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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8日

[攝影]2010金門縣尚義環保公園攝影比賽(2010.06.05)

截止日期:2010.06.05

一、主旨:
為響應世界地球日及世界環境日,展示本縣空氣品質計畫區維護成果,推廣環保公園成為民眾假日享受優質低碳休閒遊憩的好去處。

二、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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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
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四、協辦單位:
金門縣攝影學會

五、參加對象:
(一)凡現居本縣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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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六、比賽辦法
(一)攝影主題:尚義環保公園範圍內,建築、景觀、生態等相關題材。
(二)作品規格:
1.傳統相機。
2.數位相機:
  • (1)繳交件作品畫素需達2400*3600(約860萬畫素以上),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廠牌型號
  • (2)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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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軟片相紙不限廠牌。
4.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8×12吋,最短邊不得低於6吋之彩色照片,不得留白邊。
5.以傳統相機拍攝得獎者,經通知需繳交原稿底片。
6.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7.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七、參賽方式
(一)活動日期99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至99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止
(二)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請洽金門縣環境保護局網站活動訊息處下載或至金門縣環境保護局櫃檯(金門縣金湖鎮尚義100號)索取。洽詢電話:(082)33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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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件方式
  1. 1.自99年4月22日起至99年6月5日止以親自送件或郵寄繳件(以郵戳為憑)方式送達金門縣環境保護局(891金門縣金湖鎮尚義100號)。
  2. 2.報名表務必詳實填寫,每件參賽作品均須浮貼一份報名表於作品背面。為節省資源,響應推動之節能減碳政策,務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投遞或親自送件。
  3. 3.信封右側請註明「2010金門縣尚義環保公園攝影比賽」字樣。來函請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八、評審規則及得獎結果
(一)邀請學者專家,共同組成「2010金門縣尚義環保公園攝影比賽」評選小組。
(二)評選以意念及主題表達(20%)、創意(20%)、技巧(20%)、構圖(20%)、光影(20%)為評選之條件
(三)得獎名單於99年6月底前公佈於金門日報及環保局網站;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再另行通知。

九、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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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第一名一人、第二名一人、第三名一人,優選二名,佳作至多十名,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及購物禮券,第一名購物禮券伍仟元,第二名購物禮券肆仟元,第三名購物禮券參仟元,優選購物禮券壹千元,佳作購物禮券伍佰元。

十、附則
(一)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三)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奬項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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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參賽作品須與「2010金門縣尚義環保公園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一件作品附一張報名表,報名表請以浮貼方式貼附於作品背面。
(五)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1. 不得進行合成。
  2. 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留白邊或是畫邊等,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獎座或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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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狀,公布姓名,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七)每人參賽作品數量限3件;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
(八)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九)郵遞者,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十)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金門縣環境保護局」所有;本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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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未獲獎作品(照片或光碟)不予退回。原始檔案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底片欲退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詳細註明收件人資料)
(十二)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十三)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一、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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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金門縣尚義環保公園攝影比賽受理作品投件時間將延長至六月十五日,歡迎地區愛好攝影人士踴躍至環保公園攝影投件參賽,如有疑問可洽 詢:082-336823。

@ 環保公園攝影比賽收件展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