;出版時由得獎者校對並自 負文責,其著作權屬創作者,版權歸主辦單位,授權主辦單位重製、公開播送(映)、網路傳輸等,主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光碟、有聲出版、書 報雜誌等)、保存、轉載和銷售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版稅。
(三)參賽者須以真實姓名參加,惟得獎作品發表時得以筆名替代。每人至多參加兩類,每類以一件 作品為限;參賽者對評審委員會所做決議,不得有異議。
(四)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創作或冒名頂替參賽,若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公佈姓名,追回獎金及獎 牌,並依法究辦。

十一、經費來源:苗栗縣政府編列預算。

十二、本徵選簡章經2010年苗栗縣第13屆夢花文學獎籌備 委員會討論,並經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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