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本項活動旨在配合慶祝中華民國建國100年,並期透過鏡頭,記錄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重要活動,以提升世界台商之人文形象,並彰顯日不落世界台商對社會之貢獻,俾增進海內外各界對本總會之認識與瞭解。
二、主辦單位:
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
三、參加對象:
凡本總會會員及眷屬對攝影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寄件參加比賽。
四、作品主題:
參加比賽之作品,以呈現下列主題之攝影作品為範圍。
本總會並得視需要,徵提作品參展,共百幅展出:
(一)建國一百年系列活動(各地台灣商會主辦或與其他社團合辦者均
可)。
(二)世界台商總會、洲總會、各地台灣商會重要活動及會後旅遊。
(三)88水災賑災及綠色造林。
(四)勞軍敬軍活動。
(五)關懷弱勢活動(例如:愛心認養學童助學金活動等)。
(六)社會公益活動(例如:捐血袋、捐水、獎學金等)。
(七)回國訪問團、拜會五都及東協投資考察活動。
(八)青商活動。
(九)其他有關世界台商會重要活動。
五、作品規格:
(一)彩色、黑白皆可,沖洗成8×10吋之照片參賽,如可能請附原始電子檔光碟。
(二)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軟體做影像合成。
(三)2011年1月1日以後拍攝之作品。
(四)作品不得裱裝、護貝、格放、加色及翻拍。
(五)為利辨識作品之正確懸掛方向,請於送展作品背面
之左上方黏貼標籤,並書明作品編號、作者姓名、所屬台灣商會及作品之題目等資料。
六、報名寄件方式:請參賽者詳填「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日不落日台商攝影作品比賽報名表」(如附件),連同參賽作品,裝袋寄送本總會台北辦事處(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號13樓之3)。
七、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2011年9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八、評選:
(一)由總會聘請會內或會外攝影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二)評分項目:合計100分。
- 切合主題占30%
- 拍攝技巧及攝影構圖占40%
- 意念表達及創意表現占30%
九、獎勵:
(一)給獎名額:
- 作品名次獎,除經評選委員認定需增額錄取或從缺外,原則上取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
- 佳作獎:視作品數量及水準評選若干名。
(二)獎項內容:
- 作品評選為第一名者,頒獎盃乙座及獎金新台幣叁萬元;第二名各頒獎盃乙座及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第三名各頒獎牌乙面及獎金新台幣壹萬元。
- 作品評選為佳作者,各頒佳作獎牌一面。
- 凡報名參賽作品未得獎者均贈予精美禮品乙份。
十、作品展出日期:
(一)展出日期:100年10月2日至10月4日
(二)揭幕時間:100年10月2日
十一、作品展出地點:
台北圓山大飯店十二樓崑崙廳
十二、一般規定:
(一)每人送選作品,不限張數(1張填1份報名表,並浮貼於照片背面);並自留備份(底片勿寄),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二)參賽作品經評核未達水準,獎項得從缺;本會有權不予展出。
(三)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公開發表者,且不得有違反著作權法及本辦法所規定之事項。若經查明有違反之事實,取消得獎資格,獎金、獎盃或獎牌,均應繳還。如有違反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責任,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本總會無關。
(四)參賽作品,由本總會編號後匿名評選,因此作品內容,請勿出現作者姓名或所屬商會名稱等足以標示身分之資訊。
(五)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本總會所有,本總會得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授權出版及公開發表等權利。得獎者不得要求本總會給付任何酬勞。參賽者應於報名表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聲明,未簽暑者不予評選。
(六)得獎者須於通知得獎一週內,繳交領款收據與匯款帳戶(戶名需與得獎人相同)或以現金給付。
(七)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八)報名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得由本總會另訂之。
更多資訊:
- via : 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日不落台商攝影作品比賽簡章 @ 越南台灣商會聯合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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