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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6日

[攝影]「愛護地球、擁抱綠能」國小學童攝影比賽(2011.03.22)

截止日期:2011.03.22


一、活動名稱:
Nikon COOLPIX S6000 極速廣角時尚機(公司貨)
Nikon COOLPIX S6000 極速廣角時尚機(公司貨)
「愛護地球、擁抱綠能」攝影比賽

二、主辦單位: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三、活動期間:

  • 100 年3 月1 日(星期二)至100 年4 月 24 日(星期日)止
  • 收件期間:即日起至3 月22 日
  • 完成評選作業及公布得獎名單: 4 月8 日
  • 得獎作品展覽:4 月16 日至4 月24 日
  • 頒獎:4 月 24 日



SONY NEX-5D+18-55+16mm/F2.8雙鏡組 (公司貨)
SONY NEX-5D+18-55+16mm/F2.8雙鏡組 (公司貨)
四、活動目的:
透過攝影競賽形式讓小朋友體認環境變遷進而愛護地球,廣邀全國國小三~六年級的學童,拿起相機,從與綠能(如太陽能、地熱、風力、水力等)相關事物切入,進行攝影創作,形塑全國各縣市與綠能相關之景觀與文化,從而達到綠能普及化、創意化、生活化的無污染理想環境。

五、活動對象:
全國公私立小學之國小三~六年級小學生均可參加

六、攝影主題:
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愛護地球、擁抱綠能

  1. 自然環境景觀:
    與綠能相關之景觀生態,如陽明山的地獄谷、宜蘭的清水地熱、水庫等景觀。
  2. 建物景觀或人文環境:
    與綠能相關之建築文物、產業文化、特殊動人影像等,如各地的的風力發電站(臺北縣石門、桃園縣觀音、新竹縣香山、苗栗的大鵬及彰濱工業區等)、水力發電站、太陽能發電站或學校社區內具有特色之小型綠能應用實景等。


七、作品規格:

  1. Canon EOS 7D單機身(公司貨)
    Canon EOS 7D單機身(公司貨)
    參賽作品以原創影像作品為限,同一作者以2 幅作品為限。
  2. 參賽者須沖印4x6 吋照片並郵寄(或親送)照片至天文館供評選用,所提供之4x6 吋相片背面務必註明下列資訊:作品題名、拍攝日期(有拍攝器材數據資料更佳)及地點、作者姓名、聯絡電話、學校名稱及就讀年級班級。如因所提供之資訊誤漏以致無法評選或無法聯絡,則取消參賽資格。
  3.  數位作品和彩色、黑白、正片均可參賽,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須 800萬畫素以上,檔案格式為TIF、BMP、JPG,並請參賽者保留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或原始正片、負片,以便獲獎作品可以放大沖印展示。
  4. 參賽作品不得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
  5. Nikon D5000+18-55+55-200 VR防震雙鏡組(公司貨)
    Nikon D5000+18-55+55-200 VR防震雙鏡組
    參賽作品需為投稿本人一年以內拍攝的合法攝影作品,不得拷貝,並且未曾在任何攝影比賽中獲得獎項,也未曾公開發表者。
  6.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7. 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八、收件方式:
郵寄參賽作品(4x6吋照片)或親自送件到「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軌道組 石先生」收,聯絡電路:(02)2831-4551轉743。

九、評選作業
(預購)Xbox 360 4G+Kinect感應器同捆
(預購)Xbox 360 4G+Kinect感應器同捆
將邀請學校美術老師擔任評審工作,將參賽作品依組別(中年級組:國小3~4年級,高年級組:國小5~6年級)辦理公正的評選。
評分標準

  1. 主題內容:40% 依據作品主題詮釋能力進行評分。
  2. 視覺創意:40% 攝影構圖的表現,包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3. 其他:20% 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創意的表現手法等。


十、獎項:

  1. HTC Smart 聰明萬分價格滿分輕薄PDA手機
    HTC Smart
    中年級組(國小3~4年級):優等獎3名,佳作獎15名。
  2. 高年級組(國小5~6年級):優等獎3名,佳作獎15名。
    • 得獎者於頒獎當日將獲頒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
    • 優等獎獎品:A4大小像框,佳作獎獎品:24色彩色筆。
    • 頒獎當日另邀請得獎者參觀展示場及宇宙探險設施。


十一、注意事項:

  1. 優等獎得獎者不得重複,佳作則不在此限,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老師決議得以從缺。
  2. YAMAHA山葉機車 RSZ 100 FI 五期噴射(指針版)
    YAMAHA山葉機車 RSZ 100 FI 五期噴射
    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
  3. 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展覽、公開發表等相關權利。參賽作品一經投稿,經評選獲獎後即視為同意比賽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使用權,除獲頒獎項所規定之獎品、獎狀外,不另付稿酬。
  4. 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5.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相關規定。
  6. 如攝影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7. 本辦法如有任何更動,以官方網站(http:// www. tam. gov .tw)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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