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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3日

[商品設計]100年度澎湖縣文化商品設計比賽(2011.11.11)

截止日期:2011.11.11


l   宗旨
澎湖縣地方文化館的內涵包羅萬象,橫跨了澎湖的海洋、歷史及民俗文化,而透過「生活」及「美學」的創意設計來傳達真、善、美的「澎湖意象」。

l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承辦單位: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l   作品主題
從下列主題擇一設計:
() 文化局館舍
以本局所屬文化館舍(澎湖生活博物館、澎湖海洋資源館、澎湖開拓館、第一賓館及二呆藝館)之展示內涵及空間意象為設計方向。
(二)    澎湖的食衣住行育樂
包括食材及飲食文化、宗教信仰、節慶活動、童玩、常民生活文化(如石滬、菜宅、牛車)古厝等。
(三)    澎湖的歷史文化
凡是本縣歷建築及古蹟、歷史戰役、歷史人物皆可成為設計主題。

l   參加對象與資格
(一)海內外不限國籍,凡對澎湖的文化及創意設計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作品需屬原創性作品,未有其它得獎紀錄或未於市面販售者。

l   徵件要點:
(一)   徵件內容須符合本項活動設計主題。
(二)   作品請以A3規格白色紙張作彩色稿並裱於黑色卡紙上,並製作11之商品模型。(送件作品含設計彩稿及商品模型)。
(三)   依情況視主辦單位要求提供相關設計原件。
(四)   將作品送件報名表貼於卡紙背面說明商品材質、尺寸及設計構想等(如表格中未能詳盡說明,可於設計彩稿空白處加註補充說明)。
(五)   請填妥作品送件報名表之作者資料,以便獲獎時聯絡。

l   研發販售
錄取作品日後將由澎湖縣文化局製作量產,並擇適當場所販售。

l   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1001111日。

l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001111

l   公告錄取時間
1001130於澎湖縣地方文化館網站(http://www.phhcc.gov.tw/phms/
公告錄取名單,並另行通知頒獎。

l   作品繳交地點及方式
澎湖生活博物館/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327號,簡佑誠先生收。
1.          現場繳交:請於開館時間送件,每週五至週三,上午9時至下午5時。
2.                                                郵寄繳交:請妥善包裝郵寄,防止寄送過程中造成作品的損害,影響評分判斷,      郵寄繳交以郵戳為憑。

l   評審方式
由本局聘請藝文人士及專家組成評審小組。
評審標準含()商品創意40
(
)量產可行性30
(
)市場實用性30

l   錄取及獎勵
  特優獎:1件,每件獎金10,000元,獎狀乙面。
優選獎:2件,每件獎金8,000元,獎狀乙面。
佳作獎:3件,每件獎金5,000元,獎狀乙面。
  頒發之獎金需依法代扣15%所得稅,獎金收據依規定貼千分之四印花。(以上各獎
  項經評審總分數排次錄取;其中特優獎若未達評審標準90分以上,視情況從缺)。

l   附則:
()得獎作品著作權及著作人格權歸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量產、銷售、攝影、報導、展出、印刷及運用於相關活動等權力。
()徵選作品不論錄取與否均不退稿,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凡送件參加本徵件者,表示同意本辦法所訂之相關規則,並尊重評選結果,絕無異議。
()獲獎之作品,事後如經檢舉或發現有抄襲、仿冒者,經確定後即取消獲獎資格,獎狀及獎金收回。
()本活動聯絡人簡佑誠先生(06-92104056409)。
()收件截止時間,本局視需要可再行延長。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或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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