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建立青年學子正確納稅觀念,並養成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的習慣,結合趣味競賽宣導活 動,強化國中生對租稅的認識。
二、主辦單位:
財政部賦稅署
三、承辦單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三、執行單位:
太乙廣告行銷有限公司
四、參加資格:
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籍學生
五、報名時間:
100年7月6日起至100年9月30日止
六、作品規格
◎以「購物消費請記得索取統一發票」或其他租稅相關宣導為主題
(租稅宣導資訊可參考活動官網 www.besttax.com.tw)
◎以拍照方式呈現平面靜態之作品,照片格式為JPG,建議尺寸不小於1600X1200 pixel,且以清晰為主
七、參加辦法
◎作品上傳至Facebook網站,並更換為個人檔案大頭照,將作品檔案、報名表、Facebook作品刊登頁面,以上三項資料電子檔, e-mail寄至 greenrichard@topwin.com.tw,並以電話確認,完成報名手續。連絡人:(02)8919-2200#258 陳先生
八、評分項目
◎創意發想表現40%
◎符合主題40%
◎整體構圖20%
九、獎項:
◎第一名:獎學金20,000元,獎座一只
◎第二名:獎學金10,000元,獎座一只
◎第三名:獎學金5,000元,獎座一只
◎佳作20名:獎學金2,000元,獎狀一幀
十、注意事項
◎每人限投參賽作品一件。
◎參加競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的作品,且未曾用來參加過相關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如涉及抄襲等情事者,參賽者須自行負完全責任,並喪失其參賽資格,得獎者並應交回已頒發的獎金、奬座或獎狀。
◎參賽之作品及報名表件等相關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留底。
◎活動得獎名單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於100年10月23日於活動網站或相關媒體公布得獎名單,並將個別通知。頒獎典禮訂於100年10月30日舉辦。
◎所有參賽之作品著作財產權屬主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承辦機關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所有,並同意授權主(承)辦機關於活動宣傳、公關報導與展示之用,或以其設計為推廣租稅教育之行銷素材。
◎若有違反上述相關報名辦法或報名表格填寫不完備者,承辦機關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得獎者並應交回已頒發的獎金、獎狀或獎座。
◎活動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活動官網(www.besttax.com.tw)或電洽(02)8919-2200#258 陳先生
◎以上辦法若有未盡合宜之處,得隨時修訂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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