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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7日

[詩詞]102年「天穿日」臺灣客家山歌詩詞比賽(2013.01.20)

截止日期:2013.01.20


(一)宗旨:客家山歌原存在於山川田野,只有曲調並無固定歌詞,而由歌者按照情緒的舒發,任意套入,七言四句抒情寫景或褒或貶或戲謔,隨口而出的山歌詩詞更是客家山歌文化的精髓,特舉辦山歌詩詞比賽,讓客家文化與精神得以保存與傳承。

(二)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新竹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四)協辦單位:新竹縣竹東鎮民代表會
(五)參加對象:凡對客家山歌歌詞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六)創作範圍:
(一)採七言四句二十八字(請勿填入如吶、唷、哦等稱襯              字)為之。
(二)第一、二、四句最好能予押韻。
(三)屬通俗口頭白話文學,平仄不計較(有則能有加分之效),但求能感動人心。
(四)詩詞須能順暢轉為平板、山歌仔或老山歌之曲調演唱。
(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2年1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報名方式:填妥報名表以郵寄、傳真、網路或親自送達鎮公所報名。

  1. 郵寄或親送: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竹東鎮公所 社會文化課】,封面請註明「參加竹東102年客家山歌詩詞比賽」。
  2. 傳真:03-5943386
  3. 網路:ctt90@mail.hcctt.gov.tw
  4. 承辦人:03-5966177轉205張玉珍

(九)評審:
(一)由本所邀集對客家山歌詩詞素有研究的專家、學者公正評審,日期由本所另訂。
(二)得獎名單除個別通知得獎人外並公佈於竹東鎮公所網站。
(十)獎勵:
(一)特優3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牌一面。    
(二)優等3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牌一面。
(三)佳作6名、獎金新台幣 1,000元、獎狀一面。
(十一)附則:
(一)此山歌詩詞係創新作品比賽,若發現有抄襲、瓢竊他人作品行為,賽前發現即取消其參賽資格,賽後發現隨即註銷其得獎,並追回其所有獎勵;如有涉及著作權或其他權利所引起之任何損害、糾紛、控告,概由參賽者全權負責。
(二)每組獎項每人限得一件,如未達錄取標準,名次從缺;得獎作品將收錄於本所發行之專刊或竹東鎮訊。
(三)參賽作品及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公開展示、網路發表、宣傳…等使用,或供公眾無商業行為之使用,均不另給酬。
(四)參賽作品請用本所製作之格式用紙書寫,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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