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旨
台灣護理學會為提昇護理人員專業形象,特舉辦「叫我護理師!」正名之海報甄選活動。
貳、參賽對象:
一、護理組:限本會100年度活動會員。
二、一般組:一般大眾皆可報名參賽。
參、收件截止日及地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0年9月15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0681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81號
台灣護理學會 收(參加「叫我護理師!」海報甄選活動)
肆、繳件資料:(缺件或格式不符者概不受理)
一、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作品規格)乙片。
二、將作品輸出A4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黑色裱板大小寬28公分×長48公分,可於一般書局購買)乙份。
三、100字以內之創作理念,並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創作理念及設計說明表請浮貼裱板背面)
四、作者資料表暨保證書乙份。
五、參加作品如遇郵遞途中不可抗拒之意外,主辦單位不予負責,敬請參賽者自行包裝妥當。
伍、作品規格:
一、作品圖檔光碟:
(一)海報大小為對開尺寸(52cm × 76cm)或菊全開尺寸(60cm × 84cm)之電腦繪圖,並設定為CMYK四色模式及解析度為300dpi(原寸)之可供印刷的檔案。
(二)請使用Illustrator、CorelDraw或Photoshop等繪圖軟體製作;請注意存檔時,必須附上使用之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嵌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
(三)光碟中另請附上解析度為96dpi之JEPG檔,圖檔尺寸之寬度不超過480像素。
(四)光碟中儲存報名表暨創作理念及設計說明表檔案(word格式)。
二、必備元素:
(一)必須切合「叫我護理師!」主題元素。
(二)海報上須具「叫我護理師」字樣。
(三)作品正反面均不得標示任何影響公正性之簽名或標誌記號。
陸、獎項公佈:
一、預計100年10月底公佈於台灣護理學會網站(www.twna.org.tw)並另行通知得獎者。
二、上述時間及日期本會得視實際活動辦理情形保留調整權利。
柒、評審辦法:
一、評審流程:分二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由評審委員就書面作品進行評選,依得分高低進行成績排序。
第二階段:將第一階段評審成績,提至評審委員會議評選及確認。評選結果提交理監事會議報告。
二、評審委員:由理事長聘請下列委員
(一)專家評審委員:聘請設計、廣告專家1-2名。
(二)護理代表:邀請1-2名
(三)本會理監事評審委員:邀請本會理監事2-3名。
三、評審標準:
(一)主題切合性 50%
(二)構圖與佈局 30%
(三)整體創意 20%
捌、獎勵:
護理組及一般組各取:
一、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 ,獎狀乙紙。
二、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 ,獎狀乙紙。
三、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 ,獎狀乙紙。
四、佳 作:7名,每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獎狀乙紙。
五、入 選:1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獎狀乙紙。
六、參加獎:凡投稿本海報甄選活動者,皆可獲得精美紀念品乙份。
以上第一至五項獎項共計40名,獎項得從缺。
玖、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二、每位參賽者最多可投稿二件作品,每件作品必需符合比賽主題,並需註明真實姓名。
三、佳作(含佳作)以上,每人限得一獎,不得重覆。
四、金牌獎作品對外文宣將加註作者姓名,並以彩色製版印刷作為台灣護理學會「叫我護理師!」正名活動之正式宣傳海報。
五、得獎者將接受獎金及獎狀以茲鼓勵。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六、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七、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八、參賽作品需為未經公開發表者(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九、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十、得獎作品需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十一、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 稅額。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台灣護理學會網站公佈之。
壹拾、權利歸屬
一、所有得獎作品之作者需與本會簽訂權利義務合約書。
二、得獎人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得獎作品結合學會活動,設計系列文宣品(含數位型式),展示於學會各式活動會議場合、醫療院所、媒體通路、報章雜誌、各相關網站等提供多元化的宣傳管道。
三、所有得獎作品之原稿及其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台灣護理學會,本會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出版、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所有得獎作品之作者將義務配合學會調整修改作品相關內容,以配合「叫我護理師!」之正名系列活動。
五、參加本甄選活動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而修訂之。
六、本案聯絡人:闕嘉萱組長 電 話:(02)2755-2291轉12
更多資訊:
- 台灣護理學會 「叫我護理師!」海報甄選活動辦法 (DOC)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