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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4日

[提案]2010TAA校園創意策略提案競賽(2010.04.19)

截止日期:2010.04.19

活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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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TAA校園創意策略提案競賽】鼓勵全國大專院校學生以「創意行銷立大功!」主題進行策略提案,希望透過活動提升學生企畫能力,並加深對實務運作的了解。
歷經一年的全球經濟低迷後,景氣終於漸漸從谷底爬起,但是消費者已趨於保守,加上身處競爭激烈的市場,廣告主愈來愈急需有創意又有效益的行銷方法,以扭轉逆勢、創造品牌奇蹟。
品牌在執行行銷活動前,必須建立成熟的消費者洞察,但有時嚴謹的市調研究下,調查數據仍無法直探消費者潛在需求。而校園年輕學子是社會中最具活力、熱情和創意的族群,對社會、職場、同儕和自己等都有強烈的觀察和探知欲,學生本身也是市場上具有相當分量的消費群之一,因此希望藉由【TAA校園創意策略提案競賽】的舉辦,提供在校學生揮灑才華和創意的舞台,鼓勵年輕人學習和動腦,同時增加與企業間的交流和互動,擔任廣告主的創意智囊團。
此外,國際著名廣告大獎,如坎城廣告獎、Spikes亞洲廣告獎以及CLIO廣告獎等,台灣作品常常在各大獎項中缺席,一方面可見得台灣人的創意尚待積極開發,另一方面,其實台灣人的創意思考並不輸其他國家,但是由於創意開發的教育和機會不足,所以常缺乏展現創意的信心和勇氣。為此,台灣廣告主協會計畫積極推廣學生勇敢釋放想像力,透過其精彩的作品呈現,希望能刺激廣告主改革舊有的行銷模式,如此企業不僅能夠活化品牌生命力,相信消費者樂於看到企業商業推廣上,展現一番新氣象!
 
一、活動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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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廣告主協會」自2001年5月3日成立至今,希望集結台灣廣告主的力量,共同致力於「促進工商產業繁榮;維護社會善良風俗;建構美好生活環境;協助社會祥和進步。」
同時,為了鼓勵多元創意策略思考能從校園發芽,我們自2003年起連七年舉辦「校園創意策略提案競賽」,邀請校園學子們以豐富的創造力,從不同的主題切入思考,向各級政府與企業進行提案,運用在校學生多元豐富的創意,提供各級政府與企業參考,讓學生有了練習創意提案的舞台。也希望透過校園學子年輕豐富的創意,為產業、社會注入活力。
在2009坎城廣告獎和2009Spikes亞洲廣告獎中,我們看到許多創意行銷創造大商機的成功案例,像是眾所皆知、獲得坎城全場最大獎的澳洲昆士蘭觀光局,僅在18個歐美國家刊登徵人廣告,並稱是全世界最棒的工作,在一片不景氣聲浪下,此訊息立即引發全世界媒體爭相報導、追蹤,成為小預算造就大效益的經典行銷範例。因此,台灣企業也可以勇於嘗試新的行銷運作模式,走出舊有的思維框架,尋找出受注目、推崇的創意策略和創意表現,如此將助於台灣品牌形象的活化,並有效創造銷售佳績。
2010年我們將以「創意行銷立大功!」為主題,繼續推動這項全國性的競賽活動。根據教育部統計,98學年度全國大專院校共計164家,學生總數共計1,336,592人,絕對是具有廣大影響力的族群。藉由此次的校園創意策略提案競賽,一方面能夠深入課程,回歸到教育的基本精神;另一方面加強學生思考及策畫能力,做為培養未來人才的重要基礎。
目前活動計劃分為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將發函全國大專院校,邀請各校優秀學生參與創意策略提案競賽。第二階段,預定於2010年5月中下旬,進入決審階段,邀請評審選出「創意行銷立大功!」創意作品,最後將優秀提案提供給各級政府與企業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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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動對象
校園
教育部統計,98學年度全國大專院校共計164家,學生總數共計1,336,592人,是具有廣大影響力的族群。今年度的「創意立大功!」策略提案競賽希望能夠擴大舉辦,增加與企業、校園學生的接觸和正面影響力。
活動報名者以全國大專院校大學部不限科系二至四年級的學生為主,希望藉由「2010校園創意策略提案競賽」活動,除了讓學生可以將在校所學加以應用之外,也讓學生以團隊合作形式開發創意,發展成熟的可行策略,更可進一步增加與企業、政府交流的機會。

