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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4日

[攝影]2010「攝情.達仁」攝影比賽(2010.11.01)

截止日期:2010.11.01


比賽目的:
OLYMPUS E-PL1+14-42(一機一鏡)公司貨
OLYMPUS E-PL1+14-42(一機一鏡)公司貨
達仁鄉公所為推廣達仁鄉自然生態觀光及獨特的排灣部落人文風情,邀請大家一道走訪、探尋、體驗、感受達仁的原始純淨,慢活樂活!、透過攝影者的詮釋,發掘達仁之美。

指導單位: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台灣電力公司

主辦單位:
達仁鄉公所


SONY A550+18-55+55-200雙鏡組(公司貨)
SONY A550+18-55+55-200雙鏡組
協辦單位:
台東縣東海岸攝影學會

參賽資格:
凡國內(外)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作品規格:

  1. 傳統或數位不拘,數位作品檔案須1000萬畫素以上
  2. 參賽作品請沖印、輸出為8×10吋照片,並附上作品原稿或數位原始電子檔光碟。
  3. HTC Desire達人引頸期盼最新夢幻機種-大全配
    HTC Desire - 大全配
    參賽作品不得有任何後製。
  4. 參賽作品張數不限,惟連作不收。
  5. 未符合參賽規定者一律不予受理。
  6. 每件參賽作品均須:
    A.註明攝影主題
    B.詳填報名表
    C.簽署報名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拍攝主題:
Nikon D3X 全片幅機王(公司貨)
Nikon D3X 全片幅機王(公司貨)
請以達仁鄉境內之排灣族部落人文風情、部落風貌、自然生態景觀、特有動植物、 在地農特產品、節慶活動、傳統文化祭儀、或莫拉克災後重建題材等為拍攝主題。 亦可至本所網站參考本鄉各村及各部落之觀光導覽資訊。

評選標準:
主題表達50%,攝影技術30%,創意20%

收件日期:
99年11月1日止, 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前之上班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2.13GHz 128GB(MC234TA/A)
Apple MacBook Air 13吋 2.13GHz
收件地點:
達仁鄉公所農觀課(臺東縣達仁鄉安朔村復興路9鄰14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2010「攝情.達仁」攝影比賽 "字樣。

評審及公佈:

  1. 由主辦單位邀集專家參與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之。
  2. 評選結果公布於本所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領奬(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3. 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小組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4. 主辦單位將擇期舉辦開幕式及頒獎典禮,並另訂展覽日期及地點展出。


Canon 5D Mark II+24-105 KIT 全幅之王(公司貨)
Canon 5D Mark II+24-105 KIT 全幅之王(公司貨)
獎勵方式:

  • 金牌獎: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牌乙面
  • 銀牌獎:1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獎牌乙面
  • 銅牌獎:1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牌乙面
  • 優選:10名,獎金新台幣三千元整,獎狀乙紙
  • 佳作:20名,獎金新台幣一千元整,獎狀乙紙


洽詢方式:

  1. 簡章及報名表:
    SAMSUNG ST500 雙螢幕完美自拍觸控相機(公司貨)
    SAMSUNG ST500 雙螢幕完美自拍觸控相機(公司貨)
    請至達仁鄉公所領取或至本所網站 (http:// www. ttdaren .gov .tw/)下載(檔案於本頁右下角)
  2. 比賽相關事宜請洽農觀課曹小姐
    電話:(089)702249分機209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
  2. 參賽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3. 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2010「攝情.達仁」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4. 就用氛圍取勝吧!DSLR風格攝影完全解析
    就用氛圍取勝吧!DSLR風格攝影完全解析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為本所所有。
  5. 未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將於公布後5日內掛號寄還。
  6. 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享有著作使用權。
  7.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每人限得1件獎項(以最高獎項為主)
  9. 獎金一律以滙款方式支付,並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並由得獎者負擔手續費。
  10. 參賽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 作品如經檢舉屬實,除取消該獎位外,其已領取之獎牌、獎狀及獎金亦將全數收回。其 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附則: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本所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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