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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日

[設計]台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虹寶設計比賽(2011.06.13)

截止日期:2011.06.13



★活動緣由:
台虹科技成立十五週年,不斷積極成長創新,在民國百年之際,台虹科技增設新廠,逐步朝向營收百億目標里程。此外,有鑒於近年來天災頻傳造成許多傷亡。為傳達台虹企業文化形象精神並提升大家對於環境保護意識的重要性。擬舉辦此一比賽活動,廣邀熱愛設計的大專院校學生參與。

★台虹科技沿革:
台虹科技乃由工研院及台灣電子材料領域等專業人才所共同籌創,以可撓性積層板為主要生產項目。1997816正式成立,10月進駐工研院創業育成中心;19987月於高雄前鎮加工出口區設廠完成, 當時資本額四億元,佔地3,638平方公尺。在自動化廠房及生產線陸續完成後,同年12月堂堂邁入量產階段。19994月,台虹科技正式獲得ISO 9001驗証。20003月與日本主要FCCL製造商日本有澤製作所,進行技術移轉與策略聯盟。

『技術創新、團隊成長、品質卓越、顧客滿意』是台虹科技一貫堅持的經營理念,並持續在配方研發、精密塗佈、貼合技術及檢測方法四大核心技術上精益求精,並已經正式跨足光電領域 , 將提供更好更具競爭力的材料給國內及全世界的客戶。
在台虹科技由中小企業邁入大型企業之際,仍一直致力於環境保護,並取得ISO9001ISO14001認證及多項國家獎項的肯定。
★設計概念:
  1. 需有台虹科技五大核心價值概念。可參考台虹科技網站:www.taiflex.com.tw
  2. 需有提倡環境保護意象或概念。
  3. 作品不限人物、動物或是植物
  4. 公仔素材不限,但需可被製作成立體公仔。
  5. 嚴禁抄襲,若於得獎後經查證為抄襲作品將取消資格並追回獎金。

★參賽資格:
  1. 全國大專院校 大一 大四 學生、研究所 研一 研二生 學生。
  2. ~三人為一組,不限科系(可同校跨科系組隊報名)
  3. 每組限投稿一件作品

★徵稿日期:
100512日至100613
★公佈日期:
初選:100617日,進入決選隊伍將公佈於公司網站並以mail專函通知。
決選:100624日。
★評選方式:
初選:由台虹科技員工,11票進行公開票選,票選最高六隊進行決選。
決選:票選最高六隊隊伍至台虹科技進行簡報,傳達設計概念及理念。簡報時間為110分鐘。簡報結束後由台虹科技主管進行最後票選,選出首獎、優選獎及佳作。
★評審原則:
  1. 整體設計及符合主題表現 (50)
  2. 創意表現 (25)
  3. 商品化之可行性 (25)

★報名方式:
請參賽者於報名截止日前 (民國10061317點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繳交以下文件資料,完成報名:
  1.  (參賽者可以以下任一種方式,以立體平面圖繳交作品)
    • 1-1電子檔:
      夾帶檔案請以JPG彩色電子圖檔,大小請勿超於10MB,以電子郵件寄至:Elaine_Sun@taiflex.com.tw,信件名稱請務必輸入“台虹寶設計競賽”,電子檔存檔方式請以『隊名+學校名稱』(參賽者設計時必須盡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的失真現象。)
    • 1-2書面稿:
      請將檔案存入光碟裝入信封後,註明報名『台虹寶設計競賽』字樣,掛號郵寄至(806)高雄市前鎮區加工出口區環區三路1(07)813-9989  台虹科技()公司 管理處 收
  2. 報名表及同意書
    請將報名表及同意書列印出來並填妥後連同其他附件一同繳交。以電子檔繳交者,請將資料填完後連同電子圖檔一併mail寄回。

【以上兩項文件請務必確實寄送,若資料不完整將不予參賽及評分】
    獎勵辦法:
  • 首獎:1組,獎金 三萬元 整,獎狀乙張。台虹科技台虹寶精美禮品一份。
  • 優選:1組,獎金 一萬 元整,獎狀乙張。台虹科技台虹寶精美禮品一份。
  • 佳作:2組,獎金三千元整,獎狀乙張。台虹科技台虹寶精美禮品一份。
  • ※附註:台灣地區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NT$1,000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NT$13,333元者,須代扣15%中獎所得稅(外國人需扣20%)。

    注意事項:
  1. 報名表請務必填寫全名,及完整聯絡資料,若填寫資料不完全,而影響受獎者權益時,本公司恕不負責。
  2. 必須為未對媒體公開發表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仿冒之情事,一旦發現即取消參賽資格。若作品得獎則須追回獎品與獎狀,如因此造成原作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 參賽作品的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
  4. 除參賽者基本資料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5.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盜用或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6. 作品於寄送時,請妥善包裝,本公司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等情事,不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7. 參賽作品以參選人之代表人為著作人,當作品一經入選,著作權即歸本公司所有,得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於主辦單位,必要時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保有修改權。
  8.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9. 投稿作品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否則評審單位有權視狀況退件。
  10. 凡參加徵選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11.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台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得隨時修訂。

    活動聯絡人:
台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 07-813-9989 #72371 Elaine_Sun@taiflex.com.tw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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