企業
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消費者對各式各樣的廣告、宣傳漸漸流於麻痺和閃躲時,企業行銷人急尋新的解套方法,但苦於行銷預算的不足,流失了與消費者溝通的時機。然而,廣告主們常常忘了「創意」就是最好的行銷解藥,善用創意的企業可以增加消費者好感、記憶度和購買率,與客戶建立友好的互動,提昇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品牌名次等。此外,也能感染民眾、建立品牌的影響力。
注重創意的企業常擁有鮮明的品牌印象,如可口可樂、海尼根、漢堡王和Uniqlo等廣告主,都懂得善用創意的感染力,尤其社群網路及微格等數位媒體的迅速發展,運用創意行銷可以在短時間造成極大的迴響與口碑,甚至獲得國際行銷、廣告大獎,贏得國際注目和報導,在現今竄紅的品牌當中,不乏看到許多這樣的例子。
台灣企業也應該多思考創意行銷的無限可能,不再落入傳統窠臼,屆時將帶來新的發展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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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動執行時程規劃
  • 2010年1月-2010年5月22日(媒體宣傳期)
  • 2月1日-2月12日(內部籌備)
  • 2月22日-3月22日(文宣海報、簡章發送)
  • 3月15日-4月19日(創意競賽作品收件)
  • 4月19日17:00(競賽作品報名截止日)
  • 4月19日- 4月30日(作品初審)
  • 5月3日(公佈競賽初審結果)
  • 5月17日(進行競賽決審隊伍提案順序抽籤、會場勘查)
  • 5月22日(競賽決審暨頒獎典禮)
  • 5月31日(活動結案)

四、活動辦法
Canon G11可翻轉螢幕廣角經典機(公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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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辦目的:
國際著名廣告大獎,如坎城廣告獎、Spikes亞洲廣告獎以及CLIO廣告獎等,台灣作品常常在各大獎項中缺席,因此台灣廣告主協會計畫積極推廣學生勇敢釋放想像力,透過其精彩的作品呈現,希望能刺激廣告主改革舊有的行銷模式,如此企業不僅能夠活化品牌生命力,相信消費者樂於看到企業商業推廣上,展現一番新氣象!
而校園年輕學子是最具活力、熱情和創意的族群,對社會、職場、同儕和自己等都有強烈的觀察和探知欲,學生本身也是市場上具有相當分量的消費群之一,期望藉由【TAA校園創意策略提案競賽】的舉辦,鼓勵全國大專院校學生以「創意行銷立大功!」主題,提供在校學生揮灑才華和創意的舞台,鼓勵年輕人學習和動腦,同時增加與企業間的交流和互動,擔任廣告主的創意智囊團。
■ 主辦單位:台灣廣告主協會
■ 協辦單位:動腦雜誌社

■ 參賽資格:
全台公私立大專院校大學部二至四年級學生,不限科系
以團體組隊參賽,每組人數以3-6人為限(可跨科系、跨校),但同一人不得跨隊參加

■ 報名方式:
2009年3月1日至4月19日下午5點前,凡符合參賽資格者,可上台灣廣告主協會網站下載報名表,背面黏妥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連同提案企劃書、PPT寄至台灣廣告主協會(台北市104南京東路二段100號12樓)收。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台灣廣告主協會,逾期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主辦單位將於2009年4月19日至4月30日期間進行初審,並於2009年5月3日公佈晉級決審名單於台灣廣告主協會架設的校園創意策略提案競賽專案網站。

■ 參賽日程:

   

 

   

 

222-419

 

活動宣傳

 

4191700

台灣廣告主協會秘書處(台北市104南京東路210012F)

活動參賽報名表、初審企劃書截止日期

以郵戳為憑,或親送秘書處。註明「2009校園創意提案競賽報名」

419-430

 

