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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9日

[書法]【第五屆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 比賽辦法(2012.11.18)

截止日期:2012.11.18


宗旨
提升青年學子對書法、篆刻藝術的認識及興趣,並鼓勵社會大眾重視經典文化,傳承漢文字藝術的精粹與美好。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積電文教基金會、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執行單位:若魚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國立臺中女子高級中學、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參賽項目及獎額
共分楷隸、行草、篆刻三組,每組取:
  • 首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座一座
  • 二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座一座
  • 三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座一座
  •  優選五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六千元,獎座一座
  • 入選十名,每名頒授獎狀一紙


參賽資格
1.          楷隸組、行草組: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均可參加。
2.          篆刻組: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以上之在學學生,以及40歲以下之社會青年均可參加。
3.          歷屆各組首獎得獎者不得再報名該組比賽。

報名時間及方式
101917日(一)1011118日(日)截止
報名方式:
方式一至活動官網www.tsmc-calligraphy.org填寫線上報名表。
方式二於官網下載報名表後,可傳真、E-mail或郵寄至工作小組。
  真(022327-8060
    10651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二段2088樓之3書法大賞工作小組



競賽方式
楷隸組、行草組
1.        參賽者須攜帶學生證件,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
2.        書寫題目於現場公佈。
3.        請自備書寫及落款用品,紙材由主辦單位提供,每人至多使用3張,限交1張作品參賽。紙幅為60×90公分,可選擇橫幅或直幅布局,限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須落款。
4.        比賽時嚴禁翻閱字帖,以及其他書寫、落款相關樣張。

篆刻組-
1.        參賽者須攜帶身份證件,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
2.        篆刻題目於現場公佈。
3.        一律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石材(八分印一方)及印箋紙,每人至多使用3張,限交1張作品參賽。
4.        請自備篆刻用品,可翻閱篆刻字典,需檯燈者請自備。

其他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限選擇北、中、南其中一區進行比賽,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可跨組參賽。
2.        比賽場地分別設於北、中、南三地,食、宿及交通費用請參賽者自理。詳細內容將另行公佈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以及活動官網、Facebook粉絲頁。
3.        未依規定報名、未於比賽現場進行報到手續、未攜帶證件或證件資料不符,將無法入場比賽。
4.        得獎名單、頒獎典禮時間,將另公佈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及活動官網、Facebook粉絲頁。
5.        本屆得獎作品及活動成果,將於1023月中旬後在國立中正紀念堂「采玉藝廊」展出。
6.        如得獎者有身份不實之情事,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座、獎狀外,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亦須承擔法律責任。
7.        所有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部分作品將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中時電子報、台積電文教基金會官網、活動官網、Facebook粉絲頁等處發表。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授權將作品集結出版、開發活動紀念商品及其他運用,發表、出版、其他運用時不另致酬。
8.        所有得獎獎金,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代扣所得稅。
9.        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於活動官網修正、公佈。

活動洽詢
專線0928-01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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