初審作業

 

53

台灣廣告主協會網站

公佈入圍決審TOP 5隊伍

 

517

台大集思會議中心

(暫定)

決審競賽順序抽籤

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為公開抽籤

517

參賽隊伍勘查場地

 

522

決審與頒獎典禮

 


■ 競賽內容說明
請以「創意行銷立大功!」為主題,從活動網站(http://www.advertisers.org.tw/bestmarketing)上公佈的品牌名單中,擇一產品為其量身規劃,打造合適的創意策略。

Wacom Intuos4 數位繪圖板(6 X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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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書應包含項目:
  1. 創意理念
  2. 環境、市場、產品、競爭者、消費者分析
  3. 短程、中程、長程計畫內容。
  4. 活動預算(總預算上限為新台幣五千萬元,含活動執行、廣告宣傳等費用)
  5. 預期效益及目標

■ 作品規格:
  1. 企劃書格式規定:限用A4紙張直式,12級字,由左至右橫寫,頁數不得超過50頁,裝訂成冊,一式九份。
  2. 提案簡報:以power point製作企劃案,張數不限,但需配合口頭提案時間,簡報電子檔需存於光碟片,並註明團隊名稱、提案題目。簡報用A4紙張直式列印,一張A4印一面簡報、單面列印,裝訂於左上角,一式九份。
  3. 決審隊伍提案:
    a.)時間限制15分鐘,每組至少有三位成員參與簡報提案演出(若該組成員在三位以下,則皆需參與口頭提案演出)。10分鐘時響一短鈴聲,13分鐘響二短鈴聲,15分時間一到,提案學生應立即停止報告。
    b.)提案形式不拘。
    c.)提案器材︰主辦單位提供筆記型電腦、投影機、投影螢幕、CD音響,其他器材均由參賽者自備。(若有設定動畫或特殊設定的簡報內容,請自行準備筆記型電腦,以避免無法準確呈現提案內容。)

■ 比賽獎勵:
  • 第一名:獎學金 NT$30,000元、參賽者獎狀各一紙。
  • 第二名:獎學金 NT$20,000元、參賽者獎狀各一紙。
  • 第三名:獎學金 NT$10,000元、參賽者獎狀各一紙。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主辦單位將先代扣10%之稅金。
    *凡入圍佳作之評選作品將編入作品集,由台灣廣告主協會寄發給各廣告主會員參考。

■ 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業界專家及學者擔任評審委員,負責審核「初審」與「決審」。

■ 評審標準:
初賽企劃案  配分比:決審團隊提案表現 配分比:

項目

配分比

 

項目

配分比

企劃表現

30%

 

團隊特色

25%

創意發想

35%

 

策略創意

35%

策略有效可行性

25%

 

提案技巧

30%

寫作表現

10%

 

時間控制

10%

小計

100%

 

小計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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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審程序:
評審分資格審、評審初審與決審競賽三階段,說明如下:
資格審:由主辦單位就書面資料與報名表進行審核。
初審:由評審委員對通過資格審的參選企劃案分別評分,並由主辦單位統計各位評審分數,決定初審前五名。主辦單位並通知前五名隊伍參賽,確認是否參加決審競賽;若遇有缺,延順遞補。
決審:就評審初審結果的前五名隊伍,於決審當日,舉行現場提案競賽,並由評審委員依企劃案、及現場團隊提案表現,決選出前三名。
 
■ 注意事項:
凡入圍之作品,若有侵害他人之權利、非自行製作或違反政府法令,經他人檢舉並查證屬實者,本協會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並追繳其若有領得之獎金與獎狀。
為推廣本活動,所有參賽者於報名時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供重製、出版、或於本活動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主辦單位並擁有將該參賽作品編製成任何形式的專輯,以營利或非營利方式推廣之權利,並以報名表當作同意證明,不另立據。
凡參賽作品中有引用他人之著作或資料,請詳細說明或註明來源。

■ 備註: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請洽詢台灣廣告主協會秘書處,電話:(02)2713-2644 分機 23陳小姐,E-mail:taa@brai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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